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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梯电价如何赢得社会公信

发布时间: 2012年06月14日 11:23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 东方网

 



  今年5月以来,全国已有29个省份就推行居民阶梯电价制度先后召开听证会,近千人参与听证。对于听证代表反映的第一档电量标准偏低的问题,各地普遍表示将在听证方案基础上适当调高第一档电量标准;阶梯电价制度试行一段时间后,可以根据用电增长情况适时调高电量标准。

  居民阶梯电价的制定初衷是,在保证居民基本的、合理的用电的基础上,对浪费电能与过度耗电的用户,分级收取高耗能加价。这既是体现社会的节能导向,也是试图矫正社会资源分配与利用的不公平。既然是分级,每级的划分是否合理,尤其是普通居民基本生活用电量的核定,就显得尤其重要。

  随着冰箱、空调、电热水器、电动自行车等商品进入千家万户,普通居民的日常生活用电水平已今非昔比。而在国家政策层面,近年也实施了家电下乡补贴、家电以旧换新补贴、节能家电补贴等等,目的也是为了拉动内需,鼓励群众改善生活水平。在上述背景下,阶梯电价中第一档电量被听证代表普遍质疑标准偏低,从一个侧米表明,某些专家的核定“接地气”不足。有关部门强调:“实施阶梯电价后80%的家庭电价保持稳定”,恐怕没有得到广泛认同。面对质疑,各地表示将适当调高标准,根据用电增长情况作出相应调整。这种回应是积极的,也是必要的。同时,应当明确,这不是给百姓“恩惠”,而是遵循居民生活水平稳步提高、用电合理增长的规律。

  国家能源局数据显示,2011年全社会用电量累计达46928亿千瓦时。其中,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为5646亿千瓦时。换言之,居民生活用电只占全社会用电总量的12%,工业用电才是耗电的绝对主力。节能减排固然人人有责,但从整体上看,假如居民生活用电量节约10%,只相当于工业用电量增加1.3%。在地方工业生产能力不断加大的背景下,这种悬殊的能耗增减比例令人思索。为了更有效地实现绿色可持续发展,仅靠实行居民阶梯电价远远不够,社会的目光更应盯紧工业耗能,拿高耗能、高污染企业“开刀”。这进一步表明,在居民阶梯电价的制定中,不能对百姓生活必须的用电量卡得过紧。否则,难免招来群众的不满,引发“劫贫(草根民众)济富(耗能大户)”的质疑。鉴于某些地方对GDP增长的过度崇拜,在招商引资中屡屡对企业与老板给予“超国民待遇”,上述担忧未必是空穴来风,理当引起管理层的警惕。

  随着阶梯电价概念的普及,“价格杠杆”也被反复提及。而后者往往也是涨价的代名词。由此,人们不免关注超出基础用电量部分的高价电收入的流向。前几年,“抄表工年薪十万”曾引来无数口水,折射出社会对电企不当得利的不满。近期披露的山东魏桥集团自办电厂电价比国电低1/3,虽被解释为“企业自办电厂不用承担多项国家附加收费”,但较真者将各种附加费相加,似乎也未能“填平”有关差额。如果高价电的收入最终进入发电企业乃至煤老板的腰包,而不是用于对环境的补偿性保护,阶梯电价的正当性难免会遭遇信任危机。

  作为一种矫正资源利用不均衡、体现价值平衡的手段,阶梯电价必须剑指过度耗电者与工业耗能大户,理当避免误伤普通百姓的正常用电权益。阶梯电价的实施还应与环境补偿、支持绿色能源的研发挂钩。更重要的是,人们不能允许以公共利益为名、谋取行业私利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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