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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再扎紧限购“篱笆” 停止非沪籍补缴社保购房

发布时间: 2012年06月21日 16:00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 东方网

 



  东方网6月21日消息:据《新闻晚报》报道,面对楼市复苏后的种种异动,上海再次扎紧限购的“篱笆”。昨日,有中介人士向记者透露,从6月15日起,上海各区县交易中心已停止外地户籍补缴社保办理房产过户。记者随即咨询杨浦、黄浦、浦东、徐汇等多家房产交易中心,确定了此消息的真实性。记者今天上午致电上海市房管局962269咨询热线,工作人员向记者证实,目前非上海户籍购房者,无论社保还是纳税,未满一年都无法购房,补缴也不行。

  对此,业内人士坦言,其实早在2011年,上海出台的楼市调控细则中已有明文规定,非沪籍人士在上海购买第一套房,必须提供1年以上的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但是此规定存在可以补缴的漏洞,因此被一些机构频频使用,随着近期个人社保缴纳情况的联网,这一“擦边球”已无处遁形。

  房产中心退回社保补缴单子

  “上周五,补缴单子全部都被房产中心退了。”中介顾问曹飞昨日向记者抱怨。他提到的补缴单子就是“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其实在5月份就传出要停了,现在终于停了。”

  为了求证此消息,昨日记者走访沪上多个交易中心,发现曹飞所说确有其事。黄浦区房产交易中心咨询服务人员就向记者表示,“现在全上海的交易中心都不会办理,外地人必须提供缴纳满1年以上的社保证明才能购房。”浦东新区房产交易中心咨询人士也表示,“目前整个上海已经停止对于补缴社保办理房产过户,外地户籍如果需要在上海买房,必须提供1年以上的税单或者社保,如果是补缴的一律不行。”随后记者致电杨浦、普陀、闸北、徐汇等区交易中心,确认了此消息。据工作人员透露,现在交易中心已对个人社保缴纳情况进行联网,可当场查看,通过补缴方式提供的社保证明一查就知道了,“所以补不补缴,一看就知道了。”

  其实,早在2011年,上海出台的楼市调控细则中已有明文规定,非沪籍人士在上海购买第一套房,必须提供1年以上的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然而,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此限购令一出,立即有机构推出相关“业务”,帮助外地人士补缴社会保险证明以获得在沪购房资格。于是,补缴税单和社保成为规避非沪籍人士限购的“擦边球”。去年7月,楼市调控的监管力度加强。交易中心明确叫停外地人购房补缴税单的做法。如果税单系补缴,一律不予办理交易过户。 

责任编辑:高士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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