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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国资国企改革方案正式发布 建立容错机制

发布时间: 2013年12月17日 14:3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 中国经济网 | 手机看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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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经济网上海12月17日讯(记者 李治国)备受瞩目的上海国资改革具体方案今天在上海国资改革工作会议上正式公布。在这份名为《关于进一步深化上海国资促进企业发展的意见》的文件中,上海方面提出此次国资改革的周期在3-5年左右。上海市委书记韩正在会上表示,上海将建立统一的国资流转平台,并在2014年内首选1-2家国有资本运作平台公司启动实质性运作。

  国资系统80%以上资源集中在关键产业

  《意见》中提出,将顺应现代城市发展要求,形成符合要求的国资布局,将国资委系统80%以上的国资集中在“战略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基础设施与民生保障等关键领域和优势产业”。同时,将打造符合市场经济运行规律的“公众公司”,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加快企业股份制改革。

  与此前市场猜测的一致,《意见》中明确了实现国资系统企业整体上市或核心业务资产上市的要求,并提出要畅通国有资本合理流动渠道,形成良性发展机制。

  《意见》还称将在国际竞争力方面发力,提出在周期内实现“2-3家符合国际规则、有效运营的资本管理公司”、“5-8家全球布局、跨国经营,具有国际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的跨国公司”、“8-10家全国布局、海外发展、整体实力领先的企业集团”和“一批技术领先、品牌知名、引领产业升级的专精特新企业”。

  到2020年国资收益上缴比例不低于30%

  《意见》在“健全国有资本收益保障机制”条目中提出,上海方面将逐步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比例。明确“到2020年不低于百分之三十”的要求。该条目中称国有收益原则上将按照产业调整发展、基础设施建设、民生社会保障“各三分之一安排支出”,并建立国资收益资金使用评价制度。

  备受关注的人员激励机制方面,《意见》提出将“坚持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收入与职工收入”。符合法定条件、发展目标明确、具备再融资能力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可实施股权激励或激励基金计划”。对人力资本密集的高新技术和创新企业,则可“实施科技成果入股、专利奖励”等激励方案。承担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的投资公司,将可“探索市场化项目收益提成奖励”。

  《意见》对规范法人治理结构提出对竞争类企业以“积极推进以外部董事占多数的董事会建设,强化董事会功能”,强调“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原则上兼任党委书记,与总经理分设”。而功能型及公共服务类企业的董事长则可兼任总经理职务,与党委书记分设。

  建立容错机制

  《意见》中提出,国资改革新方案将“建立创新容错机制”。业内人士称,没有容错机制曾是国企经营问题和痛处的源头,方案建立之后,这一点将成为企业创新体制的核心。

  《意见》中称,将把改革创新工作纳入部门绩效考核,作为“个人职务晋升和奖励的依据之一”,如“改革创新工作未能实现预期目标”,但符合规章制度的。则将“不做负面评价,依法免除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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