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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称网络服务提供商为诈骗网站“开后门”是违法行为

发布时间: 2012年07月04日 00:00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 中国网络电视台

 



记者就消费者反映的假网站行骗猖獗、防不胜防,相关部门监管无力,诈骗网站被曝光后仍旧行骗,而且有恃无恐等问题,咨询了北京汉威律师事务所相关律师,以下为咨询实录:

 

CNTV:目前互联网上各种各样的虚假网站越来越多,一些不法分子或者不法机构为获得利益利用这些网站从事网络诈骗等违法行为,请问消费者遇到这种情况应该如何维权、如何取证?

 

律师:消费者可以在工信部网站上查询网站开办者,并可向当地或者网站注册地的消费者协会进行举报或投诉,如被诈骗的数额较大,可向公安机关报案。消费者在进行网上购物的时候,应将与网站管理人员或工作人员交谈的记录留存好,并将网上支付或给网站汇款的凭证留存好,作为证据提交相关部门。

 

CNTV:一些从事网络诈骗的假网站租用境外服务器,在工信部等部门并无备案,从事经营活动也未取得一定的许可证,网上提供的一些地址、联系电话、联系人姓名等联系大多为虚假,这也使得国家相关部门办案存在一些困难,很多受骗消费者难以追回自己的损失,您觉得我们在网络监管上存在那些亟待完善的地方?

 

律师:网络监管,主要负责对互联网网络的监督、监管和检查,主要是监管外部的网络状况,类似于网监、网络警察的性质。在网络监管上存在那些亟待完善的地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完善相关立法。我国目前已经出台了一系列网络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但与互联网迅速发展的形势相比还显得比较滞后。因此,加快制定和完善网络监管方面的法律法规,迫在眉睫。推进网络立法,应抓住网络数据安全监管、网络信息内容监管等。同时,对现有相关法规进行有效整合,避免内容重复和管理部门职责界限模糊等问题。

 

第二,加强网络法律监管。网络法律监管十分复杂,涉及范围广泛。应进一步明确网络法律监管的主体,明确各部门之间的权责,避免多头管理现象;加强各部门之间的“联合作战”,针对网络管理中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网络执法队伍,使其熟练掌握网络信息技术相关知识,提高执法水平;加大对网络违法犯罪案件以及网络上有毒、有害信息等的查处和打击力度,整饬网络秩序。

 

第三,加快网络安全技术开发研究。从一定意义上说,网络安全问题是网络技术发展的必然结果;同样,网络安全问题的解决也离不开先进技术的支撑。对于当前网络中普遍存在的数据安全和信息安全问题,如盗用网络虚拟财产、非法使用计算机资源窃取商业机密等,可以通过加快开发研究防病毒技术、防火墙技术、防攻击入侵检测技术、加密与认证技术等先进技术进行有效防范。

 

第四,开展网络安全防范意思教育。通过各种形式,加强对网民、网络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教育,提高他们对违法行为的免疫力。

 

第五,深化国际交流合作。互联网具有超越国界的国际化特征,大量的互联网安全问题需要各个国家之间的通力合作与紧密配合才能得到有效解决。当前,一些发达国家在互联网安全监管方面已经形成了一些比较成熟的做法,对维护网络安全起到了积极作用。比如,根据不同网络行为,采取保护、规范、限制、禁止等措施。我们应深化国际交流合作,借鉴国外的成功做法和经验,切实维护网络安全。

 

第六,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网络安全问题是一个跨部门、跨行业、跨地区、跨国界的复杂问题,不可能由哪一方面单独解决。应整合政府管理部门、行业协会、社会公众三方的力量,建立多元监管模式,形成长效监管机制。

 

CNTV:目前网络诈骗疯狂增长,即使被媒体曝光数次的诈骗网站仍有很强的“杀伤力”,或者换掉域名、空间内容,或者更换联系人信息等然后继续行骗,十分猖獗,请问依据我国相关法律对这种情况有无相应制裁或者处理方案?具体是什么?

 

律师:我国刑法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公安机关可立案侦查。对于网络诈骗依据刑法的相关规定,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CNTV:一些不法分子及不法机构利用非实名手机号码或者电信号码行骗,行骗成功后,立即丢掉之前号码换新号码再行骗,屡屡得手,这种诈骗方式目前在网上极为普遍,请问,上述行为在法律上如何界定?当事人会受到怎样的处罚?而电信、移动、联通等运营商是否应该担责?法律对此有约束吗?

 

律师:这些行为在法律上属于诈骗的违法行为,如数额较大,构成诈骗罪。目前,我国还未实行电话号码实名制,电信、移动、联通等运营商没有相关监管责任,因此无需为此承担责任。

 

CNTV:网络诈骗的立案标准是否与普通诈骗案一致?诈骗金额达多少时,公安机关才会立案侦破?

 

律师:网络诈骗目前的立案标准没有新的规定,与普通诈骗案的标准一致。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时,一般认为构成数额较大,公安机关会立案侦查。

 

CNTV:诈骗金额不足立案的,消费者应该如何维权?诈骗分子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律师:诈骗金额不足立案时,消费者仍然可以向公安机关举报,依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安机关可对诈骗分子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CNTV:目前,按照我国相关法律,为什么受害人只能向自己当地公安局报案,而不能向诈骗人所在地报案?

 

律师: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受害人可以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也可以向诈骗人所在地公安机关报案。

 

CNTV:目前,对于网络诈骗,即便消费者进行了举报,但仍有很大一部分诈骗款难以追回,或者还有很多不法分子逍遥法外,最终只能认定经济纠纷,请问这是否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不法分子利用网络进行诈骗?

 

律师:无论是网络诈骗,还是其他形式的诈骗,都是违法犯罪行为,对构成犯罪的,公安机关会立案侦查,并将移交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对未构成犯罪的,公安机关将作出治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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