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疏散 (2008.4.18)

2010年02月24日 18:03  深度报道 我要评论

  

    2008年2月28日上午8时,家住兰州市西固区坡底下村村民们像往常一样,开始了一天的劳作。此时,他们并没有想到一个致命的危机正悄悄向她袭来。早晨8点30分,伴随着一声巨响,在村头加油站旁开小卖部的徐大妈忽然闻到空气中传来了一阵刺鼻的气味。

  

    


察觉到情况不对的徐大妈随后迅速选择了逃离现场并拨打119电话报警,接到报警15分钟后,距离事发地最近的兰州消防支队西固中队救援人员赶到事故现场。随后,兰州市消防支队调集27辆消防车辆,近300人赶赴事发地点。在现场,救援人员看到,一辆巨大的罐车正在不停的向外排出白色的毒雾,即便是戴上空气呼吸器,参战的消防官兵依然能够感受到空气中那种令人窒息的刺鼻气味。

  

    对于消防官兵来说,此刻的首要任务,是要弄清这辆罐车中装载的究竟是什么物品,这时,车体上一个标志物引起了救援人员的注意。经过战前侦查,救援人员了解到,发生泄漏的槽罐里储运的液氨重达30多吨。液氨有毒且汽化后挥发性大,爆炸极限为15.7%至27.4%。救援人员通过检测,发现在泄漏核心区域空气中氨气的浓度已经达到爆炸极限。一旦遇到明火或者静电,甚至接打电话电话,都有可能引起爆炸。

  

    然而此时,一个更加令人担忧的情况出现了,就在泄露槽车的两侧,还停着4台10吨的液化气槽罐车,氨气如果达到浓度极限,一旦遇到火花将会发生严重爆炸,并将引起附近几辆车的连锁反应,一旦爆炸其当量相当于100吨TNT炸药的破坏力,方圆几公里将被夷为平地。

  

    可以说,此时的事态已经到了及其严重的地步,一台随时有可能爆炸的液氨槽车再加上四辆满载液化石油气的槽车,一旦处置不慎,不但不能及时排除险情,甚至有可能引发连环爆炸,后果不堪设想。那么,对于救援人员来说,首先应该从哪个地方入手呢?我们在2007年11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找到了这样的规定:受到自然灾害危害或者发生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的单位,应当立即组织本单位应急救援队伍和工作人员营救受害人员,疏散、撤离、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看来此时此刻,首要任务就是防止泄漏的液氨危及附近村庄村民的生命安全。

  

    距离事故现场下风方向不到100米的坡底下村,是一个有一千多口人的村庄,眼下,剧毒的气体正在随风迅速扩散,随时威胁着村民的生命安全。消防官兵首先采用屏障水枪对泄漏源进行封堵,同时,当地政府部门也按照《甘肃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要求,通过广播的方式,组织村民用湿毛巾捂住口鼻迅速疏散。随后,消防官兵派出人员携带空气呼吸器,对坡底下村再次进行搜索,寻找未能疏散的群众并帮助其撤离到安全区域。公安交管部门也按照预案的要求,在通往事发地点三公里范围内的所有道路上分别设置了三道警戒线。

  

    此时,为了降低槽车周围的氨气浓度,救援人员一直在不间断的用水枪进行稀释,降低空气中氨气的浓度,减少发生爆炸的可能。但是,稀释了氨气的废液却可能因为含氨量超标对环境构成污染。由于事故点毗邻黄河,且距离兰州市水源地只有5公里的距离,一旦废液流入黄河,极有可能对兰州市300万人的饮用水源造成污染。

  

    接下来最重要的任务就是及时处置危险源头。而处置的最佳方案就是封堵。

  

    封堵人员循着泄漏声,发现了位于罐体下方的泄漏点,并决定采用木楔实施封堵。然而由于槽车阀门处压力非常大,木楔刚塞进去,就被巨大的压力冲了出来。在努力尝试了多次之后,第一次堵漏宣告失败。

  

    就在此时,距离事心区域50米的兰新铁路线上,一列火车突然高速驶来。如果车轮与铁轨溅出火花,极有可能引发爆炸,此时抢险指挥部当机立断,决定对这条铁路大动脉实施临时管制。封锁道路,就意味着内地通往新疆、青海、西藏的铁路运输不得不临时中断,此时,现场指挥员也面临着巨大的压力。经过简短的商议之后,消防官兵决定使用堵漏棒进行堵漏。5分钟后,泄漏点终于被成功封堵。这也让现场的所有人都松了一口气。然而封堵成功刚刚10分钟,堵好的堵漏棒由于禁不住罐体内的高压,再次被冲开。这个意外,让人们的心再次提到了嗓子眼。

  

    经过对两次封堵失败的原因进行总结后,指挥人员决定依然采取堵漏棒的方式封堵,不过这次,特勤队员需要顶着巨大的气流,将堵漏棒塞入泄漏的阀门深处。半个小时之后,泄漏口终于再次被完全堵住了。现场所有人一直悬着的心终于放了下来,堵漏成功之后,消防人员协助运管部门将槽车进行安全转移。

  

    随后,兰州市环保局的工作人员立即对黄河水质和饮用水源进行了不间断的监测,结果令人欣慰。

  

    一个多月后,当记者再度来到事发地点时,液氨流经的鱼塘内,漂浮的死鱼依然依然能够让我们感受到那场事故的惊人破坏力。在距离事故地点最近的徐大妈所开的小卖部中,屋里残留的恶臭氨气味依然熏得人睁不开眼、无法呼吸。由此不难看出当时泄漏事故的严重性。在村里走访时记者了解到,由于事发后处置得当,坡底下村1000多村民中没有出现一例人员伤亡的事件。那么,事故处置成功的原因是什么呢?

  

    据记者了解,早在2006年,甘肃省就专门针对农村突发事件的处置,制订了一份详尽的预案。在事故发生时,当地政府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并由消防、公安、安监、环保等职能部门按方案有条不紊的展开事故救援、人员疏散、现场警戒、环保监测等措施,才将这次液氨泄漏事故的损失降到了最低点。然而,目前在全国范围内,类似的槽车泄漏事故依然时有发生。

  

    从这些事故中,我们不难发现这样一个现象,这些泄漏事故往往多发于毗邻公路的农村地区,事故发生后,由于专业救援人员很难迅速赶到现场,在加上农民朋友往往缺乏相应的逃生知识,因此也造成了一定的农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那么,这个问题又该如何解决呢?

  

    首先,各地政府部门、村民委员会应当组织开展应急知识的宣传普及活动和必要的应急演练。其次、新闻媒体应当无偿开展突发事件预防与应急、自救与互救知识的公益宣传。第三、各级各类学校应当把应急知识教育纳入教学内容,对学生进行应急知识教育,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与互救能力。

  

    危机解除了,村庄又恢复了往日的宁静。在整个救援过程中我们不难发现,除了消防人员不惧艰险的奋战之外,这起事故之所以能够成功处置,还与当地政府及时有效的启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多部门协同配合作战有很大关系。可以说,正是有了这样一份详细合理的处理机制,才使得事故造成的损失降到了最低点。然而在全国很多地方,由于缺乏相应的应急体系,从而导致了许多“小祸酿成大灾”的现象。眼下,随着新农村建设的不断深入实施,建立健全一套行之有效的农村突发事件应急体系,成为很多农村地区的当务之急,甘肃省的这个案例,也许会提供一些有益的参考。感谢您收看聚焦三农,稍后请继续关注农业频道的其他节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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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刘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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