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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站岂能如此乱建

 

CCTV.com  2011年08月04日 13:24  进入复兴论坛  来源:湖南日报  

  编辑同志:

  我们是浏阳市大围山镇田心村下兰组村民。现有人强行在我村修建未通过水利、国土部门审批的非法水电站,致使我们的良田山林被淹。

  2007年,由大围山镇司法所工作人员等多名股东共同投资在我村修建一个私人大型水电站,该电站建在下兰组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小地名牛皮潭)。在未经该组村民同意的情况下,他们私自修建大型的蓄水大坝,并准备用来发电。他们以林地每亩3000元、水田每亩5000元的低价买下了水田11亩和部分山林。当时和村民签的协议是以租代征,租期为50年。由于是镇司法所的人牵头在租地,组里有些村民以为是政府租地,就租给他们了,但还有部分村民并不同意租地。该水电站在没有任何手续的情况下就强行动工了,水电站一旦建成,还将有未被征用的6亩水田和部分山林被淹,所有这些被占用的土地等大坝蓄水后都将造成永久性的毁灭。由于村民集体反对,致使该工程在修到不到一半的情况下被迫停工。

  2009年12月30日,我们向浏阳市政府上报了这个情况。12月3日,市国土部门对此下达了停止违法活动通知书。我们本以为这回该给村民一个合理的交代了,但投资施工方并没有理睬这个通知,在2010年春又悄然动工了。他们在河道中拦腰建起一座14.8米高的大坝,使田心河成了一个巨大的堰塞湖。大坝的设计没有任何防洪措施,一旦水位超过坝高,无论洪水多大,只能从坝顶漫过。而且大坝的施工没有经过国家质检部门详细检测,工程施工队伍也是当地人承包的,谈不上什么工程质量。到2010年底,大坝建成了。该坝当时设计高9米,而最后建成高度为14.8米,比原来的设计又加高了5米多。

  今年2月,大坝开始蓄水。但从头到尾,投资方没有向村民出示任何有关部门审批通过的文件。现在的水位比原设计水位又多淹了稻田6亩、山林60亩,还有20多亩水田距离水面太近,村民不敢耕种,怕稍有大水农田就会淹没。更重要的是,由于没有防洪措施,现在只要一下雨,下游不远处有10余户村民随时面临灭顶之灾,因为这些房屋房顶还没有大坝高度的一半。在大坝上游,因为河水已经形成堰塞湖,在周围没有设置防洪带,随时都有发生人身安全的危险。

  我们强烈要求有关部门制止这一违法行为。

  田心村村民

  调查附记:

  7月20日,记者来到浏阳市大围山镇田心村,在这个小型水库的大坝前,记者看到大坝已建了10来米高,水库的水越过坝顶倾泻而下。村民告诉记者,建坝以后,坝内水位抬高了很多,村民的田以前距离水面有四五米高,现在就只有几十厘米了,水势再大一些,农田就都会被淹没。

  在下兰组,记者看到,几亩稻田距离水面不过三四十厘米。村民杨云富说,自己家的1亩多稻田就在最边上,也是最低的,离水面只有30厘米。大坝蓄水后,他已经不想耕种了,担心一下大雨,就会水毁稻田,白费力气。但镇上又不允许荒田,所以今春还是插了秧。村民说,对于这些面临威胁的水田,电站修建方只同意如果田被淹了,1年赔350公斤稻谷,但村民不同意这种赔偿方法。而且水位抬得这么高,一旦形成山洪暴发,村民生命财产安全都受到威胁。

  记者来到浏阳市水务局,该局机电科一位姓张的工程师告诉记者,大围山镇的这个小水电站叫做金盆水电站,是大溪河支流田心河梯级开发的水电站。该水电站一级站坝址位于大围山镇田心村;二级站坝址位于达浒镇椒花村。2009年,市水务局批复同意了“金盆水电站初步设计报告”,要求电站必须完成技术施工设计,按照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程序完善相关手续后方可动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试行。

  但该水电站除了这个批复外,并没有办好下一步的手续。张工告诉记者,建一个水电站还要通过水利专家评审、水利局批复、用水手续、与村民谈好用地协议、办好施工许可证、验收合格后方可蓄水。

  目前,浏阳市水务局已经下达违规建设处理意见的函给该水电站和大围山镇政府,要求建设方腾空库容,未经验收合格,不得蓄水和运行,并告知浏阳市电力局,金盆一级水电站没有取得工程预验收合格手续前,停止办理接入电网系统手续。

  对此,村民气愤地说:一个非法的小水电站,建了那么长时间,有关部门都没有严格查处这种非法行为。现在,该水坝未经验收合格就已蓄水,如果坝体出现质量问题,下游村民的生命财产安全谁来保障?如此先斩后奏,种种遗留的问题又如何解决呢?

责编:许梦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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