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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涌:改革是弥合社会裂痕的唯一出路

发布时间: 2012年05月16日 08:33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 东方早报

 



  今天的中国社会,有一些比较典型的现象,其严重性不能不引起高度重视:在政治层面,每年有数万起群体事件;在社会层面,有医与患的矛盾,患者弑医,血案连发;在经济层面,有生产商与消费者的矛盾,毒奶粉和毒胶囊禁而不绝,底线尽失;在家庭层面,每年200万对夫妻离婚,亲人反目成仇,家庭悲剧层出不穷;在道德层面,更有小悦悦事件中数名路人良知泯灭,震惊世人。

  上述现象描述的是社会裂痕。它给公众留下了这样一种印象:人与人之间冷漠无情,阶层与阶层之间隔阂日深。全局而言,这种印象是偏颇的。但是这种印象通过一次次极端事件,对公众意识进行一次次强化,结果使得社会公正、信任和安全正处于流失当中,增加的却是对抗、仇恨和危险。

  按照社会学的理论,从传统社会演进到现代社会,社会裂痕必然出现,正如法国社会学家涂尔干(Emile Durkheim)所言:“社会失范(anomie)是由于传统社会中的机械团结解体,而现代社会的有机团结尚未建立而导致的”。但是,中国社会的失范与分裂显然有更特殊更深刻的原因,它不应归因于中国人的素质,而应当归因于体制的困局。经济体制改革的偏失、社会体制改革的滞后、司法体制改革的失效引发并加深了社会的裂痕。

  经过三十余年的改革开放,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在建立起市场经济的基本制度的同时,也造就了国企垄断和有限市场经济的集合体,这是最初“摸着石头过河”时所未曾预料到的。可以说, 国企垄断和有限市场经济,是中国经济体制改革收获的“两块大石头”。

  追溯历史,这一转型发生于上世纪九十年代的中央财政危机。在经历可怕的财政危机后,对财政危机的恐惧,极大地影响了之后的一系列经济改革政策,主要是中央与地方税制分立和国有企业垄断地位的形成,并在近十年中不断强化和成熟。

  虽然它们保障了国家层面的财政安全,但是,事后观之,这是一只潘多拉的盒子,它成为种种社会乱象的深层经济根源:税制分立使得地方政府过于依赖土地财政,引发野蛮的拆迁暴行;国企垄断则为权力和经济利益提供隐蔽的交易平台,严重破坏社会的分配机制。民间经济资源逐渐枯竭,政府投资成为经济驱动的主要模式,权力寻租必然广泛滋生。特权利益集团和民众的贫困化根由于此,社会裂痕就是这般被制造出来的。

  更为可怕的是,国企垄断和有限市场经济的集合体已成为一个稳固的均衡状态,甚至GDP的增长率也依赖它,它不可能被轻易打破。

  尚未完成改革任务的经济体制虽是社会裂痕的根源,但是,社会体制原本可在一定程度上纠正现行经济体制的偏失,维护社会的团结。但是,遗憾的是,各类重要的社会体制,包括医疗体制、教育体制、收入分配体制、文化体制和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改革的任务也尚未完成。结果,落后的、尚未完成的社会体制严重破坏社会资源的公平分配,甚至扩大了社会裂痕,如医患之间的血腥矛盾背后的医疗体制就是典型。

  司法体制本是维护社会公平与信任的最后屏障,但司法改革显然还没有被置于最重要的国家战略的位置上。司法改革的灵魂在于建立司法威信,但在一些社会矛盾突出的地方,司法改革被维护社会稳定的政治任务所裹挟,重点反而落在如何平息当地的社会矛盾,而不是长治久安的战略上。长期以来,法院无法超越地方的利益生态,身陷其中,使得法律裁决过程政治化、复杂化,矛盾丛生,效率低下,司法领域成为中国社会矛盾的集中爆发区。

  其实,作为一种司法改革的策略,司法的相对独立,即中央政府领导下的垂直的“政与法相对分离”模式,正如当年的“政企分离”改革一样,完全可以尝试。司法系统与地方政府相对分离,培育和提升司法权威,是缓解社会冲突的有效途径,于国、于民、于党,皆有利。

  如果国家的政治资源被过度地耗费在维稳中,而不是进一步改革,那么改革就会缺乏激情,没有锐气,没有权威,没有真诚。或许,应该说,我们甚至可能找不到一批改革的发动者,因为这是财富增长和争夺财富的时代,社会精英更可能将更多的精力投入到对财富的争夺中,而非社会的建设中。

  今天,我们更需要改革,改革是弥合社会裂痕的唯一的出路。改革者应当整合政治资源,以改革凝聚民心,以改革激发士气,以改革更新中国社会的气象。

  (作者系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