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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企红利上缴再提5个百分点 业内盼更多用于民生

发布时间: 2014年03月26日 20:3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 新华网 | 手机看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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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北京3月26日电(记者高立、韩洁、徐博)财政部最新发布的2014年中央财政预算显示,今年中央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数为1578.03亿元。从2014年起,央企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比例在现有基础上再提高5个百分点。这是自2008、2010、2012年以后,央企红利上缴比例再次提高。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是指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从国家出资企业按照一定比例依法取得的国有资本收益。近年来,关于“提高国企红利上缴比例”的呼声不断。专家指出,国企是全民的企业,国企收入理应服务于全民,而不能始终在国有经济“体内循环”。

   “很多国有企业,特别是央企所从事的产业往往有高度的自然垄断性,利润较高,提高央企上缴红利的比例有其合理性。而从近期的情况来看,国企利润维持增长状态,提高国企利率上缴比例也有这个空间。”财政部财科所副所长白景明说,自我国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以来,国企红利上缴比例也在不断提高。

   当然,不同类型的央企,上缴红利的比例并不相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2014年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说明,2014年纳入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范围的中央企业税后利润(净利润扣除年初未弥补亏损和法定公积金)的收取比例分为五类执行。

   第一类为烟草企业,收取比例25%;第二类为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煤炭等资源型企业,收取比例20%;第三类为钢铁、运输、电子、贸易、施工等一般竞争型企业,收取比例15%;第四类为军工企业、转制科研院所、中国邮政集团公司、2011年和2012年纳入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范围的企业,收取比例10%;第五类为政策性企业,包括中国储备粮总公司、中国储备棉总公司,免交当年应交利润。

   同时,符合小型微型企业规定标准的国有独资企业,应交利润不足10万元的,比照第五类政策性企业,免交当年应交利润。

   白景明表示,央企红利上缴比例应该分类执行。有些企业,比如烟草,实行国家专卖制度,利润很高,所以上缴的比例也是最高的。有些行业是国家控制价格的,比如供水,就应该少交或免交。

   统计显示,烟草行业2013年全年上缴财政总额达到8161.22亿元,增长13.9%。

   此次红利上缴比例提高后,财政部预计,2014年将收取中央企业税后利润1414.9亿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375.43亿元,增长36.1%。

   关于国企红利上缴的问题,不仅要关注上缴了多少钱,还要关注钱花到哪里去了。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比例,2020年提到30%,更多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

   财政部也表示,2014年继续加大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对国有经济结构调整及调入公共财政预算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支出力度。

   从具体支出安排来看,2014年共1578.03亿元的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中,615.1亿元用于重点支持以优化产业结构和资本布局为主攻方向的重大结构性调整,包括中央企业战略性兼并重组、股权结构调整等;374.76亿元用于重点支持提升国家竞争力和综合国力等涉及国家战略、国家安全方面的重大项目;154.25亿元用于重点支持涉及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产业升级与发展项目,包括突破产业发展瓶颈、突破技术瓶颈、产学研结合、新兴产业发展等。

   今年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中,对民生的直接投入也有所增加。调入公共财政预算用于社保等民生支出184亿元,比2013年的65亿元增加了近两倍,占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额的比例也达到11.66%。

   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郑秉文认为,未来的方向应该是加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公共财政预算的比例,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支出。

   郑秉文还强调,国企上缴红利要制度化,不能今年上缴多,明年上缴少,否则民生支出时多时少,不利于民生建设总体布局。同时,增加民生支出的项目也要制度化,因为福利是刚性的,一旦中断或停止增长会引起抱怨,反而容易产生社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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