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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士照明资本悬疑剧渐入高潮

发布时间: 2012年07月24日 09:03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 财经国家新闻网

 



  雷士照明这出资本悬疑剧正渐入高潮。创始人吴长江与新股东之间的对峙将如何收场?

  自5月25日吴长江“辞任”董事长之后,雷士照明(2222.HK)股价直线下滑。截至7月13日停牌,股价腰斩至1.41港元/股。

  7月12日,雷士照明经销商、供货商齐聚公司总部,公开与公司新董事会成员决裂,谈判开始没多久就演变成一场剑拔弩张的对峙会。

  隔天上午,雷士照明在各地工厂相继停工,工人拉出横幅强烈要求吴长江复位。此前,作为雷士照明创始人的吴长江曾表示,“为雷士倾注了毕生的心血,依然会回来的,我不会也永远不会放弃。”

  故事的另外一位主角,雷士照明新任董事长、软银赛富亚洲创始合伙人阎焱(微博)几乎被一边倒地讨伐。再也无法忍受的阎焱随后回应称,所做的一切都是按照上市准则的要求和律师的意见,“从未阻止吴长江回归雷士照明的管理层,希望能与其会面详谈。”

  阎焱还强调,吴长江2011年年底擅自把公司总部迁往重庆,以此获得了当地政府的奖金和土地方面的好处,“但他并没有把这部分收益计算到上市公司中,有损公司利益。”

  资本利剑的红与黑、创始人被出局、经销商逼宫、公司员工罢工、关联交易的质疑——如此种种,将雷士照明推向命运的十字路口。

  资本登堂入室

  “雷士的这一切都是吴总一手造成的!”阎焱毫不掩饰其直言不讳的个性。 “我承认在资本方面并不精通,但是我在产业方面却从未犯过错”,雷士照明的创始人吴长江也从未掩饰过其率直。

  然而,对于吴长江而言,成也萧何败也萧何。资本在其面临股东纠纷之时曾发挥了“救世主”的角色,而如今吴为资本方面的“欠缺”付出了昂贵的学费。

  与软银赛富结缘,要从2005年年底、2006年年初说起。彼时吴长江与另外两位创业者胡永宏、杜刚商定“分家”条件,最终吴向胡、杜二人分别支付8000万元的分手费。

  一方面要支撑企业现金流的正常运转;另一方面,短时间支付1.6亿元的补偿金。一时间,吴长江求“钱”若渴。此时,软银赛富出现了。 2006年8月 14日,软银赛富向雷士照明投入的2200万美元到账,占雷士股权比例35.71%。

  两年之后的2008年8月,雷士照明为了增强其制造节能灯的能力,以“现金加股票”的方式收购世通投资有限公司,其中现金部分须支付4900万美元左右。

  此前曾注资雷士照明的投资者对《财经国家周刊》记者坦言,那时的雷士照明自由资金完全不能支撑吴长江的扩张战略,唯一的办法就是融资。

  当时公司账上现金及存款仅有3000万美元。此时,高盛与软银赛富联合向雷士照明投入4656万美元,其中高盛出资3656万美元、软银赛富出资1000万美元。

  软银赛富因先后两次投资,持股比例达到36.05%,超越吴长江34.4%的持股比例,成为雷士照明第一大股东。高盛以11.02%的持股比例成为第三大股东。

  而完成对世通的收购后,吴长江的持股比例再度被稀释至29.33%,依然低于软银赛富30.73%的持股比例。此持股比例一直保持至雷士照明IPO之时。以实业起家的吴长江此时并不知道,自己正滑向 “股权稀释”的资本迷阵。失去第一大股东地位,这为吴长江几年之后进入另一个股权迷阵埋下了伏笔。

  醉翁之意不在酒

  朋友曾规劝吴长江不要过于分散股权,致使控制权旁落。对此,吴长江却一百个自信,“即使投资者拥有企业持股上的控股权,但是他们本身不是做实业的人,他们需要自己这样的实业家带领雷士快速发展,才能为投资带来回报。

  然而,吴长江显然低估了资本的力量,多位曾经引进过风险投资的创业人士对《财经国家周刊》记者表示,风险投资逐利性决定了投资者可以选择持股增值获得回报,也可以凭借其他的手段“吃”掉企业,谋得更大的利益。 2010年5月20日,雷士照明登陆港交所,发行6.94亿股新股,发行价2.1港元/股,募资14.57亿港元。而赛富以3200万美元的投资额,最终获得了6.81亿股股票,折合港币的持股成本仅为0.366港元/股,按IPO价格的投资回报为5.73倍。

  按照香港的上市规则,风险投资人在企业上市后6个月即可自由套现,而且雷士照明上市满6个月后(2010年11月20日)其股价一直在4港元左右的高位徘徊,此时股价较赛富持仓成本价飙升至9.93倍。

  面对如此诱人的回报诱惑,软银赛富却并未套现引起外界猜想。

  2011年7月21日,雷士引进法国施耐德电气作为策略性股东,软银赛富、高盛联合吴长江等六大股东,以4.42港元/股(较当日收盘价溢价11.9%)的价格,共同向施耐德转让2.88亿股股票。施耐德耗资12.75亿港元,股份占比9.22%,成为雷士照明第三大股东。

  吴跟随软银赛富及高盛以个人及全资公司NVC的名义向施耐德出让了3.09%的股权,致使持股比例下降至17.15%最低点,低于赛富18.48%的持股比例。

  一位私募人士在接受《财经国家周刊》记者采访时表示,一边是私募基金作为第一大控股方,一边是国际产业巨头作为第三大股东,此时的吴长江,似乎完全没有意识到自己的“危险处境”。

  2011年9月,施耐德中国区总裁朱海提名其下属李新宇出任雷士照明副总裁,分管核心业务商业照明工程及项目审批。吴长江终于开始意识到,施耐德最终的目的可能不仅仅是“投资”而已。

  “上市之后的雷士照明一直保持强势的增长势头,公司依靠领先的产品和技术将品牌和渠道做起来,这是最大的优势,也是施耐德入股的主要原因。”前述雷士照明投资人在接受《财经国家周刊》记者采访时称。

  虽然阎焱公开表示因看好雷士照明的长期发展才不会套现其股票,但是外界仍传言,跨国企业施耐德未来将购买软银赛富所持雷士照明的股权,软银赛富将得以更高价格退出。

  上述私募人士在接受《财经国家周刊》记者采访时坦承,雷士照明对于吴长江而言是毕生的心血,而对于投资者而言,只是一个资本棋子、一个项目。投资者为了利益最大化,实现企业间并购将项目卖个好价钱也不失为明智的退出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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