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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营改增试点户数超40万 明年减税规模将再增

发布时间: 2013年12月31日 15:35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 羊城晚报 | 手机看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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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羊城晚报讯 记者严丽梅、通讯员岳才轩报道:从30日广东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联合举行的广东省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下称“营改增”)试点新闻通报会上获悉,广东自2012年11月1日起开展营改增试点至2013年11月底,试点户数共21.22万户(加上深圳市18.88万户合计为40.1万户),为全国最多,改革共为全省纳税人减税97.63亿元(加上深圳市减税额77.07亿元合计为174.7亿元),减负面达97.4%。

  广东省国税局副局长朱江涛在回答羊城晚报记者提问时表示,随着全国营改增试点范围的不断扩大,在试点行业继续正常增长的前提下,预计2014年广东营改增的减税规模将有增无减。

  广东总体减税效应明显

  广东省财政厅副厅长欧斌在通报会上介绍,广东营改增试点一年来,截至2013年11月底,减税面从最初的94.9%上升到97.4%,一般纳税人减税面从最初的78.1%上升到85.4%。在试点行业中,除交通运输和有形动产租赁税负有所上升外,其他试点行业税负有不同程度下降,总体减税效应明显。

  即使是营改增后部分试点户税负有所增加,增加面也在逐月下降:截至2013年11月底,广东税负增加企业户数约5500户,占试点纳税人总数的2.6%,其中一般纳税人增负面从试点初期21.9%下降到14.6%。在税负增加企业中,月均税负增加不足1万元、1万-10万元、10万元以上的分别占63.7%、28.9%、7.4%。

  铁路运输和邮政业将纳入

  根据国家统一部署,从2014年1月1日起,铁道运输和邮政业也将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广东这两个行业将新增试点户数1767户,其中铁路运输29户,邮政业1738户,涉及营业税约6亿元。根据营改增政策,铁路运输和邮政业营改增后适用的增值税税率是11%,较营改增前缴纳7%的营业税税率有所提高,如果又存在抵扣问题,这两个行业的税负是否会有所增加?

  朱江涛表示,按照中央的改革方案做过调研,从广东的情况看,这两个行业的税负基本上和改革前相当,不排除个别企业可能会为抵扣问题税负会略有上升。对此,税务部门会加大宣传和服务,引导企业主动取得增值税抵扣发票,降低税负,进一步释放改革红利。

  据朱江涛介绍,根据政策规定,这两个行业可以享受系列优惠政策,如:试点纳税人按照国家指定的无偿提供的铁路运输和航空运输服务的收入,免征增值税;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及其所属邮政企业提供的邮政普遍服务和邮政特殊服务,免征增值税;自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及其所属邮政企业为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含各级分支机构)代办速递、物流、国际包裹、快递包裹以及礼仪业务等速递物流类业务取得的代理收入,为金融机构代办金融保险业务取得的代理收入,免征增值税等等。

  是否继续财政扶持未确定

  营改增一年来,对于税负增加的企业,国家给予了一定的财政扶持。据广东今年1-6月财政扶持资金申报和审核情况,共有331户企业申报扶持资金,经审核有325户共获得财政扶持资金2.49亿元,大部分企业自行进行消化。

  进入2014年,这一财政扶持政策是否仍将延续?欧斌表示:“我们将考虑到目前试点情况,在调研的基础上报省政府决定是否需要在2014年继续给予财政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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