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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进口药价为何远高于香港?专家谈“三重门”

发布时间: 2013年08月24日 15:1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 南方日报 |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

  二重门:

  定价机制推高药价

  除了中间环节层层加码,在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副会长牛正乾看来,造成国内进口药品价格虚高的原因,是国内药品的定价机制决定的。作为药品流通终端的医院,实行的是药品加成制度,药品成本越高,医院的盈利就越大。

  对此,北京大学医学部药事管理教研室史录文教授表达了相同的观点。据其介绍,药品在内地和香港价格不同,除了与经济水平、用药习惯、公众认知度、医生用药习惯有关外,也与内地的药品价格机制有关,药品15%的加成抬高了药品价格。

  药品加成始于改革开放初期,彼时政府为了弥补财政投入不足,允许医院实行药品加成销售。如今,药品加成已成为医院的重要经济来源,约占医院收入的四五成。

  牛正乾指出,药品加成制度带来三大问题,一是购进药品价格越高获利越多,所以公立医疗机构不可能去采购低价药;二是使医生索取回扣的行为与医疗机构销售高价药品的利益驱动高度一致;三是让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不得不开展“高定价、大回扣”的畸形竞争。

  “我们国家药品的定价制度是严格由政府管理的,所以在价格上出现的这些不正常的情况,归根结底是由于政府定价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带来的。”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会长于明德表示,行政定价的机制不能准确反映市场的价格,也不能反映产品的真实成本的情况,所以政府应该减政放权,管少管好。

  全国政协委员高春芳曾提出建议,成立由国务院直接领导的药品生产、定价、核价、监督一体化的药品评审委员会,改变目前由发改委定价、由药品监督局审批新药等众多行政环节。“对药品价格采取公开听证制度,公开药品生产成本和出厂价格,政府部门加强对药品生产成本的核算,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像我国台湾等地一样,由药品生产企业在药品的外包装上印制零售价格,并公开各级药品在销售总金额中的加价比率。”

  牛正乾则建议从根本上将医疗和药品剥离开,以香港为例,政府对医院出售药品的补贴有一定额度,在此情况下医院卖药不是以盈利为目的,对药品加价的热情自然没有那么高。

  三重门:

  行贿成本加进药价

  商业贿赂是药价虚高的又一个幕后“推手”。

  羊毛出在羊身上,流通环节各个审批环节和药品公关贿赂的灰色成分,最终也都加在价格上。业内人士指出,零售价高于出厂价数百倍的药品并不罕见,在巨大的利润“蛋糕”中,很大一部分是给医院和医生的回扣。

  据介绍,一种药品要最终卖到消费者手上,药企要与各个部门打交道。首先要想办法通过招投标程序,进入省一级药品集中采购目录;其次是进入地市一级卫生管理部门的药品目录。

  某医药公司销售区域经理表示:“要确保药品进入省级药品集中采购目录,一些厂家或药品经营企业负责对组织招投标人员行贿,并通过围标、串标等手段确保中标;进一步,为了入围地市一级确标的药品目录以及医院采购该药品,地区一级的医药代表要负责‘搞掂’卫生、药监和医院相关负责人。”

  进入中标目录仅是第一步,即使中标,医生在诊疗时仍可开不同的药品,这就还需要“再公关”。为了让医生多开药,医药代表们各显神通,竞相争夺医生手中的“处方权”。有的赞助学术会议,有的安排出国考察,有的干脆赤裸裸给现金。

  根据已经披露的信息,葛兰素史克采取直接行贿或赞助项目等形式,向少数医药行业组织、医院、医生等大肆行贿;赛诺菲被曝通以“研究经费”名义,向70多家医院的500余名医生行贿169万元。这一系列“贿赂门”事件,掀开了医药购销“潜规则”的冰山一角。

  攻克这一道道关卡的成本,则都被转嫁到了患者身上。葛兰素史克中国副总裁兼企业运营总经理梁宏在接受调查时称,运营费用在药价中占比达20%-30%。有媒体梳理了近三年来被披露的相关数据,发现其中医药代表用来给医疗系统“做关系”的成本,少则占到药价的5%,多则能达30%以上。

  在于明德看来,在业内,与医疗腐败直接关涉的“灰色支出”占最终药价的20%是一个平均值。调查显示,药品生产企业给经销商的“营销”费用一般是药品中标价的50%左右,区域经理一般将其中15%左右用于“公关”当地卫生、药监等部门相关人员,将其中30%左右给予二级代理及下线业务员,这些下线人员负责“公关”各家医院,给医院负责人及科室医生的“好处费”占其中25%左右。

  “如果一查一个准,说明不是某个企业的问题,而是制度出了问题。”国务院医改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教授李玲建议,改变药品器材流通秩序的方法是建立起“三统一政策”,统一招标,统一采购,统一结算。具体而言,就是以省为单位,进行公立医院集中招标采购,以“量”换“价”,利用集体谈判的优势,降低适宜药品和适宜耗材的价格,压榨厂商利润空间,防止“回扣”现象的发生。

  有专家建议,要从根本上杜绝或减少医药贿赂事件,需要改革医疗领域的收入分配体系、加大对医药行业的监管力度以及增强医疗领域的透明度。

  香港购药照样有陷阱

  -相关报道

  香港是购物的天堂,不光是卖奶粉、奢侈品的好去处,也吸引内地客购买各种药品,质量有保证、价格低于内地市场是大家看重的关键。然而“天堂”也有陷阱,就在前日,香港消委会披露,香港海关收到2宗于2013年4月至5月期间定罪的售卖伪冒药物案件资料,涉案的店铺位于香港新界。

  消费者:

  汇率差价也能让香港药价有优势

  黄道益活络油、斧标驱风油、保婴丹、位元堂猴枣散、胃仙U等等,一直都是大家去香港购物清单上的常客,一买就是好几盒,家中常备不嫌多。尤其是香港产的保济丸、保婴丹,年轻妈妈们几乎是人手一份,在广州妈妈网,大家列出的去香港“必采购”的儿童药品清单就有这些药品,大家口口相传,其药品不仅疗效好,而且更安全放心。不过比起这十几、几十元的头痛脑热常规小药,还有更大宗的药品消费是肿瘤、慢性病的用药。

  一位消费者告诉记者,癌肿用药尤其是进口药,往往一盒、一支就要上千元,即使同是千元,但一个是人民币,一个是港币,光汇率换算就有几百元的差价,更何况,香港的进口产品免税,药品更是比内地价低好几级。有媒体搜索对比出内地香港的药品巨大差价,比如用于结直肠癌的爱必妥,内地售价4698元,香港售价约3200元;用于肝癌的多吉美,内地售价24267元,香港售价约17600元;用于白血病的格列卫,内地售价25500元,香港售价17760元;用于乳腺癌的赫赛汀内地售价24500元,香港售价15200元。可以看到,价格差距最大的已达近万元。

  业者专家:

  香港买药并非绝对安全

  香港购药确实有好的地方,比如价格优势,比如可以买到和欧美市场同步上市的药品。中山大学附属第六医院心血管内科主任程康林教授说,就连一些医生也会私下让患者去香港购买一些疗效好、但内地尚未上市或几乎绝迹的药品,像奎尼丁,是抗心律失常的一种经典药,价格也不算贵,但国内几乎没厂家在做这种药。

  业内人士表示,香港作为自由港,进口药品是不需要缴纳关税的。再加上内地进口的药品都是通过各级分销商经营,中间环节众多,再加内地“以药养医”的现象盛行,自然就导致了价格层层加码。不过程康林说,按照国家药监部门的有关规定,凡是没有在我国正规注册上市而进入内地市场的药物均视为假药。也就是说,从法规上看,让患者从香港买肿瘤等药回来用,本不应该。南方医科大学中西医结合肿瘤中心主任罗荣城表示,不可否认香港对药品的监管十分严格,某些方面甚于内地监管部门,但这不意味着去香港买药就绝对安全,而且患者自己购药,一旦出问题,维权成本较高,毕竟香港和内地的制度有区别。

  香港消委会就曾引述个案指,曾有内地游客到一药房购买某著名品牌的活络油,职员将活络油取下后,立即把货品包装,游客感奇怪,向职员询问,为什么要这么快把货品包好,获回复因想方便旅客带回内地,但游客将货品带回内地后,才发现所买的活络油并不是该牌子,游客更发现店铺把价钱牌遮掩牌子名字,以混淆视听。游客虽感被骗,但因已回到内地,唯有放弃追究。

  香港消委会:

  健康消费投诉增多

  药品健康产品销售一直是香港监管部门关注的重点,香港消委会也会定期发布售卖伪劣药药店药铺的黑名单。

  根据香港消委会官方网站公布的信息显示,去年内地旅客有关医疗用品及健康食品类别的投诉显著增加,去年共收到160宗,升幅达29%。据不完全统计,2012年至2012年,香港消委会就公布了近50家“黑药店”因售卖伪劣假药而被定罪店,光2011年,香港消委会就一口气曝光了32间黑药店。这些店遍布港岛、九龙、新界、旺角等地区。香港对这种欺诈行为处罚也是非常严厉的,以2010年1-12月定案案件为例,共有19家店铺被处罚,其中有家“万得药房”因伪造一品牌六味地黄丸,公司除了被罚款外,店铺经理还被判了社会服务令120个小时,其余药店有的被罚款,有的当事人最严重甚至被监禁。

  香港消委会提醒,一般情况下,在香港可合法售卖水货,但药却属例外。由于水货药不是通过合法途径或经特许入口经销商而流入市面发售,其运输及贮存都没有严格控制,品质没有保证。

  香港买药实用指南

  -小贴士

  1.小心分辨光顾的是药房、药行还是药坊,三者概念有明显差异,药房是要求有注册药剂师的,如位于尖沙咀的龙城大药房、旺角的南华药房、新兴康健药房、海运药房,而药行、药坊则无需有注册药剂师,只要注册成为公司即可开门做生意,准入门槛低,有可能在其中买到没保障的药品。

  2.认准香港的药品批号。若购买西药,检查有无香港卫生署注册编号“HK-xxxxx”(x为阿拉伯数字);若购买中成药,检查有无标签,并至少一行中文列明成药的名称、生产地、包装规格说明、用量及使用方法及批次编号等;

  3.要求药房出示单据,列明所购药物的名称、数量及其他特殊描述(例如,只有学名的药物,应补充药物在市场上的通俗名称);

  4.留意是否有“R”的指示牌,注意购入的药物是否需要经过注册药房及驻药房注册药剂师监督才可出售;

  5.当药房交付药物时,可以要求会见药剂师,当面确认所购药物是否自己所需要的;

  6.如对药物有怀疑或是药房的销售手法有问题,可以致电香港海关、卫生署药物投诉热线、香港科研制药联会以及消委会举报或查询。港府提醒旅客,就算已离港仍可在原居住地通过email或信件向香港海关作出投诉。

  投诉及查询

  如内地消费者对所购买药品有怀疑,或药房销售手法有问题,可向香港消委会或下列机构举报或查询:

  香港消费者委员会:(852)29292222,

  香港海关举报热线:(852)25456182,

  卫生署药物投诉热线:(852)25722068

  南方日报记者 李劼

  通讯员 简文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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