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商业贿赂新规 拒绝灰色地带 [讨论]

2010年02月26日 10:30  专家观点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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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央视网消息:(今日观察)日前,国家高法、高检联合向全社会发布《关于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该《意见》指出今后如果医生在开药方的时候收了回扣,或者是老师在购买教材和教学器具的过程当中,收受了回扣的话,都将会被认定是商业贿赂行为。那么在我们的生活当中,还会有哪些也许大家已经司空见惯的行为,将会被认定为是商业贿赂行为呢?CCTV2《今日观察》主持人陈伟鸿和评论员霍德明、张鸿一起为你解读反商业贿赂11条意见新规。

    反商业贿赂新规:拒绝灰色地带

    张鸿:有权利的老师和医生 才有可能涉及贿赂

    (《今日观察》评论员)

    这次媒体给予这个新规做了大篇幅的报道,他们大都聚焦了两类:医生和教师。但我们需要先把这个规定的群体做一个界定。

    其实这样一个新的意见,完全不是仅仅针对这两类人而展开的。其实一般的医生和老师并没有那么多权力,一定是有权力的医生和有权力的老师,才有可能涉及这种贿赂。

    霍德明:界定了财产性利益也算贿赂

    (《今日观察》评论员)

    在这个新的规定当中认定商业贿赂的这个范围,不仅仅是财物,而且还包括了财产性利益。比如说代金券,会员卡、贿赂方所提供免费旅游等等这些以往在法律上面有争议的东西,现在把它理得更清楚了。

    反商业贿赂:新形势呼吁新手段

    商业贿赂手法分析,层出手段,层层跟进,新时期,新犯罪手段,新司法鉴定,彰显监管决心。

    霍德明:反商业贿赂新规定 清晰界限贿赂行为

    (《今日观察》评论员)

    国家对商业贿赂形式改变而出台这个新规定,因此可以看出来法律的与时俱进。法律应该是跟着社会情况来变,现在这个新规把很多模糊不清的界限给明确化了,我觉得这次做得非常好。

    现在刚刚提出来四万亿,在未来两年当中要把它花掉,甚至还有一千亿在未来一个多月里面,就要把它花掉,拉动内需,我很希望这些内需不是拉动到某些人的荷包里面去了。

    所以这时,两高出台这么一个意见,让大家都知道,什么事情是绝对不可以做的。不像以往,还有一些不清楚的甚至还可以在法庭上争论,拖个四五年,最后法院才判决,我觉得这种事情,将来都可以完全避免了。

    商业贿赂根在权力的便利交易

    商业活动为何总有贿赂,钱权交易为什么总有机可趁,怎样管理商业贿赂,才能素净?

    李成言:反商业贿赂 要解决公共领域里出现的腐败

    (中央治理商业贿赂专家咨询组成员)

    反商业贿赂进入了两高的这样一个视野,并且能拿出法律条文,来进行反商业贿赂的治理,标志着我们在整个反腐倡廉建设这个工作一个巨大的进步和发展。

    第二,反商业贿赂也就是要解决,国家公务员之外的这样一些公共领域里边出现的腐败问题,反商业贿赂。因为这是一个很复杂的过程,涉及到社会的各个层面,而且各个层面专业性又非常强。而实际操作方面又很复杂,比如说工程承包,这里面都非常复杂的,它这个隐蔽性,潜在性极强,真正要把它治理好,难度就非常大。

    张鸿:反商业贿赂 要杜绝权力交易的便利

    (《今日观察》评论员)

    反商业贿赂就是要杜绝权力交易的便利。一般来说,权力特别容易变现。因为它没有内部的治理的机制。治理商业贿赂就是要抓住权力的变现。因为权力大到城市盖楼,修路,小到商场是不是要上某一个品牌的酱油和醋。这才是遏制商业贿赂的结点。

    有三点办法来遏制这个商业贿赂:第一,让他们不想实施商业贿赂,这要加强所有官员和职工的道德修养。第二是不敢实施商业贿赂,这要加大处罚力度。第三是不能实施商业贿赂,这要把防火墙先设计好,想实施都实施不了。

    霍德明:需要法律来规范商业贿赂

    (《今日观察》评论员)

    在政治上,权利造成腐化,绝对的权力造成绝对的腐化;在经济上面,垄断造成腐化,绝对的垄断更会造成绝对的腐化。

    所以我们需要法律来规范商业贿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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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日观察》栏目播出时间:周一至周五21:55—22:25;重播23:50-24:20;次日中午13:00)

  

责编:刘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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