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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重庆2月28日电(记者韩振)3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将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为主要内容的工商登记制度改革。重庆市工商局提醒说,注册资本认缴制下,申请设立企业需防止两种极端:认缴资本过高和认缴资本过低。
重庆市工商局注册分局局长吴岗说,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后,除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外,取消了公司最低注册资本限额、缴足出资期限、股东首次出资及货币出资比例的限制,公司实收资本不再作为工商登记事项。但设立公司时认缴额度宜与经营所需相匹配,要防止两种极端。
“一是认缴资本过高。比如数十万元就能顺利运营的公司,如果认缴资本高达数千万元以上,理论上可以,但企业需要将认缴数额和缴足出资期限等注册信息进行公示,如果届时不能缴足,会影响企业的诚信记录;二是认缴资本过低。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后理论上一元也能设立公司,但如果认缴资本过低,会影响社会对公司实力的认识,不利于企业的发展。”吴岗说。
重庆市工商局副局长杨光表示,现代社会是一个充分竞争的社会,企业靠技术、资金等实力来体现竞争力,另外随着目前对企业的监管方式逐渐从事前检查,转换为事后抽查以及社会监督等方式,认缴资本过高或过低都不利于企业诚信的培养和竞争力的打造,因此企业认缴注册资金应避免走极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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