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内容:
我的孩子是2011年10月的一个夜晚腹痛到潜山县医就诊,3楼的内1科因为晚上不做皮试就给我孩子一次性使用了2.7克克林霉素,第二天早上做大生化检查发现孩子的肾功能异常,改用其他抗生素,第三天早上再做肾功能检查,中午结果出来发现状况急骤变化,遂要求我赶快转往大医院救治。到达安医附院后,医生追问在县医院用过什么药,我讲用过克林霉素。医生判断可能是药物造成急性肾损伤,但真正原因要待孩子病情稳定后再做病理检查才能确定,。随即向我签发了“病危通知书”。幸运的是经过安医附院的正确治疗,当天晚上孩子的痛苦得到减轻,于1周后做了肾穿检查,11天后出院时主治医生告知我确系药物造成急性肾损伤。
药品说明书规定该药品用量为成人 一日0.6~1.2g,分2~4次应用;严重感染:一日1.2~2.4g,分2~4次静脉滴注。但当天晚上医院是在1个小时内给孩子使用了2.7克(有病历和用药清单为证)。
要求:1、责任人对我孩子造成的伤害应给予适当补偿,并要求医院要以此为鉴;2、在全院开展规范用药教育,避免今后对其他患者造成类似伤害。 |