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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扩大试点箭在弦上

发布时间: 2012年05月22日 07:3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 中国经济时报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下称营改增)在上海试点初见成效。国家税务总局货物与劳务税司副司长龙岳辉近期透露,现在又有北京、天津、重庆、江苏、安徽、福建、厦门、深圳等近10个省市申报试点。5月19日,温家宝总理在武汉主持召开六省经济形势座谈会时也表示,要加快推进营改增试点。

  业内人士大多认为,营改增试点不久将在更大范围铺开。就未来试点怎样总结利用已有经验,少走弯路;增值税如何立法;怎样判定改革的成效等问题,本报记者采访了有关专家,获得了相关解答。

  先试点后立法

  早在2010年增值税立法就进入了国务院立法工作计划,不过这个工作至今尚未完成。随着营改增试点深入,增值税立法被认为有了机遇。

  有观点表示,如果说最大的税种增值税没有立法,向全世界宣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法律体系已经建成,好像还不够。

  不过接受本报记者采访的专家大都认为,立法工作并不直接影响营改增试点的效果。

  “立法不是问题,相关条例已经推行多年,增值税推进改革不会因法律而阻碍。营业税和增值税是否有必要立两个税法?增值税推开后,‘法’的问题会顺势解决。”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税收研究室主任张斌告诉中国经济时报记者。

  东北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教授李晶也对立法工作并不紧张。她向本报记者说,正因为没有经验才需要试点,成熟后便可以立法。试点铺开是趋势。试点阶段有相关的规章作为规范足够。

  从区域与行业两方面推进

  综合有关消息获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将根据上海试点运行情况,及时解决试点运行中出现的问题,在总结有关经验、完善试点方案的基础上,准备积极稳妥扩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

  国税总局货物与劳务税司副司长龙岳辉日前表示,“现在营改增是按地区试点,但从业务部门的角度看还是按行业试点更合适一些,全国统一在某个行业推行试点有利于规范管理,有利于积累经验。”

  而在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近日的一次会议上,相关信息已经透露,现在正式申报试点营改增的已有包括北京、天津、重庆、江苏、安徽、福建、厦门、深圳、湖南和海南等10个省市。

  中山大学税收与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杨卫华对本报记者谈到,“为了平衡发展,在长三角外,北方的京津地区和南面的广东尽快进入试点比较好。除扩大试点地区外,还应考虑更多的行业纳入,如电信行业。与生产有关的行业进行增值税抵扣对企业发展较为有利,这类行业应加大推进。税收调控是避免经济徘徊的重要手段。”

  “增值税作为一个税种不适于长期试点,应将试点经验比较成熟的行业,尽快在更广的区域范围推开。注意总结上海经验,新的试点地区试点行业需进一步调整,拣选加入新行业。”张斌说。

  从目前的消息看,从试点区域到行业两方面都存在着推进试点的可能。

  “上海试点使用现行增值税原理,其他地区试点也会以此为基础推进,因此各地推行方式本质差异不大,调整可能出现在某些技术性层面。”李晶表示。

  至于大家普遍关心的谁会成为最新推进区域的问题,李晶认为,试点区域拓展取决于各地相关方面的准备情况和经济的稳定程度,但是“十二五”期间普及推开增值税的总趋势不会变。

  杨卫华最看好北京,因为其准备时间长,条件也比较充分。

  国地税协调亟须加强

  如果要进一步扩大试点区域,张斌强调,要重视上海试点不存在的国地税分工问题,在新的试点地区需提前制定好协调预案。

  “国税征管能力方面显然更具有优势。地税的地位怎么摆放,它主要征管的一个税种没有了,会不会对地税造成持续性冲击和影响?营改增涉及中央、地方的分税制关系调整。”张斌说。

  按现行税法,营业税的税基是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等9个行业取得的营业收入。可见其的确是地税收入的大头,如果逐渐被增值税覆盖,地税的地位确实尴尬。

  杨卫华谈到,试点对国税、地税的影响有关部门正在测算,这对未来相关调整有参考性。营改增使地税征管范围大大缩小,也加大了国税的任务量;虽然国税会将地方损失的存量转移给地方,但地方政府对增量的获得心存疑虑。现在分税制不够规范,亟待调整。流转税大头归中央的话,那所得税的大头划归地方更能保证双方积极性。

  财政部数据显示,2011年中央对地方税收返还中,增值税和消费税返还达到了3705亿元,预算数为上年执行数的102.9%。

  “一些行政性收费改为税,由地税征收,既利于地方有关收入规范化,也能保证地税运作。”杨卫华说。

  不应以税负检验成败

  5月中旬,上海市政府对外公布了今年一季度数据,全市试点企业和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整体减轻税负约20亿元,其中小规模纳税人税负下降幅度为40%左右。

  上海财税部门不久前也宣称,上海实施营改增试点工作取得了好于预期的阶段性成效,今年一季度全市试点企业和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整体减轻税负约20亿元是一个表现。

  一时间,舆论都将是否减轻税负作为对营改增改革的主要关注点,让人不由得产生税负高低成为判定营改增是否成功的感觉。营改增的最主要目的是减税么?

  李晶认为,现在不能断定上海试点是否成功,判定成功与否要基于改革的目的,营改增试点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完善税制,做到统一、公平,并非为企业减负。税制改革成功与否追求长远效益,跟短期税负是否减少无必然联系。

  “铺开后,由营业税改交增值税的企业税负总体可能减轻,但不排除个别行业、企业偶有提升。”杨卫华说。

  “人为地划分两套税制,两个税种,交叉收税范围,争抢税源,从而不能抵扣,让企业承担不同税负。这种双税制交叉影响,两套分管机构协调不力,才是试点想着力解决的问题。”李晶表示。

  杨卫华认为,目前增值税消费型的税收模式还是不完整的,部分企业有关环节得不到抵扣。税负是不公平的,税制链条也是不完整的。

  要完善抵扣链条,避免试点过程重复征税,李晶认为,除了扩大增值税覆盖面外,还要完善增值税内部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