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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会在京设分支或不再审批

发布时间: 2013年11月15日 08:17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 京华时报 | 手机看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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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快政府职能转变,须有壮

  士断腕决心。    图/CFP

  昨天,4名北京市人大代表来到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发改委等部门,就北京市简化行政审批手续了解情况。北京市编办相关负责人介绍,与十八届三中全会“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的精神相契合,近期北京还将取消下放100多项行政审批事项,届时市级审批事项将保留在1000项以下。今后,基金会、社会团体在京设立分支机构,也将有望自主管理,不再需要审批。

  京华时报记者陈荞

  □简政放权

  行政审批事项取消下放大半

  据介绍,自2000年以来,北京对市级行政审批事项共进行了5轮全面清理,市级部门共取消行政审批事项844项。今年8月,北京启动新一轮审批事项清理工作,共取消和下放246项审批事项,其中取消99项,下放给区县147项。

  “取消下放审批事项后,既方便群众,也提高了地方政府积极性和办事效益。”北京市编办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市编办、市政府法制办正在对市级部门保留的审批事项进行核实甄别,经过一个多月的梳理,现已形成进一步取消下放、调整审批事项的初步意见,拟在近期再取消、下放100多项行政审批事项。

  据该负责人透露,今天北京市将召开专题会,对这100多项审批事项进行审定。此次将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重点将围绕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生产经营和业务活动、单位和个人资质资格许可和认定,以及投资项目三方面进行,科技类民办非企业的前置审批也将在此次取消审批事项之内。

  该负责人表示,经过这两轮清理后,预计保留的市级审批事项将减至900多项,今后这些保留事项还将进一步清理。下一步,相关部门还将对审批权的合法性、必要性以及合理性进行研究,对哪些领域该设置审批、如何设置审批进行研究,并将建立专家咨询委员会,邀请专家及有关方面代表进行评估,力争使行政审批的设置更科学合理。

  “对确需保留的审批事项,编制市政府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研究制定目录管理办法,实行审批事项‘准入制’,严控新增审批事项。”北京市编办负责人介绍,对于保留的审批事项,将公开事项名称、申报材料、审批环节、办理时限、审核标准,在进一步规范的基础上,还将开展专项监督审查。

  □社会组织管理

  社会组织更改相关信息或在登记窗口直接办理

  在昨天的座谈会上,北京市民政局副局长谢延智还就北京市社会组织行政审批情况进行了介绍。

  截至今年10月底,北京市社会组织数量达8380个,共吸纳从业人员13.3万人,其中社会团体3539个,民办非企业单位4581个,基金会260个。此外,目前全市备案登记的社区社会组织为14653个。

  谢延智介绍,今年4月1日,按照中央要求,北京对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四大类组织实行民政部门直接登记,取消了登记需要业务主管单位的前置审批。

  谢延智说,由于中央并未对四大类可直接登记的社会组织的具体类型进行界定,没有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使得地方行政审批缺乏有效依据,登记管理机关的甄别难度也有所加大,“我们虽然已实行了直接登记,但总感觉缺乏相关依据。”

  谢延智还表示,按照现行法律规定,目前社会组织登记审批环节仍然较多,完成全部审批程序所需要的时间也较长,“社会组织登记起码要经过五六级,才能到我这儿,我审批完了还要通过局长审批,遇到有领导出差或开会,审批就被搁置,非常影响效率。”

  谢延智说,近期民政部门打算开展相关试点,将社会组织更改相关信息的变更类审批,改由登记窗口一线工作人员直接办理,取消后续的审批环节,但有关社会组织注册、筹备等审批权限暂时不会下放。

  同一行业可批多个协会

  据了解,中央即将出台相关文件,针对四大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的具体类型进行明确,北京也将出台《关于改革和创新社会组织管理制度,加快形成现代社会组织体制的意见》。

  谢延智透露,目前《意见》已累计修改11稿,目前进入征求意见环节,“用一句话来说,就是应该管住的必须管住,应该放开的尽量放开。”

  他介绍,《意见》拟明确,将非公募基金会和异地商会的登记管理权限下放到区县登记管理机关。“因为按照相关规定,基金会、异地商会的管理权是在省一级民政部门,区县和地市级是没有管理权限的,这次我们都考虑下放到区县。”谢延智说,目前民政部门已在相关区县开展了试点。

  《意见》还计划取消对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基金会分支(代表)机构的审批登记,不再颁发相关登记证书和印章,实行自主设立、自负其责。这意味着,基金会如要设立一个分会,将不再需要像以往一样,经过繁琐的审批手续,而是直接自行设置、管理即可。

  同时,《意见》拟允许行业协会进行整合重组,适度竞争,优胜劣汰,允许同一行业按照产业链各个环节、产品分类、经营方式和服务类型设立行业协会。

  谢延智解释说,政府转移职能过程中,很多事务性的工作要交给社会力量去做,其中很大一部分是要转给社会组织,但按照现有法规,性质相同、功能相近的组织不允许重复登记,因此目前行业协会基本都是一业一会,这不利于承接政府职能,也不利于公平竞争,“今后,我们要允许同一行业有多个协会,若干家性质相近的社会组织都可以来参加政府转移职能的投标,形成适度的竞争。”

  此外,对于社区社会组织,《意见》也将进一步降低门槛,推动一批运作规范、规模较大的社区社会组织,由现在的备案向登记转变。

  “对纯草根的社区社会组织要进一步放低门槛。”谢延智说,社会组织的法定注册资金目前要求是3万元,今后可能放宽到3000元,甚至不需要注册资金,以此来推动社区社会组织发展。

  □简政放权改革要点

  ◎北京拟在近期再取消下放100多项行政审批事项,预计保留的市级审批事项将减至900多项。

  ◎拟将社会组织更改相关信息的变更类审批,改由登记窗口一线工作人员直接办理,取消后续的审批环节。

  ◎计划取消对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基金会分支(代表)机构的审批登记,不再颁发相关登记证书和印章,实行自主设立、自负其责。

  ◎进一步降低门槛,推动一批运作规范、规模较大的社区社会组织,由现在的备案向登记转变。

  ◎计划允许同一行业注册多个协会,若干家性质相近的社会组织均可参加政府转移职能的投标,形成适度竞争。

  □三中全会公报摘录

  全会提出,科学的宏观调控,有效的政府治理,是发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优势的内在要求。必须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要健全宏观调控体系,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优化政府组织结构,提高科学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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