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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发力今年医改 部分基药有望统一定价

发布时间: 2013年07月26日 15:1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 中国证券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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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办公厅18日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2年主要工作安排,表示今年将在加快健全全民医保体系、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新机制、积极推进公立医院改革三个方面取得重点突破。尤其值得注意的是,部分基本药物有望定点生产和统一定价。

  国务院办公厅指出,将巩固扩大基本医保覆盖面,继续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改革医保支付制度,加大医疗救助力度,探索建立大病保障机制,提高基本医保经办管理水平,大力发展商业健康保险,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并强调将调整医药价格,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加强基本药物质量监管。

  完善基本药物制度

  工作安排对基本药物制度作了突出强调,表示将扩大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落实基本药物全部配备使用和医保支付政策;有序推进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对非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各地政府可结合实际,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将其纳入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

  基本药物采购机制将进一步规范,部分药物有望定点生产和统一定价。文件强调,将坚持招采合一、量价挂钩、双信封制、集中支付、全程监控等政策,完善基本药物质量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对基本药物中的独家品种、经多次集中采购价格基本稳定且市场供应充足的基本药物试行国家统一定价。探索建立短缺药品监测机制,对用量小、临床必需的紧缺品种可采取招标定点生产等方式确保供应。

  同时,市场期待已久的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也将加快出台。工作安排称,将认真总结各地基本药物使用情况,研究调整优化国家基本药物目录。逐步规范基本药物剂型、规格和包装;规范地方增补基本药物,增补药品严格执行基本药物制度相关政策。

  文件还表示将继续提高基本药物质量标准,对基本药物实行全品种覆盖抽验和电子监管,提高对基本药物从生产到使用全过程监管能力。

  支付与药价机制改革加快

  文件对医保支付制度改革和药品价格形成机制改革作出进一步安排。

  文件表示将积极推行按人头付费、按病种付费、按床日付费、总额预付等支付方式改革;加强付费总额控制,建立医疗保险对统筹区域内医疗费用增长的制约机制,制定医疗保险基金支出总体控制目标并分解到定点医疗机构,与付费标准相挂钩;并将完善差别支付机制,支付比例进一步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倾斜,鼓励使用中医药服务,引导群众首诊到基层;将符合条件的私人诊所等非公立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纳入医保定点范围。

  在推进药品生产流通领域改革中,将改革药品价格形成机制,选取临床用量较大的药品,依据主导企业成本,参考药品集中采购价格和零售药店销售价等市场交易价格制定最高零售指导价格。并完善医药产业发展政策,规范生产流通秩序。完善药品质量标准,提高仿制药质量水平。

  此外,将积极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在推进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过程中,将改革补偿机制,调整医药价格,取消药品加成政策;提高诊疗费、手术费、护理费等医疗技术服务价格;降低大型设备检查价格,政府投资购置的公立医院大型设备按扣除折旧后的成本制定检查价格。并将发挥医保的补偿和监管作用。

  国务院办公厅表示,各级政府要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投入力度,切实保障年度医改任务所需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并按时足额拨付到位。(记者 刘国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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