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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独家庭生育:第一胎为双胞胎 不能生二胎

发布时间: 2013年11月25日 16:57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 人民日报 | 手机看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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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孩”并非“二胎”

  单独两孩新政发布后,民众反响热烈。本报联合人民网强国论坛与人民日报法人微博所做的生育意愿调查显示,半数以上“单独家庭”愿意生育两个孩子。

  “此次单独两孩政策,之所以称‘两孩’而非‘二胎’,是强调生育的‘数量’而非‘胎次’。”国家卫生计生委基层指导司司长杨文庄说。

  杨文庄表示,“单独”夫妇第一胎次是双胞胎或多胞胎的,不能享受单独两孩新政。

  其实,双胞胎不享受独生子女待遇的原则,一直在执行,比如农村“一孩半政策”。杨文庄介绍,目前,我国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浙江等19个省(区)规定,农村夫妇生育第一个孩子为女孩的,可以再生育一个孩子。如果第一胎是双胞胎甚至多胞胎女孩的,就不能再生育了。

  为保障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养老,我国制定实施了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单独两孩新政实施后,农村“单独家庭”倘若再生育,比如夫妇第一胎是男孩,按过去“一孩半”政策不能再生,根据新政可以再生的,他们是否还可享受奖扶政策?

  “农村奖扶政策对象,国家层面的是独生子女户,地方还包括双女户。”杨文庄说,我国多数农村实行“一孩半”政策,还有5个省(区)是“两孩”政策。这样算来,此次“单独两孩”新政惠及的农村家庭,有两种情况:一是第一胎是男孩的独生子女户,二是第一胎为女孩,主动放弃再生育的独生子女户。理论上讲,前者若再生育,不再享受奖扶政策。后者如果再生,若为女孩,属于双女户,依然是奖扶对象;若生男孩,则取消奖扶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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