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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它属于国家秘密;现在,它还是敏感信息;它就在你身边,但你从来看不清楚——
计划生育工作被称为“天下第一难事”,伴随而来的“超生罚款”或许也是天下数一数二难算的账。
近日,体育明星田亮在香港生二胎一事,引发舆论关注。
同时有媒体爆出,全国每年“超生罚款”金额可能超200亿元,而且去向成谜。
“超生罚款”变身“社会抚养费”
所谓“超生罚款”,是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人群征收的一笔款项。在1980年代初期叫超生罚款,1994年改为“计划外生育费”。200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合发文统一为“社会抚养费”。2001年《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将“社会抚养费”明确规定下来。
全国每年处罚超生人数有多少?征收社会抚养费金额有多大?
记者就此咨询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下称“国家计生委”),得到的答复是:“国家规定,社会抚养费及滞纳金全部上缴国库,按照国务院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738元的9倍24.06万元征收。
根据《北京市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对违反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或者非婚生育子女的公民,按照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3至10倍征收。各区县对此又有征收细则。
事实上,这种“弹性”的征收制度并不只是北京在实行。国务院《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就给予了各地“自由裁量权”:“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征收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记者在公开信息中查找到的单笔社会抚养费最高金额为109.58万元。
越富的人和越穷的人 越难征收
北京市较早提出加大对名人、富人超生的处罚力度。2008年北京市两会上,时任北京市计生委主任的邓行舟曾表示,将出台地方标准,准备对富人超生征收社会抚养费时与普通超生户有所区别。但据记者了解,在实践中,富人、名人高倍征收,一直没有执行,目前还是按上一年人均收入为基数来执行。因为,富人、名人的群体界定仍有困难,而计生部门并不是可以对收入、资产等进行排查的机关。
类似的情况也出现在较为困难的群体中,越穷越生,越生越穷,成为一个恶性循环。
200亿怎么花,是个问题
近日,有媒体爆出,全国每年“超生罚款”金额可能超200亿元。
尽管没有准确的数字,但社会抚养费征收总额巨大,是一个不争的事实。
《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明确规定,社会抚养费征收必须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在“收”的方面,社会抚养费及滞纳金全部上缴国库,具体操作办法是全部上缴县级财政,由县财政上缴国库。在“支”的方面,计划生育工作所必需的经费,由各级人民政府财政予以保障。但在实践中,地方财政难以保障计生经费的情况并非个案,截留、挪用、挤占社会抚养费的情况时有发生。
社会抚养费,究竟应该用在哪儿?湛中乐表示,政府机关有义务公开社会抚养费的征收、使用情况,满足公民知情权,“不能用来养活某些队伍,要还社会抚养费制度设计的本来面目。”
(综合《中国经济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