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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低速电动汽车”热销 业内:放任“裸奔”不如规范

发布时间: 2013年10月21日 15:0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 河北日报 | 手机看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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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休止的争议挡不住旺盛的市场需求。目前,河北、山东、天津等省市,缺少资质的“低速电动汽车”生产企业产销量迅猛增加,恐怕最终这些产品都会奔跑在马路上。

  业内人士认为,与其放任自流,不如从现在开始,尽快出台“低速电动汽车”的生产规范、质量标准,抓好产业规范和上路监管,引导产业健康发展。

  及早纳入监管视线,防电动车监管难再次“上演”

  “‘低速电动汽车’采用低成本异步交流电机,最高车速每小时七八十公里,是披着轿车外壳的电瓶车,根本不能算汽车。”业内人士表示。更可怕的是,这种车价格低廉,一旦大面积推广,恐对城市交通秩序产生巨大冲击。

  也有一些专家持不同的观点。“装配铅酸电池的‘低速电动汽车’价格低廉、低碳环保,更容易被消费者接受”,“目前产品成熟度正在提升,今天的‘低端’就是为明天的‘高端’做准备”……

  关于“低速电动汽车”的争论仍在继续,可市场早已等不及了!

  相关统计数字显示,山东、天津、河北等省市的“低速电动汽车”生产企业总产销规模在30万辆以上。而我省不少企业也制定了宏伟的产销目标。位于清河县的河北御捷车业预计今年产销量将突破6万台,力争2015年产销量达到20万台。位于平乡县的亿亚电动汽车二期投产后产销量将达10万台。

  截至目前,“低速电动汽车”仍然被排斥在新能源汽车家族之外,处于“灰色地带”。业内人士笑称,“没有完整的产品标准,甚至连一个明确定义都没有,‘低速电动汽车’是在‘裸奔’。”

  “过去我们忽视了‘低速电动汽车’的存在,如今需要我省拿出更多智慧,把‘低速电动汽车’及早纳入管理视线。”相关专家呼吁,只有这样才能防止电动自行车监管难再次“上演”。

  参照机动车管理办法,实现“车上牌照”、“人考驾照”

  对于“低速电动汽车”加强监管势在必行,再不能放任这些车辆在大街小巷“裸奔”。

  “‘低速电动汽车’参照机动车管理实行登记制度,车牌照和行驶证样式参照国家标准样式制作……”9月底,邢台市通过了《邢台市低速电动汽车管理办法(试行)》,成为我省“低速电动汽车”上牌、考证,进行监管的第一个“吃螃蟹”的设区市。

  作为规范“低速电动汽车”上路管理的尝试者,邢台市一路走来并不容易。早在2011年2月份,邢台市曾出台过“低速电动汽车”管理办法,但实际监管效果却不理想。

  据邢台市车辆管理所工作人员介绍,新《办法》降低了驾驶人资格标准,由原来的C1及以上修改为C3及以上;放宽道路通行条件,由原来的二级及以下道路修改为一级及以下道路。

  放眼全国,在“低速电动汽车”监管政策起步较早的山东省,先后有17个城市出台了“低速电动汽车”上路监管地方性规定。寿光市规定市民从合法渠道购置电动汽车并购买交强险,享有与普通汽车交强险同样的保险理赔服务。聊城市开通了办理“低速电动汽车”检车专用通道,购买者带齐证件到车辆管理所办理,一小时搞定。

  尽管目前对“低速电动汽车”上路监管还没有统一规定,但已出台监管办法的城市基本上遵循了机动车登记管理制度的要求,并适当降低上路、考证标准,可以看做普通汽车登记管理制度的“简缩版”。

  “这些办法可操作性较强,一定程度上鼓励了‘低速电动汽车’消费者上牌、考证的积极性,为未来规范管理积累了一些经验。”相关专家认为。

  制定质量技术、安全标准,产业规范“点亮”未来之路

  近日,一条爆炸性消息轰动了全球电动汽车行业。

  拥有最先进生产技术的行业巨头,美国“Tesla”公司生产的一款Mode1S型电动汽车因撞击起火,电池组烧毁。

  “一辆价值七八十万元、技术遥遥领先的电动汽车产品都难免出现问题,让我们如何相信一台两三万元的‘低速电动汽车’?”事故一出,不少业内专家发出这样的质疑。

  据了解,由于没有相关法规的明确约束,生产“低速电动汽车”企业几乎没有准入门槛。“在市场需求诱惑下,不具备生产条件的小企业生产、销售‘低速电动汽车’,将会把这个行业搞烂。”业内人士认为,解决“低速电动汽车”的生产制造标准及产品质量问题显得更为迫切。

  目前,我省生产的“低速电动汽车”在技术成熟度、运行稳定性等方面良莠不齐,特别是在行驶安全性、铅酸蓄电池污染处理、车辆生产标准等一系列重要领域大多处于空白状态。

  正因如此,汽车行业对“低速电动汽车”的发展一直争议不断。直到今天,国家相关部门也没给“低速电动汽车”生产企业一个“准生证”。

  近几年来,山东、浙江等省开始把“低速电动汽车”作为新兴产业进行培育,不断出台技术支持、资金补贴等优惠政策,给了企业较为稳定的发展环境。而我省部分“低速电动汽车”企业初具规模,拥有比较优势。如何抓住市场机遇实现转型升级,成为摆在我省的“低速电动汽车”企业面前的一道严峻考题。

  □实习生谷雪 河北日报见习记者米彦泽 记者庞超

  ■链接

  大气污染防治重压下

  多地重新允许电动车上路并强化监管措施

  北京

  北京市将“老年代步车”等“低速电动汽车”列入机动车管理,要求这些车辆必须上牌,否则不准上路。不过对于55岁以上、真正以此车代步的老年人,北京市交管部门执法时会遵循人性化原则,以劝导、教育为主。

  广东

  10月9日,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发布《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管理办法》,规定广东省实行电动自行车准予登记上牌目录公告制度,进入目录的电动自行车将可登记上牌和上道路行驶,符合相关条件的电动自行车产品可申请进入目录。由此,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多年的广州市、珠海市等地也将由于该办法的出台,出现政策松动,在加强监管的同时,允许电动自行车上路。

  大连

  大连市与东风日产签订了《关于共同推动大连市电动汽车示范运营项目的合作协议》,将在2014年年底前在出租车、租赁用车等公共系统示范领域投入1000辆纯电动汽车。

  国外如何监管“低速电动汽车”

  欧盟部分国家为“低速电动汽车”划定行驶道路。欧盟对低速电动四轮车实施单独管理,成立欧洲整车车型认证机构制定统一的安全质量标准。这类车型在欧洲不必安装气囊,但需满足轮胎、喇叭、后视镜、安全带、灯具等部件的相关标准。不少欧盟国家已经为“低速电动汽车”划定专用的行驶道路。

  日本电动汽车可享受免年检等优惠政策。由于注重环保,日本形成了很有特色的“微车文化”,目前日本乘用车中,微型车和超微型车占比达到35%。在日本,低速电动四轮车牌照有别于传统汽车,购买和使用“低速电动汽车”车主可享受购车补贴、免年检及过路费等多项优惠政策。

  美国限定“低速电动汽车”行驶速度。美国交通运输部将低速车辆归类于四轮机动车,实施分类管理,并对头枕、座椅等部件提出明确的安全要求。目前美国已有46个州立法允许低速车辆在一定限速的道路上行驶。在路权方面,大多数州准许低速车辆在限速56千米/小时的公路上行驶,个别州放宽到72千米/小时。 整理/米彦泽 庞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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