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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哈尔滨11月4日电 (记者 李建平)近期黑龙江省消费者协会接到多起关于二手房拖欠供热费引发的纠纷。对此,消协提醒,广大市民在选购二手房时要注意避免此类问题的发生。
哈尔滨市南岗区王女士1997年购买了一套二手房,通过中介公司和原房主交易并办理了过户手续。从1997年开始,王女士每年都按时缴纳供热费,但2012年供暖期开始前,供热公司却告诉王女士,1997年之前原房主拖欠了3000多元供热费,如果不补交就要停止供热。
王女士认为,1997年之前的热费是原房主拖欠的,不应由她来补交。而供热公司则认为,房子交易时双方没有到供热公司办理供热合同变更,原有欠费没有结算,不论谁是房主都要偿还这些欠费。
对于类似纠纷,黑龙江省消协提醒广大市民,在购买二手房屋过户前,一定要到供热公司去查清原房主是否欠供热费,并办理供热合同过户、变更手续。
(李建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