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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特区

 

CCTV.com  2010年08月25日 16:27  进入复兴论坛  来源:新华网广东频道  

  2001年的11月10日,随着卡塔尔财政、经济和贸易大臣卡迈尔一锤落下,中国长达15年的“入世”征程走到终点。伴随着中国“入世”而来的,是人们对“经济特区”继续存在下去的质疑。

  不少人认为,深圳经济特区执行国内税、关税等优惠政策,与WT O的精神是相违背的。“入世”以后,经济特区的这些优惠政策都该取消。但问题的关键是,优惠政策是经济特区发家的立身之本,如果这些赖以生存的根本没有了,那特区还是特区,深圳还是深圳吗?2001年的深圳,很多人都在思考这个同样的问题。

  早在2000年1月,国务院成立西部地区开发领导小组,吹响西部大开发的号角,东部各中心城市也催马扬鞭,加上20世纪90年代的浦东开发,全国已经形成“万马奔腾”的局面。作为曾经“领头羊”的深圳,已经明显感到一种追兵在后甚至是落后的压力。

  这一年,深圳原有的“人无我有,人后我先”的政策优势迅速消失,建立在此基础上的体制先行优势也开始弱化,现代化建设的示范功能和改革开放风向标的政治功能也越来越小,所谓的“窗口”、“试验场”、“排头兵”的提法,越来越显得不合时宜。

  作为新世纪的第一年,2001年是全球人才争夺日趋激烈的一年,也是中国各级政府主动出击开创人才工作新局面的一年。这一年,深圳进行了新中国首例行政机构改革,提出了“大部门”的改革思路,完善了大行业、大系统的机构设置;这一年,深圳推出六项吸纳优秀人才新政策,掀起了一股“孔雀东南飞”的高潮,深圳的“人事改革年”由此拉开帷幕;这一年,深圳地铁一期工程全面开工,成为深圳市一张崭新的城市名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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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出“大部门”改革思路

  新中国首例行政机构改革

  2001年,深圳政府率先提出了“大部门”的改革思路。这一年的11月,中国经历15年艰苦谈判后加入世贸组织。而政府如何“入世”,成为当年中编办选择深圳进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的直接动因。

  作为当时改革方案的主要设计、参与者,深圳大学管理学院教授马敬仁首倡“行政三分制”。据马敬仁介绍,深圳曾进行过多次政府机构改革,但历次改革没能走出两个怪圈:一是权力一收即死、一放就乱;二是机构改革陷入精简、膨胀,再精简、再膨胀的循环。在这位学者看来,过去的改革侧重机构和人员调整,没有考虑怎么给政府的事务做减法。新的改革思路就是要把这些事务尽量剥离出去,政府管得少了,机构精简、政府职能转变均可自然实现。

  深圳社科院院长乐正亦表示,虽然深圳一直在探讨“大社会小政府”的模式,在建立特区的最初10年里连人大、政协两套班子都没有设置,但相对于一些国家和地区,深圳市政府仍然是一个“大政府”,管的事情太多。“香港城市规模和深圳差不多,连副特首都没有,管得好好的。深圳九个副市长,整天忙得不亦乐乎。”这样的对比让乐正很是感叹。

  “过去我们一直强调一把手的作用,但要建立有效的制约机制,得从制度着手。”马敬仁认为,在没有条件建立外部制约机制的情况下,只能走内部制约之路。当时能做的,就是在政府部门内部把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分开。按照马敬仁的设想,政府的决策部门和执行部门不仅分工不同,同时也是有大小之分的。决策部门按大行业、大系统进行设置,数量较少但管的面较宽。每个决策部门对应若干个执行部门,执行部门规模较小,职责则相对专业和独立。决策部门和执行部门之间,以“行政合同”或“绩效合同”确定双方的权、责关系,监督部门则依此合同文本行使督察之职。

  根据中编办改革试点的要求,市编办在草拟、上报《深圳市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创建公共行政管理体制试点的意见》的同时,还同中央编办、省编办及相关部门组成改革考察团,先后赴香港、新加坡和英国对三地的行政管理模式进行重点考察。根据此次改革试点的目标与重点,有关方面积极借鉴香港和国外公共行政的经验,结合深圳市行政管理体制的现状,着手草拟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共修改完善了16稿。中编办专门成立了深化地方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指导小组,并对深圳市的方案起草先后进行了7次具体指导。

  最终讨论的结果与最初的设计方案渐行渐远,改革动议在高调宣布后再无下文,相关改革黯然终场,就此陷入6年的沉寂。然而不少学者认为,这次改革进一步完善了大行业、大系统的机构设置,为探索建立行政决策、执行、监督职能既相对独立、制约,又协调高效运转的新型政府组织架构提供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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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出六项吸纳优才新政

  掀起了一股“孔雀东南飞”高潮

  2001年1月在京举办的全国人才交流大会上,名不见经传的江苏泰州市第四人民医院掷地有声:给每位引进的高层次人才30万元安家费。而扬子江药业则深谙“安居乐业”的道理,干脆为每位加盟的博士生提供一辆专车和一栋别墅。凭借着高薪这一“杀手锏”,仅仅两天,江苏1100多家招聘单位就有了3000多高层次人才的“大进账”。

  而为了吸纳八方贤士,北京和上海两个城市不仅早已取消了人事计划单列制度、引进人才地区限制、城市增容费等壁垒,还在年薪、住房、福利、子女教育等方面开列出了优厚“价码”。

  面对2001年全国各地激烈的人才争夺战,深圳市市政府决定大胆改革,构筑一个“人才特区”,全面提升深圳的人才综合竞争力。这一年的1月31日,深圳市人事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六项吸纳优秀人才的新政策。此举在广大市民中间引起强烈的反响,深圳的“人事改革年”由此拉开帷幕。

  根据市人事局新政策的规定,一是要取消人事计划单列制度,对具有用人自主权和独立法人资格的用人单位,不分规模大小、所有制性质,一律采用“人事立户登记制”;二是要取消下达人才引进指标制度,用人单位凭《人事立户登记册》,就可以直接到调配部门办理有关干部调动手续;三是要取消人才引进考试制度,除公务员录用和事业单位进人继续实行必要的“入口”考试之外,对人才的引进一律免于统一考试。此外,还要取消引进人才的地区限制,边远地区的人才引进与全国其他省区同等对待;取消先男后女的引进人才制度,在办理人才调动时,夫妻双方均是干部身份的,男女任何一方均可先调;取消人才入户前的统一培训制度,由市人事部门统一编印培训材料,由用人单位根据需要自行组织培训。同年的4月份,深圳又决定从8个方面深化人事干部制度改革,期望做到“求贤不问出身”“用人不设壁垒”。

  有专家认为,同北京、上海等内地城市相比,深圳市构筑“人才特区”六大政策的出台,不免有“千呼万唤始出来”的“滞后”之感。但深圳的人才新政策,体现的是新世纪深圳人才引进的新观念新眼光,更反映了一个城市开放、公平、宽容文化以及为所有人创造平等条件的精神。

  “大量的高质素专业人才,特别是高科技专才的引进,将使深圳人口的容量进一步扩大,在人口质量上将有一次质的提升,一个人数众多的知识阶层,将成为深圳人口的核心部分,深圳必将形成由一个核心知识阶层共同构造成的富有鲜明特色的‘知识阶城’。”综合开发研究院旅游与地产研究中心主任宋丁这样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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