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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省举行阶梯电价听证 北京上海电价方案受青睐

发布时间: 2012年05月16日 16:5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 法制晚报

 



  19省份举行阶梯电价听证会,北京上海年度方案受青睐;5地提出应按人头算电价,此外——15省听证代表:首档电量定低了。

  距离全国范围内实施梯级电价还剩半个月的时间,上周,北京等地陆续召开居民阶梯电价听证会。法晚记者统计,目前已有19个省市举行了听证会。

  其中,15个省份听证代表认为首档电量定得太低;年度方案受追捧,有8省份代表青睐北京、上海提出的年度用电方案。

  此外,5省份代表提出,应考虑家庭人口因素,三代同堂家庭应按人头算电价;更有6个省份代表提出,多用电多掏钱,少用也应享优惠。

  专家称,首档电量的设置必须考虑当地普通居民的生活需求。

  27省份阶梯电价方案首档电量

  (其中19省份已举行听证会)

  注:截至目前,31省份中有27省份公布阶梯电价方案,其中19省份已听证,8省份已公布未听证,4省份未公布具体方案;部分省份公布了不只一套方案,本表中列举的均为第一套方案

  ●贵州省(已听证)每年3-11月份150度

  12月至次年2月190度

  ●云南省(未听证)丰水期5-11月不分居民用电量多少,执行每度0.467元

  12月至次年4月的枯水期120度

  焦点一

  15省份听证代表认为首档电量太低

  今年3月28日,国家发改委召开的2012年全国经济体制改革工作会议决定,全国范围内将于6月1日起施行阶梯电价。国家发改委在居民阶梯电价上的总体设计原则是,第一档按照80%覆盖率比例确定电量标准,电价保持稳定;第二档按照95%的覆盖率比例确定,每度提高5分钱以上;超过第二档用电量的为第三档,每度提高0.30元。

  据法晚统计,截至目前,全国已有27个省份公布阶梯电价听证方案,方案中,首档电量的确定最受关注。

  进入5月以来,北京、上海、浙江、江苏等多省市针对阶梯电价实施方案召开听证会。在已经举行听证会的19个省份里,有15个省份有代表认为该省首档电量定得太低。

  记者发现,不管是东部还是西部地区,不管是首档电量定在200度以上还是120度的省份,都有代表表示,该省的首档电量定得太低,需要调高。

  其中,山东近九成代表对方案“有意见”,江苏更是没有一个消费者代表赞同方案。其他如广西、贵州等省份的代表也纷纷表示首档电量太低,不能满足基本用电量,希望和首档电量高的省份看齐。

  与之相反的是上海、北京、浙江、天津这些首档电量定在200度以上的省市,代表们对此异议不大,主要集中在是按季度还是年度收费等其他问题上。

  专家分析

  对于山东、江苏多数代表不满首档电量过低,北京工商大学经济学院经济研究中心主任周清杰认为,山东、江苏的经济发展水平较高,同时,城乡之间差异也大。在其经济相对发达的地区,居民消费水平也高,首档电量在划定时可能未充分考虑到这部分居民的需求。

  国家电网能源研究院总经济师李英告诉记者,基本电量的确定应综合考虑各地气候、经济发展水平、居民收入等因素。

  例如,上海地区没有集中供暖的基础设施,居民在冬季多使用空调等电器取暖,陕西居民则依赖暖气供热。

  因此,各地之间的阶梯电价方案设置肯定会存在差异,不可能完全一样。标准的设置必须考虑当地普通居民的生活需求。

  焦点二

  多用电多掏钱少用也应享优惠

  各地阶梯电价听证方案出台后,引发社会广泛关注,不少群众质疑阶梯电价有变相涨价之嫌。

  记者发现,从目前各地公布的听证方案看,均为第二档、第三档单边上涨,仅对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给予10度到15度的免费额度。对于少用电的用户却没有任何鼓励政策。

  各省召开听证会后,目前已有河南、山东、山西、江苏、宁夏、广西6个省份的代表提出,不仅多用要加价,少用也应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

  专家分析

  李英表示,目前我国居民用电已享有一部分补贴,与国内相反,国外居民电价一般是工业电价的1.5-2倍。国内居民电价比工业电价低,居民电价实质上已经是在享受补贴,不能单纯从表面看就觉得是只升不降。

  周清杰也表示,从长期来看,以火电为主的中国电力产业面临资源不断减少,开采难度不断加大的发展窘境,发电成本将不断提高,电价逐步提高是一个必然趋势。

  周清杰表示,在上涨的同时,要让公众明白定价依据是什么,上涨多少才合适。之所以使公众觉得阶梯电价有变相涨价之嫌,主要还是政府和公众之间的统计信息不对称,缺乏成本公开和监审机制。

  ●背景

  消费者代表均超过四成

  阶梯电价,从最初拟定全国推行、公布梯级电价方案再到举办听证会,一直备受各方质疑。多数人对于听证会的真实性也相当不放心。

  发改委《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指导意见》要求各地在居民阶梯电价实施方案形成后,按《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规定进行价格听证后实施。其中,明确规定消费者人数不得少于听证会参加人总数的五分之二,也就是40%。

  记者统计发现,在已举行听证会的19个省份里,所有省份的听证会代表中,消费者代表均超过四成。其中有10个省份在50%以上,北京、上海、甘肃等地的消费者甚至超过了60%。

  焦点三

  北京上海按年结8省份很“羡慕”

  从已经举办听证会的19个省份来看,其中,8个省份(超四成)的代表更加青睐北京、上海提出的年度用电方案。

  所谓年度用电方案,是指为解决季节性用电差异问题而采取的以年为周期执行居民阶梯电价方案。具体来说,以北京方案一为例,一户居民用户全年不超过2760度(230度乘以12个月)的电量,执行第一档电价标准0.4883元/度。

  而山东公布的阶梯电价方案,是按照每户每月的方式收费,这在大部分听证会代表看来很不合适。

  代表们认为,山东的特点是春秋短,夏冬长,且目前仍有相当一部分人群没有享受到集中供暖,冬天取暖夏天享凉都需要使用电器,如果按照每户一月一收的方式,夏冬季节绝大部分普通市民用电可能都会超过首档电量。

  听证会代表认为,应统一标准,最好以年为单位来计算,这样更加方便、科学、合理。

  同时,海南、贵州、广西等省份的部分代表也提出了按年结算的方案更合理。

  另外,也有一部分代表建议居民阶梯电价最好能跟着气候变化而“冬暖夏凉”。

  专家分析

  厦门大学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表示,从目前情况来看,年度方案包容性较大,既考虑了一般月度的基本容量,也考虑了不同季节不同的用电量,居民可根据家庭实际情况自己掌握。以年为周期,冬季与夏季的用电可以与春秋平摊开来,市民的用电成本增加幅度会减小。

  周清杰则认为,年度方案的实施成本较低,既减少了相关部门的工作量,也方便了居民生活。

  焦点四

  三代同堂家庭应按人头算电价

  从已公布听证方案的省份看,各地方案均未考虑家庭人口因素,不细分大家庭还是小家庭。除内蒙古将蒙东、蒙西分开听证外,其余省份均以省份为单位统一制订听证方案。

  记者发现,19个已举行听证会的省份里,有5个省份的代表提出应按人头计算电价。

  例如,有位代表指出,“在我国,两代人甚至三代人同住的情况常见,这样的话一些低收入家庭往往是好几代住在一起,虽然人均用电量有限,但整体用电量较大,实行阶梯电价有可能造成低收入家庭人均用电成本升高。”

  专家分析

  周清杰认为,按人口数收取电费更加科学,因为一个家庭中人数的多少会对用电量产生不同的影响,例如人口越多,热水器、电灯等电器的使用越多,用电量越大。但是,按人口数算仍需以户为单位统计用电量,再除以人口数计算、收取电费,操作不便。

  林伯强表示,在制定第一档标准时应充分考虑和完善诸如季节、城乡等细节问题。但是,对于家庭人口差异,林伯强认为,由于家庭人口数处于变动中,把人口数考虑进来会比较复杂,执行起来有困难。

  记者 王婷婷 实习生 何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