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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水价改革仍不到位 将继续推动涨价

发布时间: 2012年06月30日 06:5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 人民网

 



  发改委副主任杜鹰:水价改革仍不到位 将继续推动水价上浮

  人民网北京6月29日电 (记者 田兴春 刘茸)在今天针对国务院关于保障饮用水安全报告的专题询问中,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杜鹰表示,我国现在的水价改革还不到位。一般来说,一户或一人每月水费支出不应超过其总收入的1%—2%,目前我国的水费还远低于这个水平。他表示,有必要进一步推进水价形成机制的改革,逐步实现水价到位。

  今日上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召开联组会议,就《国务院关于保障饮用水安全工作情况的报告》开展专题询问。会议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陈至立主持。前一天上午,分组会议已经对报告进行了审议。

  会议中,王佐书委员询问:“十一五”期间我国的水价改革有哪些进展?推动水价改革的主要措施是什么?水价改革已经取得的成效或预计取得的主要成效是什么?特别是,水价改革如何提高供水质量?

  杜鹰表示,我国城市中的自来水厂有30%是亏损的,与水费附加征收的污水处理费也不到位,全国大概有四分之一的污水处理厂运转中也是亏损的。

  回顾“十一五”期间水价改革的进展,杜鹰说,成果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首先,大中城市自来水价格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水费的提高幅度超过一般物价上涨幅度。2010年全国36个大中城市的居民生活用水终端价格平均2.6元,比2005年提高了24.4%;非居民用水价格提高了31.9%;特种用水价格提高了35.4%。

  其次,“十一五”期间普遍开征水资源费和污水处理费。目前全国工业地表水的水资源费平均是0.25元,城市供水企业的水资源费平均0.18元,比2005年分别提高了51%和33%。

  第三,对居民生活用水开始实行阶梯式水价,对非居民用水实行超定额加价。全国36个大中城市,已经有17个城市实行了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水价,多数城市对非居民用水实行了超计划、超定额加价收费制度。

  针对水价改革下一步工作,杜鹰说,将进一步稳步推进包括水资源费、污水处理费在内的水价形成机制的改革;进一步完善水价的计价方式,特别是继续推进居民用水的阶梯式水价制度;大范围推广在一些城市已经形成的自来水厂的成本公开制度;以及促进配套改革。

  到会听取意见、回答询问的国务院负责人包括: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杜鹰,科技部副部长王伟中,财政部副部长张少春,国土资源部副部长、地质调查局局长汪民,环境保护部副部长张力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仇保兴,水利部副部长李国英,农业部副部长张桃林,卫生部部长陈竺,国务院法制办主任宋大涵。

  杜鹰曾在27日做报告时说说,我国农村饮用水安全保障面临供水设施较为薄弱、工程建设管理难度大、工程长效运行机制有待完善、水源保护和水质保障相对薄弱、基层管理和技术力量不足等五大挑战。

责任编辑:李小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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