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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农民股权分享集体资产蛋糕

发布时间: 2013年12月16日 08:25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 人民日报 | 手机看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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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心阅读】

  三中全会《决定》提出“保障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积极发展农民股份合作,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权”。上海市闵行区虹桥镇试点探索村级集体经济产权改革,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摸索农民公平享受村级资产带来红利的方式。

  初冬的上海,寒意渐浓。“喝咖啡还是喝茶?”在陈承秋、顾冠英一室一厅的家里,夫妻俩招呼记者围坐在小餐桌旁,一时间,竟让人忘记他们曾经是农民,上海闵行区虹桥镇先锋村的农民。

  “我现在的生活真是前所未有的好。我们年轻时,日子过得苦啊。我常常一大早进城收粪,她呢,划着船到塘里挖泥肥田。而现在,我们跳跳舞、散散步,城里人的生活我们都有了。你看我多少岁?80多岁了!呵呵,看不出来吧?”陈承秋开心地笑了。

  陈承秋夫妇的生活转变,有两个转折点,第一个是土地被征,因为拆迁,他们分得4套房,从农民变成了居民。第二个是村级产权制度改革,他们由农民变成了村级合作社的股东,拥有了终身的股权。

  闵行是上海的城乡结合区,随着城市化的进程,1990年后,虹桥镇的10个村逐步成为了三无村:无农田、无农民、无农宅,越来越城市化。但是,村级组织还在,村级集体经济的资产还在,离开了土地的农民,如何分享这些资产权益?

  2001年,随着村级建制的撤销,虹桥镇在上世纪90年代的农村集体经济改制的基础上,启动了存量资产的改革,按农民的农龄把村级资产量化后分给村民。然后组建由村民入股的股份合作社。当时改了3个村:红欣村、先锋村、红春村。在组建村级合作社时,因为村民对这一改革的认识不统一,仅其中一村就有69%的村民没入股,把股权兑换成了现金;有的入股了,也没入够。陈承秋一家老小有农龄120多年,分得了近10万元。按方案可以入10万股,但是,因为要给两个孩子装修房子,资金紧张,只入了4万股,共4万元。

  但是,几年过后,入股的村民明显尝到甜头,每年可以按比例分红。以陈承秋一家为例,他们夫妻俩的4万股,每年可以获得12%的红利,扣掉税,可净得10%,也有4000多元。在这样的情况下,那些没有入股的村民怎么办?

  2011年,虹桥镇再次启动村级集体经济产权改革。针对前一次改革的不足,改变了许多做法。取消了干部岗位股,干部与村民同股同权,村民心服了。不允许用股权兑现现金。全部过程公开,如何改、怎样分配由村民集体讨论。镇政府派工作组进入改制村,强化领导,实现“公平公开公正”的承诺。

  按照这一做法,虹桥镇在西郊村、红四村、红二村3个村改制成功,全部实现了百分百资产量化,百分百村民入股的目标。此后,又对先期进行改革的红欣村、先锋村、红春村进行再次改革,按照新的方法,让原先没有入股的村民重新入股,股份不足的村民重新补足股份。

  陈承秋夫妇补足了10万股,此后按10万股分红,而且终身拥有,还可以继承。今年,先锋村合作社收益可达8000万,陈承秋夫妇按10万股比例,可以分得15%—18%的红利。因为收益增加,明年可能获20%的分红,这也是约定的最高的分红比例。

  陈承秋给记者算了一笔账:现在,每月,夫妇俩可以有4000元左右的退休和养老金,每年,还可以有2万元左右的股东分红。“你说我的日子是不是很好了?”陈承秋说。

  2011年底,闵行区成为新一轮农村改革试验区,试验的主题为农村产权制度改革。2011年,闵行已有30个村完成改革;2012年,又完成了23个;2013年,将基本完成集中城市化地区村的改革;2015年,完成全区所有村的改革。

  上海闵行区虹桥镇副镇长俞李清告诉记者,虹桥镇的最后4个村的改革也将启动,镇级产权制度改革也正在推进。最终目的,是通过一系列的产权制度改革,让所有虹桥镇的农民公平享受村级资产以及镇级资产带来的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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