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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论
上市公司中国重汽迎来了三位“重量级”独立董事:贵州省原省长石秀诗、山东省原省长韩寓群和国税总局原副局长崔俊慧。有舆论指责其违背《公务员法》,因为他们退休的时间未满三年。(8月6日《北京青年报》)
之前的数据统计显示,截至2009年末,全部A股上市公司中有768家聘请了前政府官员甚至现任官员作为公司高管,前官员总数达到1599人。副部级以上的退休官员,在A股上市公司担任独董的不少于20人。具体究竟有多少退休官员在上市公司出任独立董事,相关研究机构真的可以好好查查。
诚然,没有法律规定退休官员不可以担任企业独董,但《公务员法》对相关年限至少是有明确规定的。可是,因为“人走茶凉”的递增效应,有多少退休高官是退休三年后才在企业任职的呢?这一次,中国重汽的三位独董之所以引来质疑,正因为他们退休都没满三年,明显涉嫌违法。
对于大量退下来的部长副部长出任企业独立董事,原国资委主任李荣融说,“这个口子不能开,如果那些威望很高却不懂企业经营的老领导对企业指手画脚,就没法收拾了。”其实,这个倒是次要的问题,假若这些老领导们指手画脚,企业完全可以不再聘用他们。真正的问题是,退休高官出任企业独董,难免会有瓜田李下之嫌。不知道退休高官们有没有想过:企业为何要聘请自己当独董?有评论认为这是“无功受厚禄”,其实,企业可没有那么傻,这些退休高官对企业而言,很可能是“已经有功”或者“即将有功”。
所谓“已经有功”,实则就是一种权钱交易腐败期权的兑现。换言之,高官在任上对企业多有照顾,退休后到企业任独董,光明正大地兑现“好处费”。而所谓“即将有功”,则是利用退休高官们在体制内的人脉关系,为企业与政府部门打交道提供便利。因此,退休高官任独董肯定不是“无功受厚禄”,相反,该要谴责的恰恰是这个“有功”。如果他们只是到企业“拿钱养老”,之前不曾对企业有恩,之后亦不“发挥权力余热”,那倒没什么了;问题是,退休高官任企业独董乃“无功受厚禄”,你能信吗? (舒圣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