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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部:我国耕地增加2亿亩 人均耕地不足世界一半

发布时间: 2013年12月31日 07:3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 北京青年报 | 手机看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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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王世元

  导读: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2007年全面启动,2009年完成,2013年12月30日,国土资源部、国家统计局、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主要数据成果的公报》,耕地、林地、草地等主要土地类别情况正式与公众见面。

  本报讯(记者 范辉)国土资源部副部长、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王世元昨日表示,因为调查手段的提升,我国实际耕地为20.27亿亩,比以往的18亿亩增加了2亿亩。但中国中重度污染的耕地近五千万亩,目前这些土地已经停止耕种。

  耕地总数增加2亿亩

  根据王世元在国新办发布会上公布的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主要数据,截止到2009年12月31日,全国耕地13538.5万公顷,园地1481.2万公顷、林地25395.0万公顷、草地28731.4万公顷。

  从统计数据来看,这次数据调查最大的变动是耕地面积增加了。2009年全国耕地数是20.31亿亩。此后每年通过年度土地利用变更调查,采取与二次调查同样的方法,到了2012年,耕地数据是20.27亿亩。这和过去传统数据比,多出来2亿亩。

  “虽然二次调查数据多了2亿亩,但并不是说我国实有耕地数量真的增加了,是我们调查的手段先进了,组织方式周密了,把原有的、实有的耕地调查出来。”王世元表示。

  人均不足世界水平一半

  “有相当数量耕地受到中、重度污染,大多不宜耕种,还有一定数量的耕地因开矿塌陷造成地表土层破坏、因地下水超采,已影响正常耕种。这样算下来,适宜稳定利用的耕地也就是1.2亿多公顷。”

  虽然绝对数量有所增加,但是优质耕地减少也是这一次土地调查发现的一个新情况。在1996年到2009年的13年间,全国城镇用地增加比较快,优质耕地减少得多。13年间,城镇用地增加4178万亩,占用大多是优质耕地。王世元表示,仅东南沿海5省就减少了水田1798万亩,相当于减掉了福建省全省的水田面积。

  从补充耕地的能力和质量看,耕地后备资源严重不足。上海、天津、海南、北京可供开垦的未利用土地接近枯竭,江苏、安徽、浙江、贵州等省也都很有限,建设占用耕地的补充难度很大。

  此外,另一个统计数据也表明了我国耕地的严峻形势,即人均依然呈下降趋势。1996年的时候,人均耕地1.59亩,到2009年,随着人口的增长和其他因素,下降到1.52亩,明显低于世界人均耕地3.38亩的水平,且区域间很不平衡。

  王世元透露,国土部下一步的政策走向,一定要严防死守18亿亩耕地红线。“既要保数量,又要保质量,同时现有的实有耕地还要保持基本稳定。按照这样的要求,在土地利用规划、计划管控上,在占补平衡、实际补充能力和质量上,在下一步的土地执法监察上,我们都会作调整和强化,来保障中央要求的落实。”

  约5000万亩耕地被中重度污染

  对于土地污染问题,王世元也表示,为解决这一问题,国家每年将拿出几百个亿,启动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地下水严重超采综合治理的试点。

  根据王世友引用环境保护部土壤状况调查结果,我国中重度污染耕地大体在五千万亩左右。对于这些土地,政府已经采取措施,这些地方不能再继续耕种。“过去出现过镉大米的新闻报道,这些问题已经得到严格制止。下一步,国家和地方政府要拿出相当大的资金修复,对人民的生命财产更要负责。”制图/巨琳

  政策解读

  农民征地补偿将按财产权考虑

  除了土地资源的统计数据,王世元还对集体土地入市、国土资源顶层政策设计有所涉及,其中土地使用制度改革深化,核心是维护农民的财产权利。而对于重大的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因为非常复杂、关联度高,必须要试点先行,稳步推进。

  王世元表示,未来要落实集体土地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和放活土地经营权。“在承包权流转上,要在最严格耕地保护的前提下来流转。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包括进入市场,都有一个前提,就是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整个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深化,必须要以维护农民的财产权利为核心。”

  王世元认为,在农村土地使用制度改革中,产权必须要明晰,公有制必须坚持,用途管制必须坚持,农民的利益必须维护。“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入市,我们也正在研究细化思路和任务。宅基地用益物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的充分体现,也在研究。”

  对于社会关注的征地问题,王世元透露了一些政策“走向”,农民征地补偿过去是按照农地补偿的标准,按照年产值多少倍进行补偿,过去对农民的住房按照地上附着物补偿,现在将按照财产权来考虑。

  目前,国土部正研究加强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顶层设计,力争在今后五到十年,进一步加大盘活存量用地的力度,逐步降低经济社会发展对增量用地的依赖。“比如说我们现在考虑,今后对开发强度已经超过20%,达到30%、40%的地方,在用地上就要考虑以盘活存量为主,在土地规划、土地计划上就要体现出来。”文/本报记者 范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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