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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改委等八部委《关于加快培育国际合作和竞争新优势的指导意见》,其中提出“研究制定境外企业到境内发行人民币股票的制度规则,认真做好相关技术准备,适时启动境外企业到境内发行人民币股票试点”。市场人士将其解读为推出“国际板”的又一信号。值得注意的是,这份文件的签署单位唯独没有证监会。
在各国家部委中,中国证监会无疑是国际板的主要政策制定者和执行者。上交所和上海市方面也一直在为国际板造势。因此,如果近期要推出国际板,不可能没有证监会的参与。上述文件的中心词是“国际合作”,近年来资本市场领域的跨境交流和实质性创新举措不在少数,但为何证监会没有参与这份促进国际合作的政策文件的会签呢?
在这里,笔者仅能提供两种猜测,供读者参考。
一是金融市场的开放无一例外的涉及人民币资本项下可兑换的问题,而这一问题是由央行主导的。资本项目开放有统一的政策目标与实施步骤,在这一点上央行的话语权更大,而证监会只是一个具体的政策执行者,在涉及资本市场对外开放的重大政策上必须与央行的步伐相协调。
可以比照的例子是今年以来QFII额度的扩容。壮大机构投资者队伍、引入成熟市场的先进体制和机制是证监会的政策诉求,但自2003年以来近9年时间却没有用完300亿美元的初始总额度。去年外汇占款出现负增长,资本项目进一步放开有了更宽松的条件,央行方面这才大开绿灯,新增了500亿美元额度。同时证监会也加快了QFII资格的审批的进度。
因此,此次证监会缺席八部委文件,或许是因为这份文件更多是原则性的阐述,不涉及具体的政策执行,更没有带有约束性的时间表,因此央行出面已经足够。
第二种猜测是证监会有意回避。虽然只是猜度而已,但种种迹象表明国际板在当前证监会任务列表中不会排得很靠前;后者顾及到市场过于敏感,在此问题上也是抱着谨言慎行的态度。
去年在陆家嘴金融论坛期间,证监会官员也强调国际板虽然技术准备已经成熟,但不会有时间表。到去年年底,国际板的传言一度造成市场恐慌下跌,证监会和上交所很快辟谣有关国际板走流程的传言不实。
今年1月的全国证券期货监管工作会议上,证监会主席郭树清事实上提到了国际板,表示将在条件成熟的时候稳步推出。但是其后证监会官方公布的会议新闻稿没有提一个字提及国际板的内容。显然,国际板虽然是证监会的重要议程,但远远没有到可以大张旗鼓推进的“合适时机”;甚至因为其对股市心理的负面影响,监管层对于公开谈及这个问题十分谨慎。
郭树清对国际板有自己的理解,并在今年两会期间有所表述。他表示国际板就是国际企业在A股发行上市,这个事情国内早已发生。统计显示A股有70家以上的企业是外资控股,有外资参股的企业占到70%。
郭树清的上述理解不无道理,但是目前A股市场外资控股或者参股的企业,其注册和经营都在境内,与境外注册和经营、适用境外法律和会计制度的国际企业还是有明显区别的。所以,他的一番“早已发生”的分析,或许只是为了舒缓投资者对国际板的负面情绪。
说到底,国际板绝不是境外企业到A股发行融资那么简单。过去外资之所以能控股某些上市公司,是因为港澳台和其他境外资本通过外商直接投资的方式先在境内设立了企业,这些企业再发行上市。而参股的情况,更多是在QFII的管道中进行的,一样受到严格的管制。
国际板实质上是资本项目管制上打开一个口子,意味着除了境内外双向投资之外,境外的企业也可以直接在境内的资本市场公开发行上市,融资效率更高,流动性和透明度更好。中国资本市场的发展势必跨出这一步,中国金融领域的改革开放也将以此作为里程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