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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两部门社会抚养费数据相差11亿 称统计范围不同

发布时间: 2013年12月26日 17:1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 羊城晚报 | 手机看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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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羊城晚报记者 薛江华 

  { 25日,广州市政协委员韩志鹏在微博爆料称,当日他收到了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答复》:2012年我省各地征收社会抚养费总额为26.13亿元。这与日前广东省卫计委答复的14.56亿元大相径庭!韩志鹏认为,数差居然高达11.57亿元,审计厅应介入审计这笔“糊涂账”。 }

  不同部门审计相差11.57亿

  12月2日,韩志鹏分别向广东省卫计委、省财政厅、省审计厅快递了《关于公开广东省2012年度社会抚养费收支及审计情况的申请》。12月4日,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公布,2012年度广东省社会抚养费征收总金额14.56亿元。25日,韩志鹏收到广东省财政厅答复,2012年广东各地征收社会抚养费总额为26.13亿元。对此,韩志鹏表示非常诧异:不同部门的审计结果竟然相差11.57亿元!

  韩志鹏对记者表示,如果这里面存在统计口径的问题,那么他很想知道这个口径是怎么个不统一?“到了这个时候,审计厅应该介入看看谁是谁非。”韩志鹏表示,当初卫计委发布数据时,不少网友就向他反映,发布的数据比想象中要少,因为仅广州白云区去年的社会抚养费就征收了一个亿,而全省居然才有十几个亿,“直觉上觉得不太对。”

  应公开收支和使用情况

  韩志鹏还质疑,征收的社会抚养费最终去了哪里?会不会被截留、挪用?他认为,这笔钱必须被监管,收支都要做到明明白白。

  “不能再这么糊涂下去了!”韩志鹏表示,下一步将继续致力于推动社会抚养费的收支公开工作,让基层像“晒三公”一样公开社会抚养费的收支情况。目前,基层征收社会抚养费存在一些不规范的行为,如不开票据、征收时不记账、存在议价等漏洞。

  对于社会抚养费的使用,韩志鹏认为,社会抚养费上缴后,应作为地方财政收入的一部分,由地方政府连同其他财政收入一起,统筹用于本地区各类公共服务和社会事业支出。这是带有专项征收、专款利用性质的费用,应取之于民,用之于社会公共事业。

  财政厅数字或具权威性

  两个部门所给出的数字相差如此之大,是统计口径问题吗?25日下午,记者就此事向广东省财政厅了解,该厅有关人士只是表示:广东省财政厅的数字是根据全省21个地级市2012年度财政收入决算报表汇总而来。

  对此,有专业人士解释,财政收入决算数,通俗地说,那就是政府实际征收到的数,是真金白银入了国库的钱,这个数应该最具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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