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六条(2008/12/24)

2010年02月26日 09:53  节目文稿集 我要评论

  

    解说:调控房地产市场,中央再出新政,房价应由市场决定房产交易期待激活。新政策会带来哪些新变化?房产降价能不能真正到来?《今日观察》正在评论。

    主持人:这里是正在播出的《今日观察》,欢迎各位的收看,今天我们要再次来关注大家都非常关心的房价的问题,21号国务院出台了《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在这份《意见》当中,明确提出了6项房地产新政的细则,《意见》出台之后,很多人认为,这是医治目前房地产存在问题的一剂猛药,那么这剂猛药究竟有着什么样的配方?它的药效又会如何呢?目前房价难降下来,究竟症结在哪里?今天我们将会据此来展开评论,今天我们的二位评论员是张鸿和霍德明,也欢迎电视机前的各位登陆央视网、腾讯搜搜网和搜狐网,发表大家的意见。

    好了,节目一开始,我们先来关注一下这个《意见》的具体内容,和房地产的市场最新进展。

    解说:12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其中包括6大条和13小条,市场把这条新政策,简称为新的“国六条”。这六条主要意见是:一、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二、进一步鼓励普通商品住房消费;三、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积极应对市场变化;四、强化地方人民政府,稳定房地产市场的职责;五、加强房地产市场监测;六、要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新“国六条”跟2006年颁布的房地产调控的“国六条”相比,最大的区别在于,新的“国六条”是一份鼓励房地产健康发展的意见,2006年的“国六条”指导意见主要是发挥税收、信贷、土地政策的调节作用,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此次新“国六条”中,国务院指出,房地产开发企业要根据市场变化和需求主动采取措施,以合理的价格促进商品住房销售,同时各地区应进一步采取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土地住房合理消费,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政策措施。这一指导意见,在执行层面上,给地方政府授予了更多的权限,不过地方政府怎样具体调控当地的房地产市场,一些做法也引起了民众的讨论。

    12月10日,南京市江宁区房地产局长周久耕在接受媒体采访时,透露了一个让大家吃惊的消息。他说对于开发商低于成本价销售楼盘,下一步将和物价部门一起对其进行查处,以防止烂尾楼的出现。

    开发商降价卖房,要遭到政府部门调查,言论立即引发房地产商和普通购房者的广泛争论。

    《经济参考报》评论认为,部分地方政府如果真有诚意帮助开发商度过难关,有诚意扶助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就不应该通过查处低于成本价卖房等行为阻止开发商“自救”。

    几天之后,江宁市政府在官方网站上做出声明,江宁区政府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市的有关政策,促进房地产业健康稳定发展。从没有企业,因为房价促销遭到处罚。政府到底应该怎样衡量当下的市场?调控市场应该怎样顺应市场的要求来执行?房价到底应该由谁说了算?新“国六条”的颁布,民众期待着新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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