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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营改增试点方案尚未获批

发布时间: 2012年06月25日 07:4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 经济参考报

 



  专家建议,营改增不应在地区试点上停留过久,否则会干扰生产要素的流动

  2012-06-25 □记者 梁嘉琳 张莫 北京报道 来源:经济参考报

  北京营业税改增值税(简称“营改增”)试点方案并非像一些媒体报道的那样已经获批并不日将实施《经济参考报》记者21日从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办公室相关负责同志处获悉,北京“营改增”试点方案至今并未获得国务院的正式批复。该负责同志表示,该方案的进展具体到什么程度并不清楚,但至今北京国税并未接到相关正式通知。

  多位财税系统的官员和专家均呼吁,单一地区试点时间过长将导致生产要素向低税负试点地区流动,最终破坏未试点地区经济布局。因此,政策应尽快扩围至全国。

  5月28日,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发布《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非试点纳税人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指出,为做好试点准备工作,使增值税纳税申报表能够满足营改增业务(包括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纳税申报的要求,北京市国家税务局拟对现行增值税纳税申报表进行调整。多家媒体随即报道,北京市营改增试点已经获批,个别媒体还就此预测试点实施时间。

  对于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发布的这一被认为是“试点前奏”的通知,一位财税领域的知情人士21日向记者分析,这不排除是北京等试点申报城市希望从纳税人处收集纳税数据,进而测算财政减收幅度,并避免个别行业短期内税负不降反升的情况。不过,该知情人士也称,国务院曾向营改增试点申报城市表示,若方案报上来能够保证顺利实施,就会批复,但前提是北京市要形成成熟的、可操作的方案。“目前,北京市自身的方案并不充分成熟,相关的税收征管系统也没有调试好,实现国税、地税征管系统的对接。再加上不像上海是国税、地税‘不分家’,北京还将面临国地税税收共享比例问题。”上述知情人士表示。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负责人曾公开表示,整体来看,营改增是一项重要的结构性减税措施。根据规范税制、合理负担的原则,通过税率设置和优惠政策过渡等安排,改革试点行业总体税负不增加或略有下降。今年1月1日起,我国率先在上海市正式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财政部税政司副司长郑建新、税务总局货物劳务税司副司长龙岳辉曾表示,力争在“十二五”期间将改革逐步推广到全国范围。 (下转第二版)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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