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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国家发改委、卫计委、人社部公布放开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鼓励社会办医的一揽子政策措施——《关于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有关问题的通知》。对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同时加强监督,研究制定价格行为规范。通知要求,对符合医保规定的非公立医疗机构,应按程序将其纳入基本医保等社保服务,并执行与公立医院相同的支付政策。
□官方释疑
政策对民营医院有何影响?
1.发改委:目前,我国公立医疗机构都是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非公立医疗机构包括营利性和非营利性两类。营利性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已实行市场调节价,这次是进一步放开了非营利性的民营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这项措施可以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加快进入医疗卫生领域,扩大医疗服务供给,推动多元化办医格局的形成,有助于缓解当前群众看病难的矛盾,还有利于满足群众多样化的医疗服务需求。
民营医院服务价格如何定?
2.发改委:放开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后,非公立医疗机构将根据市场供求及竞争情况,按照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自主制定价格,并保持一定时期内价格水平相对稳定,政府不进行不当干预。政府鼓励非公立医疗机构在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的同时,根据自身特点提供更多满足群众多元化、个性化需求的医疗服务,其收费方式可以灵活多样,可以按服务项目收费,可以按病种打包收费,也可以按服务人次等确定收费方式。
民营医院看病医保报销吗?
3.发改委:医疗保险对非公立医疗机构执行与公立医疗机构相同的支付政策。凡是符合医保定点相关规定的非公立医疗机构,各地都会将其纳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农合、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的定点服务范围,执行与公立医疗机构相同的支付政策,不得区别对待,保证群众在医保定点的非公立医疗机构看病就医费用能够及时报销。
民营医院会有集中涨价吗?
4.发改委:目前,我国非公立医疗机构提供服务的市场占有率较低,在与公立医疗机构竞争中仍处于弱势地位。放开价格后,由于在基本医疗服务上与公立医疗机构存在竞争,其基本医疗服务的价格会与公立医疗机构基本衔接,不会出现集中涨价局面。医疗保险也将发挥费用控制作用,保证基本医疗服务价格水平基本平稳。非公立医疗机构提供的个性化、特色化等非基本医疗服务价格,将根据市场供求、支付能力等因素自主确定。
政府应如何监管医院价格?
5.发改委:放开价格的同时,要加强监管,既要通过价格杠杆促进非公立医疗机构发展,也要通过制定规则规范其价格行为,防止滥用定价权。首先要求各地制定医疗机构服务价格行为规范,并要求非公立医疗机构建立健全内部价格管理制度,合理约束价格行为。同时,非公立医疗机构也要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和医药费用明细清单制度。政府还将加强诊疗行为和医疗质量监管。
□政策发布
定性
公立医院名录外均为非公立医院
通知要求,今年6月底前,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根据审批权限,向社会发布辖区内公立医疗机构名录,并依据公立医疗机构开业、更名、停业等变化情况及时进行调整,名录之外所有医疗机构均为非公立医疗机构,其提供的所有医疗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
发改委要求,各地要督促落实这项政策,不得以任何方式对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进行不当干预。同时非公立医疗机构服务价格也不能违法违规,各地要研究制定价格行为规范,督促医疗机构建立健全内部价格管理制度。
收费
定价须相对稳定价格违法将处理
通知要求,相关医疗机构应按照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合理制定价格,并保持一定时期内价格水平相对稳定;要按规定执行明码标价和医药费用明细清单制度,通过多种方式向患者公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一旦发生价格违法,将依法严肃处理。
发改委表示,鼓励非公立医疗机构积极探索实行有利于控制费用、公开透明、方便操作的医疗服务收费方式。属于营利性质的非公立医疗机构,可自行设立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属于非营利性质的非公立医疗机构,应按照《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设立服务项目。
医保
凡符合医保条件支付政策应相同
此外,通知还规定要建立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定点非公立医疗机构的谈判机制。凡符合医保定点相关规定的非公立医疗机构,应按程序将其纳入职工基本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保定点服务范围,并执行与公立医院相同的支付政策。
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应按照医保付费方式改革的要求,与定点非公立医疗机构通过谈判确定具体付费方式和标准,提高基金使用效率。
□专家解读
昨天,著名医院管理专家王健康向京华时报记者解读这一政策时,将其称为“医改三十年来最大动作”。将有效引导社会资本注入医疗界,在确保各项政策调控到位的情况下,广大市民将是医疗机构市场化的最终受益者。
早期局部涨价调控后平稳
王健康介绍,我国公立医疗机构都是非营利性的,非公立医疗机构也包括营利性和非营利性两类。实际上非公立营利性医疗机构已实行了市场调节价,这次是进一步放开了非营利性的民营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
他进一步解释,近年来,我国注入医疗服务行业的资金虽有所增长,但仍呈现短缺不足的状态。价格放开后,非公立医院可以根据市场需求定价,从而获取利益回报,这一情况会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本注入医疗服务行业,增强市场竞争,群众的选择范围将大大增加。
王健康说,目前我国非公立医疗机构的市场占有率较低,在与公立医院的竞争中处于弱势地位。他认为,在政策实行早期,可能会出现部分非公立医院涨价的情况。相应的监管到位后,长时间的市场价格调控会使非公立医院的价格平稳下来。
社会办医仍存在三大瓶颈
王健康表示,近年来,社会办医是政府鼓励方向,但仍有着难以突破的瓶颈,面临三大难题。首先,虽然国家鼓励,地方也有实际政策,但落实起来却有困难,比如税收、用地、医务人员晋级等政策保障方面,没有实际话语权。目前一些非公立医院生存比较艰难,人才的格局是老的老,小的小,医护专业队伍青黄不接,与公立医院有着看不见的区别和差异。
其次,很多市民一直持有“公立医院医资强、民营医院主要靠服务”的传统观点,使得非公立医院的发展不充分。
此外,国家处于对部分药品、大型医疗设备价格的趋向性调低阶段,社会资本注入医疗领域后往往得不到相应的回报,社会资本办医的有效投入可能受限。政府可以考虑在大型医疗设备引进、免税、培训方面给予优先。
须及时出台对接医保措施
王健康介绍,目前,部分非公立医院已与医保对接,患者可以进行医保报销。但如果价格放开的政策落实后,消费者报销的医保部分,必须与公立医院的相应服务同等价格。按照目前规定,如不及时出台配套措施,民营医院的医保报销项目可能全面退出,势必影响这几年发展的成果。
王健康称,民营医院如申请医保定点单位,资质应符合相应的医保政策。除了必须经过医保审核,在设备硬件上和人员配备上则需和公立医院一样达到一定标准。目前,30%以上的非公立医院可以使用医保报销,而这一比例仍在扩大。
王健康称,目前,仅公布了政策的框架内容,而政府方面应进一步制定详细的、可操作的监管措施。
本版采写京华时报记者周宇龚棉平亦凡综合新华社
□医院观点
对于放开非公立医疗机构价格的政策,一些民营医院的经营者也有自己的看法。除了表示对政策欢迎,希望尽快落实外,也有一些民营医院经营者表示,即使价格放开,民营医院提价也要谨慎,否则更无法与价格低廉的公立医院竞争了。
欢迎好政策尽快落地
四川省最大民营医院——成都市西区医院郝士权说:“放开民营医院医疗服务价格对民营医院发展肯定有好处。让我们发展更有信心了。如果价格不放开,一些个性化的特色服务等业务就没法做。”
“我们欢迎这些好政策,期待尽快让我们纳入医保报销定点医院。”首都第一家大陆与台资合办的民营医院——北京宝岛妇产医院董事长杨文秀说。
来自福建莆田的杨文秀在全国还投资了9家皮肤病专科和多家综合性医院及产科医院。
谨慎看待“放开价格”
作为一家非营利性和事业编制的民营医院,浙江省萧山医院是政府和民资合办的一家综合性医院。“在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十分低廉的情况下,民营医院是不会提价的。否则,病人会用脚投票,到区内7家公立医院看病。”院长商炜炜表示。
厦门长庚医院是一家台资医院。“长庚医院不会因为这项政策出台就对医疗服务价格进行大幅调整。我们不想变成为少数人服务的贵族医院。作为一个提供24小时服务的医院,我们把更大的力量放在如何为一般民众提供更好的服务上。”院长刘智纲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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