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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经济带建设指导意见望年内出台 环保将成重点

发布时间: 2014年03月17日 10:15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 证券时报网 | 手机看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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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济参考报援引权威人士称,国家发改委牵头制定的《关于依托长江建设中国经济新支撑带指导意见》(简称《意见》),征求意见稿已经出炉,目前进入讨论阶段,年内有望出台。届时,包括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湖北、湖南、重庆、四川、云南、贵州等11省市将纳入“长江经济带”统一发展。值得注意的是,除了出台多项政策扶持上述省区协同发展外,环保也将成为治理重点。

  按照《意见》,长江流域将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明确长江水资源开发利用和用水效率控制红线,严格控制水资源过度开发。

  国家将重点治理长江流域的环保问题。《经济参考报》获悉,上述《意见》明确,将严格控制入江排污总量,大幅削减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加大磷排放等污染物控制力度,确保流域水质稳步改善,加大沿江化工等排污行业环境隐患排查和集中治理的力度,实行长江干支流沿线城镇污水垃圾全收集处理,强化农业面源污染控制,加强水上危险品运输安全监管和船舶污水排放控制。

  另一方面,《意见》中称,在产业政策方面,国家将运用产业、环境、土地等政策手段,参照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加强产业转移的引导和调控,防止出现污染转移,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严禁落后产能向中上游地区转移。

  率先划定沿江生态保护红线

  上述权威人士说,长江流域污染物排放实际上非常不乐观,特别是一些有机加工、化工、医药等企业,因为缺乏有效的监管,长期都有大量废水排放到长江里。为了解决这一环境难题,记者了解到,正在制定的文件中,进一步提出加强流域环境综合治理,完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特别要加强有机加工、医药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重点行业综合整治,加大重金属污染治理力度,以湘江流域为重点加强土壤污染防治,降低农业农药和化肥使用量。

  值得注意的是,长江流域还将率先划定沿江生态保护红线,将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重要湿地等纳入生态红线区域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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