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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食品安全法》推出的“食品安全责任险”3年后,终于在北京有了“第一单”。4月14日下午,上市餐饮企业湘鄂情与长安保险签署了《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合作协议》,投保累计金额为1亿元,成为迄今为止长安保险推出《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后在京城的第一单,同时也是全国金额最大的一单。
“食品安全责任第一单”的示范意义,其亮点不在于湘鄂情高达1亿的保单,而是作为一个从业者,湘鄂情投保1亿背后的“业内自省”。这种“自省”意味着,以湘鄂情为代表的一些企业,已经开始有意识地把食品安全作为企业的“内生”压力,而不是政府或者监管机构强加给企业的“负担”。压力若是“外生”的,受压者总想着反抗;但若压力是“内生”的,很多问题从源头开始就可以被遏制。
湘鄂情的“自省”,可以看作是对当下餐饮食品业生态环境的一种“警惕”。“毒奶粉”事件之后,整个国内奶业环境已大不如前,外国奶粉大行其道,如果餐饮业仍不警醒,后果也不堪设想。但很遗憾,食品安全问题仍频现报端,瘦肉精、染色馒头、塑化剂等一系列重大食品安全事件频频出现。
食品生产企业之所以能如此肆无忌惮,是因为这些企业并没有完全承担“犯罪”的成本,或是一跑了之,或是关门大吉。只有政府跑不掉,最后的“埋单者”就落在了政府头上。在餐饮业这一高度市场化的业态环境下,政府最后当“冤大头”既不合情,也不合理。政府对责任事故的处理,虽然花费了较多行政成本和财经资源,却收效甚微。例如三鹿事件,政府耗资11.1亿元,但仍然难以对受害的27万多名患儿实现完全的赔偿。
能不能不找政府,先找市场呢?其实,我们并非没有类似制度设计,“食品安全责任险”就是其中一种。它的真正作用是,能将政府从一个市场“参与者”的角色中解救出来,专心做好一个“监督者”,在赔偿资金有保障的情况下,政府能够将食品安全的善后做得更完美。
但“食品安全责任险”推出3年来却乏人问津。据悉,目前我国食品安全责任险的投保率不足10%,而且多数集中在出口产品上。投保率低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最主要还是企业缺乏风险意识,一些企业对拿出这笔钱投保食品安全,有点“不屑一顾”。但有些国家责任险是强制购买的。当然,“食品安全险”费率较高也是一个原因。有些是按照营业额1%。或赔偿金额的1%投保,微利的中小企业不愿意支付保费。在一片为企业“减负”的当下,增加企业成本似乎不合时宜,但解决这一矛盾的办法很多。比如,一方面可以通过财政支持、税收优惠等方式对参保的企业予以一定的政策支持;另一方面,监管部门可以尝试建立食品安全保险评级机制,实施动态保险费率,加强对企业的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