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观察]我的地盘谁做主?(2009.07.03)

2010年02月26日 10:06  节目文稿集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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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一块广告牌,主管单位收取四成利,成都户外广告新政引发争议,《今日观察》正在评论。

主持人(王小丫):这里是正在播出的《今日观察》。今天我们要关注的是一场由清理整顿户外广告引发的纷争。根据媒体的报道,最近这几个月一场对户外广告的清理整治工作正在四川的成都市全面展开,当地政府的职能部门强行拆除并且收归户外广告牌,然后再统一进行拍卖,政府可以享受40%的拍卖的收益,在没有重新拍卖之前,全部用公益广告来覆盖这些广告牌。那么这样的做法呢,就引发了一系列的质疑,非公共资源的户外广告位的物权到底是归谁所有?地方政府是否有权对其进行统一的拍卖?并且要分享四成的拍卖的收益?户外广告这块市场,到底是谁的地盘?又由谁来做主呢?今天我们将对此展开评论。

两位评论员是霍德明和张鸿,同时也请大家登陆央视网、腾讯搜搜网以及搜狐网来发表您的建议和观点,稍候我们会关注到您的留言。

现在,我们就首先来关注一下相关的新闻背景。

近期,成都一些繁华路段街头,广告牌不再是各种眩目的商业广告,而变成了统一的巨幅公益广告:一起创造,共同分享。然而,统一的广告牌后面,却有着成都数百名户外广告从业者和政府之间的各种不同的声音。

《南方周末》的记者调查介绍说,两个月前,成都市政府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了两个文件,对成都中心五城区及辖区高速路的户外广告进行全面清理整治,按照“非法的一律拆除,到期和新设的一律拍卖”的原则,在今年10月1日之前,将成都市区内所有户外广告(100余块广告牌)的三年经营权进行市场化公开拍卖,其拍卖收益的40%归政府所有。

在成都,仅市区就有大小广告公司上千家,户外广告投放总额超过十亿元。而现行的广告管理体制是以行政审批为主,市、区两级管理,横跨多个部门。既然通过了政府各部门的行政审批,为何一夜之间,政府部门又要收回审批过的东西呢?

政府的意见是重新统一管理,广告经营者则要求遵循市场的契约。不同的意见之下,5月下旬,成都数十家广告公司联合向四川省政府呼吁立即停止对户外广告的强拆行动,并召开听证会,希望政府部门听取利益相关各方的诉求。

对此,成都市政府委托市政协成立了户外广告调研组,并于6月22日与成都广告商代表进行了座谈。在听取意见后,政协负责人表示,除了调研报告,还将专门向成都市政府提交一份建议提案。

主持人:我们看到这个成都市政府打出来的这个公益广告的内容是:一起创造,共同分享。但是非常显然这些户外广告的经营者们是不愿意跟政府来分享的,那他们为什么不愿意?他们之间的分歧到底有多大呢?

张鸿:这个分歧当然非常大啦,因为本来这是人家广告商和业主的双方的一个生意关系,现在你地方政府要伸过来,要从人口袋里掏钱,那你说这个分歧能不大吗。其实这个分歧产生于5月初的时候,5月6号的时候,他们的一个开始治理户外广告的一个行动,所以人家不叫与民争利,人家叫治理五乱中的广告乱设,这个我们都同意,就是很多乱,非法的广告,你给它撤了,这是没有任何问题的。这是他们的一个工作意见,我们来看呢,但是说规范治理的范围和内容呢,只有第一条和这个治理有关,未经法定许可的各类广告全部拆除,拆吧,你不合法的当然应该拆了,但是看第二条,第三条,第二条就是符合什么什么规划的户外广告,拍卖前全部用公益广告来覆盖,就刚才我们看到的。这个就是一个特别大的分歧,就是凭什么一刀切。因为我这个是原来符合你的规划的,我现在又有客户在上面做着广告,你一下不允许我做广告了,那我的损失谁来赔偿,对吧。还有第三条说依据,这个你有什么规划,分期分批于9月底前对这些广告位全部组织拍卖,这又是另外一个分歧,就是这个权利是我的私权,你凭什么,第一,你拿过来。

主持人:拿过去了。

张鸿:你要拿过去拍卖,第二,拍卖完了以后,你还要拿40%的钱走。

主持人:还得分钱。

张鸿:对,所以这个就是两个特别大的分歧。

主持人:嗯,看来这个分歧还是蛮大的。

霍德明:我想成都这个户外广告每年的投放大概有10亿左右,而成都市区的广告商他们一般就有一千多家,所以我觉得这个分歧肯定是非常大的。我完全同意你刚刚说的,我要补充一点,像这一次有关于成都户外广告牌原来有一百多块要拍卖,大概是流拍率40%,市区里面大概60多块广告牌,而这上面全部覆盖了所谓公益性的广告,而这公益性的广告是由于市政府,它的一个,算是一个政策,或者一个命令吧,这个命令是基本上说,这块地方就是要准备拍卖,然后如果说是有拍卖的收入的话,我还要分40%,而这点在行政权上面,我觉得已经它就过了那个界限了,它已经到了滥权的阶段。而这种想要规范广告市场里面的乱,这我们完全同意的,但是应该有一个分界线,在这个乱跟你市政府能够在其中有40%的收益,这是两回事情,你今天一个出租车违规了,你罚他,可以,这是行政有这个规范的权力,但是你千万不能把出租车这个车子拿来没收了,说我再来拍卖,不管用什么理由,公益或者非公益这都是不对的。

 

  

责编:刘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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