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信息被泄露 需要法律明文规定

2010年02月26日 10:34  专家观点 我要评论

  

    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生活当中人们的个人信息被非法泄漏随处可见,不知不觉当中我们似乎变成了“透明人”,这给我们带来了越来越大的负面影响 。2月2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审议刑法修正案草案当中增加了“关于保护公民个人信息的一些规定”。这些规定的出台对于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将意味着什么?究竟是谁在泄漏我们的个人信息?CCTV 2《今日观察》主持人陈伟鸿与评论员霍德明、张鸿共同评论。
 
    刑法修正案能否给个人信息上把锁
    《刑法》修正案三审,泄露公民个人信息将追究刑责,信息时代到底谁在泄露公民信息,个人信息怎样才能得到有效保护?

  
    霍德明:个人信息被泄露需要法律明文规定
    (《今日观察》评论员)
    个人信息被泄露的事情我也遇到过,我上次去买房子时,第一次到一个中介公司登记,之后,不仅中介公司不断给我打电话,后过两天装潢公司也打电话过来,后来租赁的人还打电话过来,这确实让我感到非常不安。
    从更广的层面上来看,科技时代,信息本身就是商品,而且“信息”商品非常有价值。 甚至是一个很大的产业,这个产业从头到尾,有人搜集,有人贩卖,当然也有人需求,像这么一个大的产业,必须 要有法律的规范,这很关键。个人信息的保护对任何一个社会来说都是渐进的过程。 像今天这个刑法修正案里面有明文法律规定让人家知道什么是合法的,什么是非法的。 这是一个好的开始。


张鸿:个人信息泄露可能带来严重的社会问题
    (《今日观察》评论员)
   “个人信息泄露”,我们现在聊着好像是挺高兴的事,其实有时候它也可能成为特别严肃的事。08年6月深圳发生一起孕妇信息泄漏事件,就是有人在网上叫卖光盘,里面有4万多个深圳当地所有的孕妇的信息,预产期几月到几个月卖多少钱, 也有孕妇收到骚扰广告的信息, 包括家庭住址,是否本地人,如果到了这个程度的话就可能会引发更深层的社会问题。再有一个例子,有女大学生应聘,在招聘现场,招聘公司不想聘用的人就把其资料随手扔掉。而这可能给了犯罪分子可乘之机。还有一个案子,一个男孩和女友网恋4年,然后这个女孩子去河南上大学,后女生提出分手,于是男孩在网上编了一个很善良的谎言, 希望大家帮助找到女孩。一些善良的网友听信这个帖子提供女孩的信息,然后 男孩找到女孩,把她杀了。所以如果个人信息泄露,有时不只是叹声气,烦了而已,更是非常严重的社会问题。


张鸿:急需界定是谁泄露了个人信息
(《今日观察》评论员)

   正在审议点的刑法草案,从法律层层面,刑事责任认定个人对自己个人信息具有保密权力。但问题是怎么去认定谁侵犯,到底是谁侵犯了你的信息。比如有时候不知道是医院还是银行,还是学校透露了个人的信息,很难去调查到位。因为相对主体来说,侵犯主体权利的往往是强势的主题。比如银行、政府机关、车管所等。还有身份证包含许多信息,按照身份证法连人民警察都不可以泄漏身份正这些信息,电话号码泄漏,按照常理判断,一定是登记明星身份证的机关或者法人给泄漏出去的,但是怎么找?没有办法!所以从法律上现在已经认定了,需要保护保护个人信息的权利,但是这很像一个表态,就是我们需要保护,我要保护你,但是具体的办法和具体操作层面其实是很难操作。

 《个人信息保护法》应尽快出台
  办卡、买房、买车,现代生活,个人信息怎样保护,难上加难,如何强化监管机制,怎样进行规范管理,个人信息泄露的闸门才能彻底堵住 ?

  

责编:刘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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