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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政策总会引发社会极大关注,哪怕是极细小的改变也会引起众议不断。这两天,卫生部的“先诊疗,后付费”政策,更是在全国范围内引起热议,可很少有人注意,“先诊疗,后付费”已被误读。
“先诊疗,后付费”的官方解释出现在2010年卫生部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改善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中,原文为:为患者提供“先诊疗,后结算”服务,即患者在门急诊诊疗时,可先预缴押金,不必在接受每项诊疗服务时单独缴费,待本次所有诊疗过程结束后再统一结算。由此可见,“先诊疗,后付费”是有前提的,而非网络上、社会中所理解的“先看病,后付钱”。
政策的误读,产生了一系列麻烦:争议、迷惘,以及过高地提升了人们的期望值。因为在现阶段,我国的医保力度和诚信体系还无法支持“先看病,后付钱”的就医模式。而一些媒体顾名思义的误读,并在此基础上发表的评论,将政策解读得更乱,可谓差之毫厘,失之千里。
误读政策的原因:一是一些出台的政策中,文字使用不够准确,容易产生歧义,二是记者解读和评论不够专业。事关民生的政策,每一个措词都与百姓的利益和生活直接相关,影响巨大。政府部门说的话,能不能兼顾通俗和准确?媒体解读的报道,能不能更加认真和专业?没有准确,容易误读;专业缺失,平添烦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