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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品油定价新机制方案已基本敲定,按照石油行业知情人士的说法,若国际油价继续下跌,新方案有望在年内亮相。
与此前各方面预计的一样,新方案或将把国际市场的原油平均价格连续变化的时间“22个工作日”正式变更为“10个工作日”,而“4%”的国际油价涨跌幅度则有可能取消,届时国内成品油价的变动将更加频繁。
“新机制将具备更及时、更快、幅度更大三个特点,这样能够更好地打击市场投机行为。但机制的推出最担心的还是民众的接受程度。”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说。
方案确定
目前中国所实行的成品油定价机制颁布于2009年5月。主要内容为:当布伦特、迪拜、辛塔三地原油现货价格连续22个工作日移动平均价格涨幅或跌幅超过4%时,可相应调整国内成品油价格。
成品油定价机制实施3年多来,国内的成品油价格已经调整了20次。其中,国家发改委13次上调了成品油价格,7次下调。
自现行机制实施以来,发改委每年都会组织专家对其进行评估。在今年的一次会议上,与会专家总体上对该机制实施以来所取得的成效表示满意。
不过,现行机制依旧存在种种弊端。普遍的观点是,“4% 22天”的定价模式虽提高了成品油定价的透明度,但同时存在滞后性,投机行为也更加突出。
与目前所实施的机制所不同的是,新机制将缩短调价周期,将22天改为10天。此外,“4%”的涨跌幅作为调整成品油价格的硬性条件则很有可能被取消。相关部门的思路是,10个工作日内,无论国际油价涨跌幅如何,届时都对其进行硬性调整,调整幅度则根据相应的计算方法进行测算。
在旧方案中,国内成品油价格的调整是根据布伦特、迪拜、辛塔三地原油价格移动加权均价进行调整。在新方案中,是否会对三地原油进行调整目前还不得而知。
卓创资讯能源资讯分公司成品油产业链主管陈晴称,目前参照的三地原油油种有可能会发生变化。“迪拜、布伦特都比较符合我国,要更改油种的话,则有可能会是辛塔。但至于会换成哪个油种,目前还不得而知。”陈晴说。
有分析称,新机制有可能引入“阿曼”作为新油种。原因是阿曼原油现货和迪拜一样,都是中东各国石油出口的定价参考,并且阿曼本身也是中国的原油重要进口来源国之一。
等待时机
“新机制的推出并没有具体的时间表,但肯定是要等到国内成品油价格相对较低时才会择机推出。近段时间,国际油价一直在跌,若国内成品油价格也继续下跌,新机制年内推出的可能性非常大。”知情人士说。
2012年以来,发改委已经调整了7次国内成品油价格。其中,发改委4次上调成品油价格,3次下调成品油价格。最近的一次调整为,自9月11日零时起将汽、柴油价每吨提高550元和540元。11月7日,布伦特原油价格收盘106.82美元/桶,下跌4.25美元,跌幅达到3.83%。新华社石油价格系统11月7日发布的数据显示,三地(迪拜、布伦特、辛塔)原油11月6日移动平均价格变化率为-3.35%。
据卓创资讯的预测,国内成品油价格应该会在11月12日满足调价的条件,预计14日的凌晨会正式宣布下调。“三地原油均价11月9日已经下跌了3.63%。到12日应该能够满足条件,13日晚间就应能知道调价结果了。”陈晴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