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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电 3年后,广东的外来租房客随迁子女也有望参加异地高考。广东省教育厅日前发布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广东省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实施办法(试行)》对此作出规定。目前这个《实施办法》仍在征求意见。
根据《实施办法》,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明年起可报名参加高等职业学院招收中职学校毕业生招生考试,2016年可报名参加高考。
《实施办法》对考生条件作出6项详细规定:父亲或母亲在广东具有合法稳定职业;父亲或母亲在广东具有合法稳定住所;父亲或母亲持有广东居住证,有效期截至当年高考报名规定时间,已连续3年以上(含3年);父亲或母亲在广东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费累计3年以上;随迁子女在广东参加中考;随迁子女在父亲或母亲就业所在地市具有高中阶段学校3年完整学籍。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稳定住所的条件,《实施办法》称可凭借房地产权证、购房合同、房屋拆迁补偿协议、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等其中一项材料证明其合法稳定住所,其中包括租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