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猪撒野谁来管(2007.1.25)

2010年02月24日 17:51  深度报道 我要评论

  

    


编导:马玉波

  

    摄像:田利国 王世庆

  

    主持人:您刚才看到的这一幕前不久就发生在黑龙江省牡丹江市。2006年年底的一天,正在牡丹江市北山公园里晨练的市民刘景云突然与一头不知道从那里冒出来的野猪狭路相逢。

  

    刘景云(牡丹江市 市民): 我一看就是个野猪,我就挺害怕的,就往旁边跑。(野猪追赶、音乐)

  

    我跑不过它呀,我就围着树绕树,它咣地一下就把我撞倒了。

  

    当时正在不远处晨练的市民邵亚珍,也被这一幕给惊呆了。

  

    邵亚珍(目击者): 我还认为是狗呢,他俩就在这嗷嗷地她过来它过去的,后来它这么一窜高,扑她去,我才知道这是野猪。

  

    刘景云(牡丹江市 市民): 撞倒了我就没起来。我脑子灵机一动,过去听老年人说黑熊扑人伤人要装死,然后我就不动了。我就在那躺着,它瞅着我我瞅着它,能有七八分钟吧,它走了。

  

    野猪的攻击使刘景云身上多处受伤,被随后闻讯赶来的人们送到了医院。

  

    刘景云: 这一块,是最严重的一块,当时就是个洞,咬的。然后住二十多天院也没好。它不封口,没有钱治了,自己就出院了,后来慢慢养好了。

  

    除了刘景云之外,当天还有四个人受到这头野猪的攻击。野猪进城伤人,这在牡丹江市还是头一次。在刘景云的要求下,当地有关部门补偿了她3000多元的医疗费。

  

    主持人:一头野猪自己跑进城里一口气咬伤五个人,这事儿我也是头一次听说,要说这野猪真够疯狂的。那么,在它生活的山区农村,野猪会不会更猖獗呢?

  

    宁安市江南乡新城村地处森林浅山区,野猪活动比较频繁。村民张占山带我们来到他承包的靠近林区的玉米地。去年因为被野猪全部吃掉,这两亩玉米地是颗粒无收。

  

    张占山(宁安市江南乡新城村): 全是野猪糟蹋的,一点没收着,这二亩地,一棒没收着。

  

    邵祯发(宁安市江南乡新城村 村主任):80%左右的沟里地,都让野猪给祸害了。

  

    丁兆起(牡丹江市三道关林场 场长):。春天种的土豆啦,苞米啦,不等到收的时候,野猪就先给你收了。

  

    野猪是食草类的野生保护动物,主要在森林里寻找食物,以柞树的果实为主。一旦果实的收成不好,一些野猪吃不饱,就会下山寻找食物,也就出现了野猪啃食、毁坏庄稼的现象。

  

    贾洪震(农民): 尤其是晚上,下雨阴天的,更邪乎,一去一帮,一帮连吃带糟蹋,吃不完又走了。

  

    牡丹江地区是我国的重要国有林区,农林混杂。连续多年的禁枪禁猎,同时野猪的天敌——东北虎数量的稀少,加上野猪本身的繁殖能力又很强,这些年野猪的种群及数量明显地增多了。野猪破坏林区内庄稼的现象也越来越普遍。去年,牡丹江全市接近两千农户,四千多亩庄稼遭到了野猪的破坏。受害农民纷纷要求政府采取措施,捕杀野猪。

  

    邵祯发(宁安市江南乡新城村 村主任):因为野猪的繁殖率太高了,应该适当捕杀点,减少点损失。

  

    农民: 不捕杀,我们的损失也太大了。

  

    针对农民越来越强烈的反映,2006年10月,牡丹江市林业局决定从10月25日开始,有组织地猎捕一定数量的野猪。

  

    姜峰(牡丹江市林业局林政科科长):我们的想法也是基于保护农民的利益,政府采取这个举措,就是说,这个事在有人去做,在有人去管。老百姓是受到损失了,政府也不是熟视无睹。

  

    12月20日是猎捕行动截止的时间,行动结果大大出乎组织者的预料。

  

    姜峰(牡丹江市林业局林政科科长): 各县均没有捕猎到野猪,均没有打到。

  

    精心策划了两个月的猎捕行动为什么会一无所获呢?

  

    孙来营(宁安市野生动物保护办公室负责人):从开始我们就没想捕、没想打。

  

    既然有了捕杀令,基层林业部门为何按兵不动呢?据了解,到10月中旬,东北的秋收已经基本结束,野猪已经进入了深山。这个时候,已经错过了最佳的猎捕时机。

  

    姜峰: 从情况反馈到收集情况到情况汇总,到向省林业厅提出狩猎指标,乃至到省林业厅正式批复狩猎指标,这要经过一个相对来说比较漫长的一个过程。

  

    有人估计,牡丹江地区有数千甚至上万头野猪。然而,这次猎捕行动分配的猎捕数量很少,各县市多的才8头,少的则只有5头。

  

    孙来营(宁安市野生动物保护办公室负责人): 针对宁安林区这么大的面积,捕杀8头野猪起不了什么作用。

  

    更让牡丹江市林业局没有想到的是,行动一开始,猎捕野猪的必要性和科学性引发了社会各界的争议,人们对这次猎捕行动提出了强烈质疑。该杀还是该护成为人们争论的焦点。

  

    城市居民(男): 野猪是国家保护动物,不应该杀的。

  

    农民(男): 该杀,那么多有什么用啊?那么多野猪有什么用?适量的能起生态平衡,现在它繁殖得特别快,我们山上太多了。

  

    城市居民(男): 不是像有些人说的很多,现在的森林动物很少,杀一个少一个,应该保护。

  

    城市居民(女): 我觉得不该杀,如果真的破坏生产的话,挺矛盾的。

  

    在社会各界的争议声中,牡丹江市林业局随后决定,各地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猎捕,并且严禁进入深山区进行捕猎。这下,本来就在舆论压力下犹豫、观望的各县市林业部门最终彻底取消了捕猎行动。

  

    主持人:主管部门和城市居民从保护的角度反对捕杀野猪,山区农民为了自己的利益认为应该捕杀,猎猪行动在一片争议中无果而终。退一步说,即使猎捕行动得到了落实,捕杀区区几头野猪,能否从根本上遏制野猪的活动也值得怀疑。明年野猪还会下山,会继续破坏庄稼,那么,农民们该怎么办呢?

  

    这四亩玉米地是农民关生家的。从前年秋收开始,他总要雇一个人,和他轮流在地里昼夜蹲守,用放鞭炮、播放录音、大声吆喝等办法来驱赶野猪。(放鞭炮、吆喝声)

  

    关生(宁安市江南乡新城村) 光雇工就花了六百,放炮仗花了三百多块钱。

  

    即使这样,面对野猪的游击战术,各种手段用尽了,除了人筋疲力尽外,四亩玉米地收了不到一半的玉米回家。

  

    (野猪糟蹋的玉米特写镜头、声效)

  

    关生(宁安市江南乡新城村) 白天看住了晚上来,晚上得看到九点到十点,人靠不住它呀,十点以后到十一点多钟,两点多钟它还进。

  

    (夜晚野猪的叫声)

  

    贾洪震(农民): 打又没法打,受国家限制,打了犯不上又判你又罚你的,老婆孩子挺遭罪的。现在没法整,种点地两头难。

  

    打又不让打,看又看不住。庄稼被野猪糟蹋了,这损失该有谁来管呢?

  

    城市居民(女): 我觉得应该给赔付,农民挺不容易的。

  

    城市居民(男):这个损失必须得有关部门给予一定的补偿。

  

    城市居民(男):政府不是有补贴吗?政府不是给补贴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十四条明确规定: 因保护国家和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造成农作物或者其他损失的,由当地政府给予补偿。既然有明确的规定,那张占山、关生等受害农民究竟有没有拿到补偿呢?

  

    邵祯发(宁安市江南乡新城村 村主任): 现在还没有补偿,以前咱们也报过。

  

    张占山(宁安市江南乡新城村):每年也报,报也那么的了,哪有补偿?一点补偿也没有。

  

    姜峰(牡丹江市林业局林政科科长):没有补偿办法,没有具体的标准,所以我们在实际工作当中,无法可依、无章可循,作为我们来讲,也很无奈。

  

    原来,野生动物保护法同时规定,具体补偿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制定。法规从1989年3月1日正式实施,到现在已经18年了,已经制定了具体补偿办法的,却只有云南、吉林、陕西三省以及西藏自治区。包括黑龙江在内,大部分省市没有出台具体的补偿办法,对受害农民的补偿问题自然难以落到实处。

  

    斯萍(国家林业局野生动植物管理处 副处长):主要原因就是野生动物分布比较多的地方,或者比较丰富的地方,主要是在我们国家老少边穷地区,而这些地方的地方财政都是非常的困难。

  

    不但是黑龙江,在安徽、浙江、江西、湖南,以及越来越多的地方出现了野猪毁田甚至伤人事件。也不但是野猪,野象、羚羊、金丝猴等野生动物与山区农民的口粮之争也日趋激烈。没有补偿标准省市的受害农民,在遵守国家法规与保护自己利益方面,正处于无奈又无助的境地。

  

    斯萍(国家林业局野生动植物管理处 副处长):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的办法应当是在今后完善有关法律法规的过程当中,建立起一种中央财政补偿为主,地方财政补偿为辅的这样一种补偿机制。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野生动物损害补偿的问题。

  

    主持人: 据我们了解 ,包括黑龙江省在内,全国很多省市正在研究野生动物损坏农民庄稼相关的赔偿标准,我们希望补偿实施办法能够尽快出台,以便在保护野生动物的同时,最大限度地维护农民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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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刘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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