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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家电销售实名制呼之欲出

发布时间: 2012年08月21日 14:27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 国际商报

 



  

  

  近日,商务部公布了《旧电器电子产品经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稿》规定,二手家电应当建立档案资料,实行严格的实名登记制度。分析人士对此指出,近年来二手家电消费纠纷频发,而《意见稿》拟推实名交易等内容,所释放的信号有利于破解二手家电各种交易黑幕,消除各种消费隐患。

  日前,商务部网站公布了《旧电器电子产品经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拟对旧电器电子产品的收购、维修、翻新、销售等进行规范,要求对收购的旧电器电子产品建立档案资料。

  商务部此次公布《办法》,就二手家电销售实名制再度公开征询意见,意味着离《旧电器电子产品经营管理办法》正式出台不远,实名制等手段或能有效遏制灰色交易,保护消费者利益。一旦《旧电器电子产品经营管理办法》出炉,二手家电市场长期缺乏监管的状态将走向终结,虚报“病情”的家电流入市场的渠道将被有效堵住。但与此同时,个人信息的大量收集对信息保密系统的要求也提升到了一定水平,这对《办法》能否在各地顺利实施是一个严峻的考验。

  实名制众望所归

  日前,记者走访了北京多家二手家电商铺了解到,由于连日高温,旧货市场上的二手电风扇和空调成了最受欢迎的商品。

  购买二手家电的消费者主要是一些外来务工者,多为农民工,也有短期租客。一位外来务工者告诉记者,买新电器很贵,用完之后又带不走,浪费钱。出于省钱,多数外来务工者往往会选择购买旧家电,但同时会遇到家电不合格问题,因为不是正规购买,维修也得不到保障。

  对于二手家电买卖或将实名制,许多市民表示支持。市民刘先生说:“这给我们消费者带来了福音,不仅可以买到便宜家电,还能了解到旧家电的使用情况,维修也可以得到保障。”

  业内人士指出,现在不同种类的家电价格和技术含量差距较大,建议根据家电的特性制定不同期限的保修期,使《旧电器电子产品经营管理办法》更有可操作性。

  严防个人信息泄露

  《办法》同时还指出,在收购过程中,旧电器电子产品经营者不得将所获得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及个人信息用于与旧电器电子购销活动无关的领域。经营者对于知悉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负有保密义务。这对个人信息的管理系统是一个严峻的考验。

  当前,家电二手交易如火如荼,我国已进入家电报废高峰期,未来家电产品更新换代数量十分庞大。来自发改委数据显示,每年的理论报废量超过5000万台,报废量年均增长20%,预计到“十二五”末期,年报废量将达到1.6亿多台。另外,随着二手家电交易市场大规模迁移至网络,给二手家电交易管理带来更多挑战。

  记者在走访中也发现,一些市民对二手家电购买中自己的个人信息是否能得到有效保密产生质疑。

  “出售旧家电时留下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等信息会不会被不法商贩利用呢?”市民小张表示,虽然进行实名制登记对维修售后有一定的帮助,但很没有安全感。

  一些二手商家也表示“实名制对我们倒没什么,就是麻烦了些,有些卖主不愿登记。”

  看来《办法》的实施虽然为旧家电的回收和购买提供了良好的后续保障,但在实名制的基础上,个人信息的保密需要再下一番功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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