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内容:
本人因情况特殊,血小板很少,所以一般的人流手术也需要住院。从2011.3.24进医院,在2011.4.2日做人流手术,2011.4.7日出院。2011.4.18,因血一直不干净,再次到新桥医院复诊,诊断是人流不全。
投诉一:在我的住院病历《妇产科宫颈操作知情同意书》中对并发症的评估中没有记录“人流不全”或者“漏吸”的字样。
投诉二:擅自为我选择了手术类型。手术之前没人跟我沟通手术方式,医院自行给我选择一般无痛人流,而不是可视无痛人流,提高了“人流不全”的几率。
投诉三:提供虚假服务,怀疑为我做手术的医生,非新桥医院的员工。我在2011年11月份,有跟医院沟通协商过,谈话中得知,为我动手术的医生,已经不在新桥医院,所以我怀疑为我做手术的医生,很有可能是其他医院派来学习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