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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支招投资者两方面买蓝筹 释疑25%规则

发布时间: 2012年06月13日 08:4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 证监会网站

 



  证监会释疑“新股25%规则” 

  自新股发行体制改革征求意见稿首次提出“新股25%规则”后,这项规定就一直引发市场的激烈争论。昨日,证监会公开对该规则释疑,明确指出“新股25%规则”非行政限价也非天花板。 

  在市场看来,“新股25%规则”为新股定价划出了不能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市盈率25%的警戒线。对此,不少投资者认为,将行业市盈率成为定价重要的参照标准,这将导致所有新股都以行业平均市盈率发行,好公司价格被拉低,差公司价格被抬高。 

  就此问题,证监会发行监管部主任刘春旭解释道,监管层制定“新股25%规则”的一个出发点,是希望投资者如果给予的价格比较高,和同类二级市场的股价相比较,要求发行人对定价的合理性进行自主判断,以此要求发行人披露。“新股25%规则”绝对不是天花板。 

  有部分市场人士认为,“新股25%规则”不但不能解决高发行价的问题,还有行政干预的嫌疑。对此,刘春旭解释道,25%绝对不是一个行政限价的措施,它的目的就是让发行人把披露给投资人,让投资人有一个冷静的时间去思考,要不要给出这么高的价格。 

  分析人士指出,其实对于“新股25%规则”证监会的态度是始终如一的,这从前段时间证监会出台的《新股发行定价相关问题通知》中就已经非常明确。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方向是更加市场化,不可能走回头路。“新股25%规则”是触发进一步披露信息的机制,发行人因此要增加信息披露的内容,增强风险揭示,重新审视新股发行定价的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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