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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周五就修订《外资参股证券公司设立规则》和《证券公司设立子公司试行规定》公开征求意见。其主要的修改是将外资在合资券商中的持股比例上限从三分之一提高到49%。另外,合资券商可申请的业务范围也将有所扩大,申请条件由持续经营5年缩短到2年。
本次修订是为了落实中美第四次战略经济对话达成的成果。今年5月,我国在此次与美方的会谈中承诺,将允许外国投资者在合资证券公司中持有不超过49%的股份,允许合资证券公司在持续经营满2年以上,且符合有关条件的情况下,申请扩大业务范围。
按照修订后的规则,我国港澳台地区投资者参股证券公司的,比照适用该规则的规定。
合资券商目前从事的主要是投行业务,未来符合条件的将可以申请证券经纪、咨询、资产管理等业务。事实上,目前十多家合资券商中,除了设立特殊历史背景下成立的中金公司业务资格很全,以及设立较早的瑞银证券有经纪业务资格之外,大多数合资券商的营业收入都依赖于单一的投资业务。
在目前国内的112家券商当中,合资券商主要有中金公司、中银国际、财富里昂、海际大和、高盛高华、瑞银证券、瑞信方正、中德证券、华英证券、摩根士丹利华鑫、第一创业摩根大通以及即将挂牌的东方花旗12家合资券商,整体约占国内券商总数十分之一强。
由于业务单一,且业务面临本土券商的强有力竞争,合资券商在国内展业一直不算顺利。今年上半年,合资券商共计收获了5单IPO项目,占比为4.6%;募集资金则合计为49.6亿元,占比为6.8%。
有IPO项目成功发行的合资券商仅有中金公司、中银国际和中德证券,其他9家公司则颗粒无收。
去年全年,证券行业的营业收入已经出现下滑趋势,而合资券商更为惨淡。统计范围内的111家券商中,有18家2011年处于亏损状态。其中,财富里昂亏、海际大和、华英证券、第一创业摩根大通和摩根士丹利华鑫5家合资券商均出现了亏损,约占合资券商的一半左右。
除此之外,瑞信方正和中德证券也仅分别微幅盈利了454万元和346万元。
除了业务单一之外,中外股东的磨合也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合资券商的发展。这些证券公司基本上是中方股东占大股,提供项目资源;外方占小股,提供品牌、管理制度和技术。尽管股权上中方占优势,但外资方往往是大行,话语权更大,一旦业务进展不顺利,外方这种强势地位就更容易受到挑战。
业内人士认为,外资参股比例提高,有助于外方更深层次地参与到中国资本市场,并且更好地贯彻其市场策略,对促进国内证券行业的竞争发挥“鲶鱼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