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保时捷司机醉驾,16岁花季少女被撞倒在爱心斑马线旁边。酒后驾车,为何再度引发民众关注?《今日观察》正在评论。
主持人(王小丫):大家好!这里是正在播出的《今日观察》。今天我们要关注的是由于酒后驾车引发的交通肇事事件。8月4号的晚上,一名16岁的女孩,在杭州穿越马路的时候,被一辆飞驰的越野车撞倒后死亡。经警方的调查,肇事司机属于酒后超速驾驶。又一起酒后驾车导致的惨案!一个“酒”字引发的交通肇事为何屡禁不止?酒后驾车者敢于漠视法律,真的是缘于我们的过度的容忍,还是过轻的处罚?今天我们将就此展开评论。
我们的两位评论员是霍德明和张鸿,同时请大家登陆央视网、腾讯今日话题和搜狐网发表您的观点和建议,稍候我们会关注到您的留言。
现在我们就首先来了解一下,发生在杭州的这一起酒后肇事案件。
过马路最安全的是斑马线,但现在在杭州人的心里并不这样认为。
8月4日晚9时25分,年仅16岁的姑娘马芳芳,在杭州莫干山路的首条爱心斑马线附近,被一辆车号为“浙A892E9”的黑色保时捷汽车撞出二三十米,当场死亡。
出租车司机:超过我之后,直接在斑马线把这个女的带出有三十多米,当时那女的我看就不行了。
事故发生后,马芳芳被送到医院时已经没有生命体征,由于头部受伤严重,最终不治身亡。
杭州市拱墅交警大队的协警数据显示,肇事司机魏志刚的血液酒精含量为每毫升0.36毫克,属于酒后驾车。通过现场勘验,调取电子监控视频和询问现场目击者,证实被害人马芳芳在横穿马路时距斑马线南侧10米左右处被肇事车撞上。
魏志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酒后驾车且超速行驶,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马芳芳死亡,涉嫌交通肇事罪。
根据中国《刑法》第133条,《刑事诉讼法》第66条、69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已于当日向检查机关提请批准逮捕。
同时8月5日晚,杭州再度对酒后驾车、醉酒驾车、超速行驶和行经人行道不按规定避让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检查。
截至当晚22时30分,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621起,其中酒后驾驶21起,超速47起,违法记录5次以上且未接受处罚的75辆,工程车交通违法行为37起。
酒后驾车的“罪”与“罚”
主持人:这是一起发生在杭州的交通肇事案,那么从这个案件本身来看,和前不久的胡斌的70码的这个案件比,好像情况从目前来看没有那么错综复杂,但是发生一周之后,依然这个关注度是相当的高,这是出于什么样的原因?
张鸿:首先是因为它发生在杭州,因为几乎前一阶段,我们引发的对这个交通肇事案的这样一个广泛的讨论,就发源于你刚才说的这个胡斌飙车案,那个案子引发了很长一段时间的媒体的争论,然后关注,包括一些网友的猜疑等等,一直到判结束,大家可能还在猜疑。到现在刚刚算是尘埃落定,这个案子已经判完了。
主持人:对。
张鸿:一下又出了这一个案件,虽然这个事件没有那么地恶劣,但是它发生在杭州,而且它又引发了新的一轮的争议,这个不是飙车了,这个成了酒后。
主持人:对。
张鸿:仍然是超速,这个争议和胡斌案一样,又引发了怀疑,说你这个到底她是不是在这个斑马线上,因为这个爱心斑马线就是胡斌超速案以后,杭州市专门把那个斑马线给加大了。上面刚才我们看到了,画了很多爱心。
主持人:对对对。
张鸿:当这个惨案就发生在这个爱心斑马线旁边的时候,它不仅让我们引发了这样的一个担忧,就是爱心斑马线有没有用,就是我们采取的一些补救的措施有没有用,还增强了这个事情本身的一个悲情感,我们会觉得,哎呀,怎么就在这个爱心,画着这么多“心”的旁边撞死了一个花季少女。当然它引发的进一步的一个讨论就是关于醉酒驾车,或者是酒后驾车到底在《刑法》上应该怎么处理的这样的一个争议,这两天我们看到几乎所有大的媒体,周刊也罢,还是日报也罢,都在讨论这样的一个问题,它就是,基本上从前一阶段胡斌在杭州引发的这样的一个讨论,到现在它加剧了这样一个讨论的部分。
主持人:那么两起事件都发生在杭州,这也是大家关注的一个焦点之一。
张鸿:对。
霍德明:我觉得两起事件同时发生在杭州,当然相隔了三个月,也许是个巧合,不过仔细看一下,为什么这两起事件引发全国的关注,这就不是巧合了。5月7号胡斌的案子跟8月4号魏志刚这个这个案子呢,基本上都是年轻人,胡斌20岁,魏志刚29岁,而5月7号胡斌撞死的那一位25岁,今天这位是10几岁的花样少女,所以这个全国都看这两个案子,而且我觉得在这个案子后面,还有一些事情让很多人起争论的,除了一些社会背景,除了一些所谓被害的这些惨象以外,对于杭州的交管部门可能有些责难,比如说他们网上就查出来了,胡斌他这个人原来就是在杭州那是一个搞漂移的这么一个,算是蛮有名的一个小伙子。
主持人:飙车的。
张鸿:对。
霍德明:飙车的这样的人。所以当他出了这个案子以后,人家把他过去这一段时间违规的案件全都找出来,发现他是几十次交通,交通单位并没有处理,或者还没有处理完的。魏志刚这一次也是把他调出来,从2008年的5月到2009年的7月份有14次交通违规案件,其中有11次处理完了,还有三次还没有处理完。所以这样子的所谓恶性违规,多次违规的这种驾驶员,他就是比较有倾向出大事情的,所以交通单位,交管单位如果对这些人如果能提早做提防的话,我相信后面这些争议也会比较少。
主持人:现在我们都看到,有很多朋友都是自己开车上下班,开车族可以说是越来越多了,那对于这个问题,大家也很关注,有很多他们的一些建议,我们来看一下。
“潜水”他就有这样的观点,他说“有句话说得挺讽刺的:上有天堂,下有苏杭——飙车是桥梁!”这个讽刺的背后其实是一种担忧。
“小勇”他认为,“本来我还觉得醉酒驾驶肇事致人死亡,不应该判死刑,但我今日看到这么多醉酒开车的案例,令人发指呀!只要大脑正常的人,都知道会出事的呀!明知而故犯!有意犯罪!我觉得判死刑也不为过,建议国家立即修改法律!还老百姓一个公道!”
其实我们在马路上,经常能够看到这样的宣传语,就是“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不过在现实生活当中,我们也看到了很多由于喝酒之后开车造成的交通事故,现在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喝完酒之后,开车到底有什么样的后果?
解说:杭州发生的酒后驾车肇事案,只是现在多个城市酒后驾车案件中的一起。
2008年11月,湖北荆门的一位交通局局长周华,酒后驾车撞死一人后逃逸,今年5月,法院终审认定,以交通肇事罪,判处周华有期徒刑3年。
2008年12月14日,成都司机孙伟铭酒后驾车,在追尾逃逸途中,严重超速,并撞上4辆轿车,造成4人死亡,一人重伤。今年7月23日,成都中级人民法院,以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决无证酒后驾车者死刑。
今年6月30日晚,南京一名醉酒司机,张明宝,撞倒9名路人之后,接连撞坏6辆路边停放的轿车,造成5人死亡,目前该案件还在调查之中。
而让社会各界更为震惊的事件,发生在8月5号的黑龙江省鸡西市,司机张喜军无证酒后驾车,在繁华夜市里,连撞26人,当街撞死两人,伤10余人。
根据北京市交管局今天最新发布的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酒后驾车事件在北京大幅反弹,北京市全市近半年来,酒驾致死事故已发生81起,97人为此丧生。
面对酒后驾车的屡禁不止,民众对此类事件究竟该怎样进行处罚给予了最热烈的讨论。
一些专家认为,一般的酒后驾车交管部门能采取的就是扣证、拘留,教育意义和震慑作用并不大,而未造成严重交通事故的酒后驾车者,最多面临行政拘留15天和罚款2000元,构成交通肇事罪的除逃逸致人死亡外,最高刑期是7年。
究竟该如何整治马路上酒后驾车的歪风?制定怎样的处罚细则,才能震慑肇事司机?面对酒后驾车,我们应该拿出哪些办法呢?
主持人:刚才我们也看到了,其实对于酒后驾车很多西方的发达国家是采取的一种零容忍的态度,那么今天我们也在网上做了一个调查,征求意见。这个题目就是你认为目前我国对酒后驾车的处罚力度如何?84.8%的朋友他们认为还不够大,应该加强处罚力度,非常的肯定。
张鸿:对。
主持人:84.8%的人。12.7%的人认为已经比较严格了,2.5%的人认为是说不清,但是我们能够看到绝大多数人都认为这个力度是不够的。
张鸿:对。
主持人:那两位评论员,你们觉得现在这个酒后驾车的交通肇事案这么多,是不是跟这个处罚力度过轻有关?
张鸿:对,显然处罚力度过轻会导致你违法的成本低,所以你就无所谓了,你这个成本你是付得起的。这个处罚力度有两种,一个就是说我们事后的力度,就是出了事以后,你撞了人,撞死人了,以后的这个惩罚力度显然是偏轻的。
主持人:对。
张鸿:我们现在为了增强这些事故的悲情色彩,我们往往说,比如胡斌案里边,我们会说,被他撞死的那个谭卓是一个优秀的大学生,是贫困家庭出来的。这次魏志刚案件里边,我们说这个马芳芳这个小女孩是一个16岁的花季少女,这样的话我们会更加地同情。但事实上任何一个人,她都不应该无缘无故地被撞死,无缘无故地付出自己的生命,就是任何一个人被这样的撞死,都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还有一个是什么呢?就是事前的惩罚我们的力度太小。
主持人:比如说呢?
张鸿:就是我们,你即使不撞人,我们现在是在酒后和醉酒这里边是有一些惩罚的力度的,但是这个惩罚非常轻,比如说你酒后驾车,酒后基本上就是说你喝一杯啤酒。
主持人:啤酒。
张鸿:一杯啤酒到三杯啤酒之间吧,酒后你要是驾车,这个时候,只是一个月到三个月的驾照的吊销。
主持人:对。就是在这个期间你不能开车。
张鸿:暂时你这几个月你不开车嘛。
主持人:打车就行了。
张鸿:你去想一下,我这个无所谓,对吧,这个惩罚太轻了,如果要是你醉酒是半年以下的驾照的一个暂扣吊销。
主持人:吊销。
张鸿:然后可能有15天以下的刑事的拘留。
主持人:也就是说最多也就进去蹲15天。
张鸿:这个你也是可以承受的。所以说现在我们的这个法律,在事前的这样的一个惩罚里边,基本上是这样的,只要不出事,你就没什么事。但是我们的监督力度应该是什么样的呢?应该是哪怕不出事,你也要承担责任。就是只有这样才能避免出事,才能加大你的成本。
主持人:其实这个只要不出事,你就没有事,这个背后就是犯罪成本太低了。
张鸿:对。
主持人:所以大家会漠视这一条。
张鸿:对。
霍德明:张鸿刚刚提到咱们目前的法律规定是,你如果酒后驾车,而酒后的定义是你的酒精浓度大概是0.2百分比。
张鸿:对。
霍德明:而这么一个所谓浓度,大概就是喝一杯啤酒的量,所以我说这还不和国际的惯例是相一致的。比如说美国它是0.06%,日本是0.05%,德国是0.03%,瑞典是0.02%,这上相当于什么,零容忍了。你喝一杯啤酒,就一定会超过我刚刚说过的美国、日本、德国跟瑞典这么一个所谓的上限,而他们一旦抓到你酒后驾车的话,他可不分你酒后跟醉酒,也不包括你有没有什么肇事的。
张鸿:对。
霍德明:第一个吊销你的驾照,美国就吊销你一年,日本的话还要判你两年的劳役,你要去做服务,劳动,还要罚你5万的日元,当然如果像德国你要再犯第二次的话,这时候要进监牢啦。所以对我们国家来讲,目前看起来有关于酒驾,他事后的处罚,事先的这个法律大概都是比较倾向于宽容的态度。
张鸿:对。
霍德明:这也是难怪大部分人他会先要试试看,酒后,我是不是喝酒,还不到0.2,他就可以开车了,再喝两杯啤酒,了不起就是醉酒嘛,醉酒你刚刚讲了,也就是吊销驾照6个月,最多我就是15天的刑事拘留,而这个事情将造成很多人对于目前的酒驾是非常不以为然的。
主持人:有很多教训深痛,惨痛,血淋淋的案件摆在了我们面前,那么对于这个酒后驾车究竟应该接受怎样的处罚,我们怎样为自己营造一个相对安全的一个交通环境呢?稍候继续今天的评论。
解说:酒后驾车为何屡禁不止,面对汽车社会的新变化,哪些环节尚需调整?《今日观察》正在评论。
主持人:欢迎各位继续关注今天的《今日观察》,我们今天评论的是这一段时间以来,关于酒后驾车的一些交通肇事案,现在很多朋友给我们发来了一些漫画,我们来解读一下这其中的一幅,咱有钱,喝点酒算啥。
霍德明:这个漫画我觉得就牵涉到开车的人,本身他的所谓汽车驾车道德,他以为喝一点酒跟他的钱就可以把它换回来了,而对于这种无关痛痒的态度,可能是咱们中国现在的汽车文化里面最要不得的地方。
主持人:再来看另外这一幅,这两个字是“严惩”。
张鸿:对,这就要拧紧,把这个,无论是现行的,我们现行的法律,还是未来我们呼吁的,可能要加大一些处罚力度,就是把它拧紧,让你这个酒一点都不能流进去。
主持人:其实最近一段时间我们也注意到,媒体无论是对于飙车的案件,还是对于酒后驾车的这种交通肇事案都非常地关注,也有很多的相关的评论,现在我们就一起来看看。
解说:该怎样管管这些恶性交通事故呢?众多媒体的评论都在寻找着出路,首先是呼吁惩治交通肇事用重点的建议。
新华网发表“醉驾者必须严惩”的文章。文章说,这些事故已经不是什么违章驾驶,而是在漠视生命,故意制造悲剧。这就不能只是认定为交通肇事,而是应该视为犯罪,应该列入危害公共安全罪种之中。
《齐鲁晚报》发表题为“保时捷撞死的岂止是打工妹”的评论。对一些人肆无忌惮的飙车、酒后驾车行为,道德劝诫和舆论质疑已经没有多少作用了,只有强化法律手段,提高违法犯罪成本,才能有效遏制这一现象。
《第一财经日报》发表文章“行人保护标准空白亟待填补”。文章介绍说,从1998年开始中国每年死于交通事故的行人超过2万人,约占总交通事故死亡人数的30%。中国急需填补行人保护标准制定的空白地带,否则即将成为全球第一大车市场,反而成为一种辛辣的讽刺。
今年7月9日晚,兰州退休教师阎政平拿起砖头怒砸斑马线的违规车辆,也是民众对道路交通安全给出了另一种反应。
大河网对此发表评论“反思驾驶员的职业道德”的文章,指出频频发生的交通事故,大部分是由于司机酒后驾车,违章驾车闯红绿灯引起的。然而,“车祸猛于虎”这句话又有多少司机牢记在心?法制的社会,莫让砖头再“发怒”了。
主持人:我们看到这个媒体普遍认为,共同的一致认为,酒后驾车是必须要采取一个加重处罚的力度的,要加重惩治。那目前我们都知道,这个普遍的这个处罚的手段是一种行政处罚的手段,两位评论员你们是不是觉得应该从这个普通的行政处罚的手段,把它改到一个刑事责任的一个追究?
霍德明:其实我们现在的人,很多人在喝完酒以后,他自己觉得他还是可以开车。
张鸿:对。
霍德明:甚至我们很多人在这个酒文化里面,朋友还鼓励,说你开车行不行,他会说我行,没问题,好像在朋友面前很有面子,这是一个漠视国家法律,但是现在这个法律,还不是刑事法律,所以你刚刚要提到说,要把这个法律提升到一个刑事法律这个上一个层次上面,我是完全赞成的。当然除了刑事法律以外,在事前还要让这个人他心理上有一个戒惧,这个可能就是牵涉到道德层次上面的问题了。刚刚网友讲,道德没有用,这一点我不同意,道德肯定是最后一道防线。
主持人:道德的作用其实也是蛮大的。
霍德明:对。
张鸿:我觉得可能更重要的是执法力度的问题,就是即使我们现在不修法,没有高院的这个司法解释,在现有的这个法律框架下,我们看到最近讨论的这些案件,其实都有一些主管部门执法力度不够的一个问题。比如说,成都的那个被判死刑的叫孙伟铭,他在半年多的时间里边,就有10几次的违章的记录。
主持人:但是他是一个没有驾照的人。
张鸿:对,他还没有驾照,还醉酒开车。然后南京那个,撞死了五六个人,还有包括一些孕妇和她腹内的孩子。他在案发之前有80多次违章,这个胡斌他在飙车之前,已经屡次有飙车的这个记录,而且有超速超过50%的这样的记录,这一次我们看到这个马芳芳这个肇事案里边,魏志刚他在之前也有,去年5月到今年7月,14条违法记录。这什么意思呢?就是这些人当中,如果他的每一次违法记录都被处罚的话,可能他就没有权力现在开着车在那,在路上走。可能他现在就没有驾照了,可能他现在就被关在里边,刑事拘留了。监管部门的不力显然是难辞其究。所以我们看到兰州前一阶段,阎老师,一个退休老教师,他拿石头去砸那些闯红灯的车,去干扰行人走路的车。
主持人:对。
张鸿:其实是无奈之举,当然这是不对的,因为私行显然是不对的。但是私行的无奈恰恰反射出了可能你公行上的无力,就是你公共在执法的时候,执法部门在执法的时候是无力的。按照《道路交通发》第115条明确地说,说公安交管部门如果不能履行法定职责,那他就要承担责任。我们看到这样一个一个案件,包括案件频发的时候,这些交管部门,他们应该承担的责任在哪里。所以这个责任,我们说要加大违法的成本,不光是要加大那些肇事者他的成本,还要加大那些不作为者,他不作为的成本。
主持人:其实我们看到这一起起的交通案件,如果说这是一个零容忍的态度的话,可能就不会造成这么严重的后果,那今天关于这个酒后驾车是应该是“刑”还是“罚”这个问题,我们也做一个调查,现在来看一下这个调查的结果,你认为该酒后驾车应该是“刑”还是“罚”?88.6%的人为“刑”。
霍德明:巴不得。
主持人:酒后驾车者应该承担刑事责任,这个是很确定的。那我注意到,这个88.6%,其实比刚才那个数字还要多一点,就是应该把它从一个普通的行政处罚上升到一个刑事责任的追究。那么对于这个问题,其他的朋友也有很多他们的一些建议。
比如说“李龙”他认为“对醉驾杀人量刑的自由量裁权过大、裁量的标准也不统一,导致了判决的五花八门,寄希望于危害公共安全罪来弥补这个缺憾不是良方,因为危害公共安全罪同样弹性过大。应该完善醉驾相关法律,对醉驾加重处罚,让‘醉驾罪’适应性更强。”其实就是完全有一个单独的罪名,就是你醉驾罪会是怎么样一个后果。
张鸿:对。
主持人:对于这一点,我们也采访了我们的特约评论员,一起来看他的看法。
赵秉志(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会长):近来,连续发生的醉酒驾车肇事案件的,严重危害了公共安全,应当说我们国家的97年刑法典所规定的交通肇事罪,当时对于这种情况预见是不够的。从我们国家的现行《刑法》的规范来讲,跟其他一些对交通安全非常重视的国家相比,我们在立法上可能还是有一些缺陷,对于这种醉酒驾驶,能不能把它规定为危险犯,也就是不等它发生严重的后果,就可以作为犯罪来处理。在我们国家目前还有缺乏法律的根据。但是我认为这个是可以在立法上作为探讨,作为完善来考虑的。
李楯(清华大学当代中国研究中心教授):动不动就改法律,动不动就主张以重型惩恶,这个对一个社会发展来说,并不是好事,它会形成一种非法治的暴力社会,而且它对弱势人群的权利会更没有保障。我们现在主张的不是同态报复,但是同样的行为,在法律上适用刑法的条文不同,这确实反映出我们法执业者的群体中的一些问题了,甚至有些任意入罪,这是需要注意的。最根本的一点,我们的教育出了问题,我们看酒后驾车这类事情和超速行驶,他没有把可能伤及他人的生命健康,看成一个重要的事情,我们能不能修复我们的诚信缺失、道德失范。
主持人:马路边都有“司机一杯酒、亲人两行泪”这样的警示语。
张鸿:对。
主持人:几乎在每一个加油站都有这样的宣传语,但是我们看到这种宣传到目前来看这个结果来看,这个力度和效果还是没有太好的。
张鸿:对。
主持人:那两位认为到底应该从什么样的关键的地方入手,提高我们的这个安全性,整治这个交通的安全性?
张鸿:我这里有一个数字,就是去年全国有73484人,因为交通事故而丧生,我算了一下,大概平均不到8分钟,就有一个人死亡,也就是我们做了半个小时的节目,大概已经有4个人死于车轮之下,所以无论是立法者还是监管部门,一定要明白一点,汽车它不光是交通工具,它可能还是凶器,我们是不是要惩罚力度加强,这当然要加强惩罚力度,就是把它前置,不是说你开车撞了人以后,我怎么办,而是你开车,酒后和醉酒驾车本身,我就要加大这个惩罚力度,比如说你酒后驾车两次,或者是醉酒驾车一次就要终生禁驾,这个对司机来说是极大的一个震慑力。
霍德明:我想我们绝对不能停留在口号,“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这个都已经是口号了,张鸿刚刚提到,我原来想呼吁一下,一次酒驾终身禁驾。
张鸿:对。
霍德明:不过当然这个可能太严格了一点,不过反过来说,二次酒驾或者再次酒驾,终身禁驾,我觉得这个事情是可以落实的。
张鸿:对。
霍德明:当你第一次酒驾了,你应该得到教训了,第二次再犯的时候,就要终身禁驾了,而这样子的一个处罚,应该还是符合我们现在这个阶段,说中国人有3千年的饮酒文化,不过这个酒驾文化,我相信大概是过去的30年,甚至还不到30年,所以像这种恶质的、劣质的饮酒文化,早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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