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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02月26日 09:50 节目文稿集 我要评论
霍德明:小产权房 吓大的市场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农村有关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07年71号令,很清楚的里面讲了。再举一个例子,还有有关于部门,这个是国土资源部,重申2007年2月14号这个命令,还有郑州市金水区政府还有命令,明确规定小产权房要拆要拆要拆,但是就是在这么一个同样的郑州,2003年9月份,他自己出台了一个郑州市中城中村改造规定,里面讲了小产权房可以变成大产权房。所以我想在这个过程中间,政府的人,中央政府的这个命令,有关于法律方面的决定是毫无疑问的,对于消费者他买这个房,他绝对不能够说他是糊里糊涂的,
北京市政府有几次就真的把小产权房拆掉了,把这个棒子举起来,举了几次下去了,但是呢,原则上他把这个老百姓的胃口越养越大,所以这是个吓大的市场啊。
以北京来讲,三四年前的小产权房非常小,甚至它的这个价格也没有那么高,但是现在呢,因为这个市场越来越红火,像现在为止,小产权房已涨了三四千块钱,一平米了,所以我说这个市场本身了,他是有这种,原来像气球一样的膨胀,而到今天为止,如果说是正常的房地产市场被打压了,小产权房的市场,反而被此吓大。
他们这些人都应该一起在将来重新考虑这个问题的时候,要转正,万一或者是要有罚金的话,都应该算进去的,所以我想在这个上面,有关于利益,可以说是这些小的开发商,或者是贪图便宜的消费者,让我们国家造成了更大的损害。
周教授刚刚提到了法律程序的合理性,这一点我要提出来,他是法律尊严,不是程序的合理,他是尊严,而这个尊严,就像是什么,我们古谚有讲有说啊,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为什么这种事情会发生在小产权房身上,春风指的是什么东西,就表示过去有关于政策方面的政策可能是迟疑,可能是反复…
张鸿:正当购房人的利益谁来保障
就像我们今天坐在这儿讨论一样,这个事已经成为各地的媒体关注的一个热点,而且我注意到在媒体的采访当中了,很多地方的国土部门和房产部门已经疲于应付了,因为他们也不是特别知道到最后这个小产权房怎么来转正,怎么来变成大产权房。所以他们只能说在合乎条件的情况下可能会转成大产权房,但是又没有明确地哪些是合乎条件的,因为没有具体的细则出来,
我觉得这个开发商应该付出代价,就不要谈保护的这样的一个原则了,因为他在里面,我们知道,光土地出让金,加上各种税费再一个地产的房屋的价格里边,占到了40%左右,这一块都是房地产商都已经规避掉的,所以它的这种收益,当然是不应该保护的,还有一点,我觉得就是那些守法的,就是我们没有胆量去买小产权房的这些人,他们的权益应该保护,另外我需要提醒的,就是我们说既得利益,但是还有一些是既失利益,什么是既失利益呢,就是在各地都曾经治理过小产权房,推倒过,强行地拿走,然后用做其他用途过。这些人,他当时我买了小产权房,因为违规我受到了损失,现在让他又合法了,我的损失谁来赔。
我们必须得尊重法律,因为我在媒体上也看到很多评论,很多人说,已经有这么多人在住下产权房,已经有那么多人而且很多住的小产权房的这些人里面,的确有很多是收入不是特别高的人,他买不起城里的房子,这是一个社会问题,需要解决。但是让他合法化,涉及到法律问题,我没有买是因为我遵守了法律。
不能让遵守法律的人付出成本,如果守法的人付出了守法的成本的话了,那么大家都会去不守法。所以我觉得我特别想提到感觉网友的那一个观点,就是说我希望这一次的下不为例,真的是下不为例。
责编:刘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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