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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晨报:严格“三公”亟待量化指标

发布时间: 2012年07月12日 09:1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 北京晨报

 



  近日,国务院公布《机关事务管理条例》,规定10月1日起,县级以上政府需将“三公经费”纳入预算管理,并定期公布。条例还对政府采购、会议管理、公车配置等热点作出规定。今后,超预算开支“三公”、购建豪华办公用房、安排与业务工作无关的出国考察等情形,情节严重的将面临撤职处分。(7月10日 《北京晨报》)

  此《条例》一出,当然可以有效控制政府奢侈品采购、配置豪华轿车、建造豪华办公楼等项开支,真正为“三公经费”消肿。特别是对严重超标的政府领导实行问责制。这等于给公款消费戴上了“紧箍咒”,一旦动真格的,坚决对违规者实施相应的惩处,相信会起到杀一儆百的作用。但是,《条例》中并没有列举具体的数字量化标准,给将来操作执行带来一定难度。

  “买豪华公车建豪华楼可丢官”,这“豪华”的标准是什么呢?什么样的车算豪华呢?三十万五十万还是上百万呢?什么样的楼是豪华楼呢?所谓“豪华”都是相对而言的,站在不同的角度看就有不同的标准。在群众眼中算是“奢侈品”,在一些官员看来可能是“普通商品”。因此,还是应该有一个明确的界定,要设定具体的执行标准。超不超标,要对照标准验证,而不是给出一个想当然的结论。

  有了具体的数据规定,这执行起来就有了依据。超标多少给予什么样的处罚也就有了明确的标准。不然,很多官员还是会模糊“豪华”这个概念,甚至打打“擦边球”,蒙混过关的。有了标准,群众监督也有个对比。“三公消费”已经从幕后走向前台,逐渐使其透明化,也是群众期望的结果。中央整改决心很大,群众参与监督政府“三公消费”也是大势所趋。相信在不断完善各种法规之后,“三公消费”必将回到原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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