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斌读报11月29日内容

2010年02月23日 10:01  读报文集 我要评论

  

    CCTV.com消息:家事国事天下事,事事关心。欢迎您第一时间听我马斌读报。

  

    先来看看今日头条。

  

    《中国青年报》说,11月21日,上海报纸在头版刊登《中心城区“拥挤收费”最后攻坚》,并进行了详细报道,11月25日新华社也播发了《上海将实行“道路拥挤收费”》,但26日,上海个别网站发布文章称“上海交通局否认将推行‘道路拥挤收费’”,引发了民众的疑问。同一天,上海市城市交通管理局宣传处处长刘岷对记者说,有关的“否认”或“澄清”的报道并不属实,上海市城市交通管理局“没有予以否认”,“这一政策正在研究制订之中”。“道路拥挤收费”在国际上是一项行之有效的交通管理举措,是可采取的一系列排堵保畅手段之一。真是一波四折、扑朔迷离、不亦乐呼、摸不着头脑、不知道应该听谁的。不管怎么样,这事提出来了,我们来看看各家报纸的评论。

  

    上海的《解放日报》直接说《道路拥挤收费宜慎行》,交了养路费,车与车就应该是平等的,不能一堵了就先想到收费。应该先想到增加公交车自身的吸引力,增加运力、票价优惠、方便换乘等方面,而不是运用行政手段来为私家车设置门槛来体现所谓的相对优势。

  

    《工人日报》分析了《道路拥挤费怎么个收法》,它算了一笔账:既然要收费,就得设收费站。进入限定区域的几十条道路都设一个收费站,那得增加多少人手、耗费多少财力?征收道路拥挤费后,那些住在市中心的有车族得天天回家,是不是天天得缴费?如果给住在市中心和在市中心上班的有车族发个免费通行证。那么有关部门得先进行一次车口“普查”,这又是一项宏大工程。

  

    《中国改革报》直接建议《收道路拥挤费不如减免养路费》,解决道路拥挤问题,为什么老想做“加法”而不琢磨做“减法”?收道路拥挤费,还远不如减免那部分自觉不出行的车主的养路费,来得更得人心、更有效果。

  

    换个话题。

  

    众所周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即将于2008年1月1日生效。《中国青年报》说,现在,有《一些企业年底忙着突击炒人》:有的让工人“先离职后入职”,即一手签自愿离职书,一手签新合同;还有的企业打算宣布“停产”,工人放大假,两个月后“重新开张”,届时再签劳动合同。有的要求员工重签“劳务合同”,变为人力资源公司输出的“劳务工”。有的要求员工签署一份终止原劳动合同关系的“协议”,然后重签合同,新合同起始日期为2008年1月1日。面对劳动合同法,企业冒险突击炒人,可以看出来企业是在怕,他们到底怕什么呢?《新华社》分析了企业的“三怕”:

  

    一怕,劳动违法行为将面临高额经济补偿。

  

    凡是不参加社保的,员工可以随时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且要求支付经济补偿。这一下,随意拖欠工资、超时加班、不按规定足额支付加班费等等,都将成为工人向企业所取经济补偿的依据。

  

    二怕,不能再靠“炒人”来管人。

  

    一般公司新来的员工先试用3个月,然后一年一签,这种形式是员工管理的好招。可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如果再搞一年一签,第三年就变成了无固定期限合同。不然就得延长至两三年、三四年一签。这样员工干的不好,公司也就没了这一招!

  

    三怕,辞退员工不再“干净利落”。

  

    怕签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职工磨洋功。炒又炒不得,特别对那些大错不犯,小错不断、缺乏上进心和主动性、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的员工,企业奈何不了。

  

    其实企业的担心也有道理。要是员工磨洋功怎么办?有关部门应该重视职工教育,既要保护职工的积极性,也要保护企业的积极性,员工的利益要维护,企业的利益也要维护。

  

    继续。

  

    《新民晚报》说,前段时间,由于大连机场天气原因,有家航空公司从上海到大连的航班延误。等飞机从大连飞抵上海后,几十名旅客当即要求赔偿,不赔偿就霸着飞机不下来,这一霸机就是15个小时之多。直接导致的后果就是打乱了这家公司的运行计划。使690位旅客延误5个小时左右,还使1000多名旅客延误1到3个小时。于是航空公司想了一招,黑名单!把那几个号召者写上黑名单,以后想坐飞机没门。想坐飞机?可以用书面方式向航空公司承诺不再犯,公司审核后才可以解除。与此同时,这家航空公司的董事长说了,这也是无奈之举。对于此事现在争论颇多,评价不一。

  

    赞成的说,霸机旅客造成航班连环延误,损害了大多数无辜旅客的合法权益,航空公司此举属于“自卫”和“保护大多数人的利益”。而反方则认为,以这种方式不让旅客订票,侵犯了旅客的权益。不过律师说了,乘客拥有公平交易权利,航空公司也有。所以设立黑名单从法律上讲无可厚非。

  

    但《中国青年报》也问了一个问题:《谁又来建无赖航空公司“黑名单”》。霸机行为确实有点过,但不这么做,旅客能否得到及时的告知和应有的赔偿吗?黑名单是一种无奈之举,殊不知旅客的过激行为其实更是一种无奈之举。

  

    要我说,造成这种情况,就是制度没跟上。正所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有了具体的规章制度了,双方自然也就按制度办事,类似“霸机”的行为自然也就减少了。

  

    再说一条。

  

    我们来看看这张照片,一位警察坐在群众中间,好像在商量着什么。他是四川省彭州市的“警察村官”舒明照,不过,除了警察,他还是彭州市元义村的党支部副书记,他是“民警任村官”试点的一个例子。现在,彭州市公安局的102名民警陆续到全市20个镇102个村的基层当起了“村官”。 “警察村官”只是挂职,不收取群众一分钱,与警察职能也不发生冲突。警察当村官,这的确是件新鲜事儿,在全国也是一种创新。来看效果怎么样?

  

    身份变化了,方法转变了。

  

    当上了“村官”,身份发生了变化,处理问题的方法也就变了。少了处罚多了教育,出现问题就找根源。对村民之间的邻里矛盾,“警察村官”都耐心劝说,村民最后就都和睦相处了。

  

    公平可信了,群众接受了。

  

    由于民警不是本村人,不涉及自身利益,与村民的关系简单,加上警察身份具有一定的公信力与威信,所以他们代表村委会调解各类矛盾纠纷时,更容易赢得到村民的接受和认可。

  

    看来效果不错,成都市还打算在农村地区全面推广这一模式。不过,也有一些担心。

  

    《广州日报》问《警察当“村官”,谁来当警察?》我国大部分地方警力不足,派出所、交警、刑侦等一线部门更是警力奇缺。却还要从中抽调人员去当“村官”,缺口谁来补?

  

    《中国青年报》担心,《警察兼村官有违自治原则》。首先是选举带有潜在的“强制性”,再来警察本就属于行政人员,介入村级组织任职,直接违背了“村民组织法”的相关规定,不妥。

  

    《检察日报》则认为,既然从事其他工作的公务员可以当村官,也就没有不让警察当的道理。但选派警察当村官的理由是穿警服有威慑力?当村官,是去为百姓服务的,要威慑力干吗?

  

    下面来看一下今天的读报留言。

  

    这是一个“菜鸟”教育“老鸟”的时代。

  

    说话的是著名教育专家孙云晓。《光明日报》说,肖女士的女儿今年读初三,以前女儿聪明乖巧,可是现在却处处和她作对,肖女士很苦恼。其实像肖女士这样烦恼的父母不在少数,面对孩子的厌学、迷恋网络等等问题,家长们却束手无策。其实不光是孩子的问题,父母们也不知道要怎么做才算是个合格的父母。怎么做好父母呢?专家认为,中国的父母应该从自然型转向学习型,掌握教育孩子的新方法,父母也要持证上岗了,呵呵。

  

    不少学生认为自己大学毕业就是“优质液态钢”,自身发展只看企业这个模子是否好。

  

    这是一些企业高管和高校专家的共同看法。《文汇报》说,上海一所高校最近召开了2008届毕业生推介会,会上150多家企业和高校一起探讨一个问题,为什么一边是企业求才若渴,而一边是大学生找工作越来越难。其实,大学毕业生未必就已经是优秀的人才了,是不是优秀还得看是不是能适应社会,适应企业。只看见了高职位和高收入、却没有看到自己是否合适、是否够格。毕业生们在求职的过程中,不妨问问自己:“我是否能够适应这家企业的企业文化?”“我的气质、兴趣、发展方向是否与企业的核心文化相吻合?”这样,才能扬长避短、发挥自身优势。别忘了,在变成“钢水”以前,先得在钢炉里锤炼啊!

  

    再来看其它方面的消息。

  

    北京的前门大街,您可能不太熟悉。可全聚德烤鸭总熟悉了吧,这条大街有好几家类似全聚德的老字号,什么月盛斋马家老铺、庆林春茶庄、都一处烧麦馆等等,在北京那是太有名了!地理位置自然不用说。《工人日报》说,今年5月份,前门大街进行修缮。这一修,“老字号”就都搬走了。走容易,可想回来就难了,租金可就不便宜了。钱德才是北京“年糕钱”第三代传人,从他祖父卖年糕至今已有一百多年的历史。现在卖的年糕是两元钱1块,如果按一天每平方米38元的租金价位,他的年糕可能要提高到每块10元,10元钱一块年糕,卖谁去?别说,还真有人给出主意:老字号、老品牌不能倚老卖老,而要倚老卖新。传统加创新才能使品牌延续和提升。难怪文章标题叫,靠别人不如靠自己啊。

  

    《新华每日电讯》说,一家服装商场正在搞“满400元减200元”的活动,一位顾客想要购买一款标价300多元的毛衫,可不到400元享受不到减200元的优惠。正好旁边另一位顾客看好的羽绒服售价为800多元。两人虽然素不相识,但因为共同的“战斗目标”团结了起来,经过一番友好协商,他们决定合伙消费。这样两人的消费金额加起来刚好超过1200元,可以享受600元的优惠,真是经济实惠不浪费呀。像他们这样,为了享受优惠而共同购物,就叫做“拼单”。这打起折来是痛快了,可也埋下一些消费隐患。因为根据多数商场的规定,商品在退、换货时,需要一同购买的几件商品同时退换。而“拼单族”之间互不相识,有了问题也没法退换。“拼单”虽好,可不要贪多哦。

  

    《大众日报》说,新疆的付永德今年10月打算贷款买房,可左等右等贷款就是迟迟下不来。最后等来的是晴天霹雳,银行说他2002年贷了111万元,目前还欠着银行90多万元,而且还有两次逾期不还纪录,已经没有贷款资格了。老付一听,差点没晕过去。是不是银行弄错了?一查,银行还真没错,记录上明明写着“自己”贷款100多万买下了一家商铺。到商铺一看,是一家餐饮店,已经被地产公司租出去了。没过几天,老付接到一个电话,说已经把他名下贷款还清,劝他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律师推断,可能是地产公司以老付的名义骗贷,受害的很有可能不止老付一个。虽说贷款最终还清了,但老付已经上了银行系统的黑名单,很难再贷到款了。凭空背上百万冤债,这漏洞,想想都可怕呀。

  

    《市场报》说,今年4月,岳阳湘阴县特殊教育学校收到一份邀请,让他们组织学生参加5月20号在长沙举行的一场慈善晚宴并表演节目。考虑到能让学校的聋哑孩子们见见世面,还能获得一些捐助,学校欣然应允。晚宴上孩子们的精彩演出赢得了阵阵掌声,并感动了在场的政商名流。作为赞助单位的某酒业集团,想借机做好品牌宣传,特地从山西空运来一瓶珍藏了50年的陈年好酒进行拍卖,最终以2.1万元成交,并当众宣布全部捐赠给这所特殊教育学校。但是,半年过去了,这笔钱却迟迟不能到位,期间,该校多次电话联系有关各方都没有结果。无奈,学校的副校长找到了参与举办活动的公司,对方说,“只能出3000元”。慈善不是商场,爱心不是商品,一诺千金,请勿打折。

  

    这正是:一锤捐两万,善款拖半年。爱心非儿戏,打折人心寒。

  

    今天的读报就是这些内容,就到这里吧。

  

责编:刘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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