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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台告荣和烧坊商标侵权 同行称被挤压生存空间

发布时间: 2012年11月01日 18:4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 中国广播网

 



  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从国酒之争到重新注册赖茅商标事件,围绕着价值连城的“茅台”二字,官司一直不断,本月6号茅台集团又将和荣和烧坊酒业公司因商标侵权对簿公堂。茅台在加紧维权的同时,同行们却叫苦连天,称被挤压生存空间,那么事实是否如此呢?

  茅台方面认为荣和烧坊的白酒擅自使用“maotaitown”的字样已经构成了对茅台集团的商标侵权。而“MAOTAITOWN”商标早在2009年就已经被茅台注册。

  原告代理律师李洪涛:从提供给我们的照片来看大箱子和酒盒子上面都突出了maotaitown。

  对此,荣和烧坊的代理律师王玲杰则认为公司只是标识出了产品的产地,如此使用合情合理。

  荣和烧坊代理律师王玲杰:第一个茅台镇是一个地名,不具备显著的特征,其他酒厂的产品也有权利使用,第二也因为他是一个地名有不具备显著特征不适合作为商品商标使用,应当作为证明商标使用。

  除了maotaitown的使用权问题,荣和烧坊与贵州茅台相似度极高的产品包装是双方的另一个争议焦点,对此两位代理律师也是各执一词。

  原告代理律师李洪涛:一般消费者当看到荣和烧坊的酒和贵州茅台的酒放在一块比对的时候,基本上是无差别的对于一般消费者来说会造成混淆,消费者误认为被告的酒与原告的一个来源或者存在特殊的关系。

  荣和烧坊代理律师王玲杰:我们的商标在视觉上有明显的荣和烧坊大字号的字,不会导致对公众的误导所以不构成商标侵权。

  茅台运用知识产权方式维护自身权益的举动并非首次出现,而茅台的维权也被认为是在挤压同行的生存空间,事实真是如此吗?

  究竟是否构成侵权,有待法院审判裁定,而中国之声特约观察员马光远认为这个案件最终获益的是消费者。

  马光远:如果这场官司坚持打下去的话,我想最终的结果就是我们能够分清楚哪些酒是茅台酒厂生产的,哪些是茅台镇的,哪些连茅台镇都不是。我认为这是一个大家最终必须要解决的问题,最终对于茅台镇本身整合它的白酒资源,避免出现很多侵犯消费者权益的事。

  一些企业认为茅台的维权行为是在一定程度上挤压了他们的生存空间。

  荣和烧坊代理律师王玲杰:贵州茅台是注册商标茅台镇也是注册商标,所以他可以作为理由打击所有的民营企业,从他们的角度上来说就是茅台镇只允许有茅台一家酒厂。

  其实,茅台早已被划归高端酒类市场,同镇的民营企业如果能够利用差异化竞争渗透中低端版图也不失为一剂良策。正像中国之声特约观察员马光远所说产品的生命力最终并不取决于商标而是取决于品质。

  马光远:茅台带有的仅仅是茅台两个字他的注册,没有霸占茅台镇,我们知道随着茅台品牌的知名度提升,对于茅台镇产的酒的品质也有一定的认可。对于一个企业来讲你最终能不能获得消费者的认可,不在于你占有一个商标,最终还是取决于你自己的一个品质。(记者肖志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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