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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开始实施“单独两孩”政策

“抢先怀孕”可补办《生育服务证》

发布时间: 2014年02月22日 07:5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 中国青年报 | 手机看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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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北京2月21日电(记者李新玲)夫妻双方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可以申请生育第二个孩子,这个被称为“单独两孩”的政策在北京今日起正式实施。条件是第二个孩子与第一个孩子生育间隔4年,或者女方年满28岁。此政策实施之日前,已经怀孕但没有生育的夫妻,在进行批评教育后,可以依法申请补办《生育服务证》。

  2月21日上午,北京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表决稿)》,将《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第(二)项修改为“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并且只有一个子女的”。据北京市卫生计生委负责人介绍,这一政策本来计划是3月1日起正式实施,但是北京市人大和市政府都想积极落实“单独两孩”政策,因此决定这一政策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北京市卫生计生委副主任耿玉田介绍,北京市低生育水平长期稳定,户籍人口生育率连续18年稳定在1左右,低于全国1.5~1.6的平均水平。2000年以来,全市常住人口出生率一直属于低于10‰的超低生育水平。人口结构性矛盾突出,近年来,户籍劳动年龄人口增幅减缓,“人口红利”趋弱。2012年全市户籍人口中平均每个家庭户人口为2.55人,低于全国3.1的水平。实施“单独两孩”政策,将有助于改善人口结构,提升家庭发展能力。

  根据2013年12月抽样调查,在一方为北京户籍、女方年龄在20~49岁的家庭中,单独家庭数量约为55.4万,其中已经生育一个孩子的家庭大约为45.1万,单独已育一孩家庭中,绝大多数符合新政策条件且具有生育二孩意愿的家庭会在5年内完成第二个孩子的生育。按调查的生育二孩意愿在50%~60%计算,北京市将累计新增加出生人数最高为27.07万。政策放开后平均每年将新增加出生人口5.42万左右。政策实施后的第5年生育率达到1.8左右,出生人口达到峰值24万人,此后会稳步下降。

  北京市相关部门预测实施“单独两孩”政策,会对公共服务管理带来一定压力和挑战。高龄孕产妇及高危和不孕不育、出生缺陷等会进一步加大三甲医院妇(产)科及妇产医院的压力。出生短期堆积使幼儿园、小学配置更趋紧张。

  为积极应对生育政策调整,近3年内北京全市各级助产机构共计划增加产科床位1000余张,可增加约7万人次分娩量,基本可以满足需求,但是三级助产机构会超负荷工作。引导市民合理选择助产机构,充分发挥二级和一级助产机构服务作用成为医疗机构新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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